[討論] 所謂檢討被害人

作者: aops2009 (瑪莉有隻小綿羊)   2015-01-12 13:31:05
最近幾天跟朋友聊到feminism
(原本想翻兩性平權可是我覺得那樣太狹義 畢竟性別不是二分法)
後來聊到slut shaming culture
類似台灣人常說的檢討被害人
對象不見得是女生 不過常常是
(包含出車禍先直接被罵三寶或是在夜店被撿屍被罵活該都算)
到撿屍的部分我們的意見開始出現分歧
我們討論的case是我們大學發生的性侵案件
七個受害女生參加某兄弟會舉辦的party時飲料被下藥
後來被囚禁在地下室+性侵
當時參加party的人很多也很雜
沒有人發現異狀
幾個女生被關了一兩天才被放出來
輿論原本是讓大學廢除兄弟會
後來才發現他們根本不隸屬在大學名下
警方調查後續也沒有見報
幾個月後那兄弟會又重新開始辦party...
我還蠻好奇各位大大對於這種案件的想法
開放以下選項:
1.性侵犯的存在才是問題 女生完全沒錯
2.性侵犯有錯 但女生讓這種狀況發生自己也有責任
3.女生自己本身有問題 發生這種事活該
各位覺得呢?
=======
p.s.我是想要認同1可是還是會下意識選2 我朋友選1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3:33:00
2吧 正常人很少會去那種來路不明的party 不去就可避免~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1-12 13:33:00
你用這種方法問當然通通是選1啊 :p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3:33:00
2,你舉的例子不止是單方面有錯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33:00
就算選1也改變不了事實 看到夜店外面吐成那樣倒在路上的女孩子 要怎麼同情她們?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3:34:00
2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35:00
2
作者: love1987817   2015-01-12 13:35:00
2一票!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3:36:00
你都說是下藥了 那為什麼會是2?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37:00
我會選1,被下藥才導致,為何是女生本身也有責任?只因為她們參加PARTY嗎?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37:00
1耶... 因為是被下藥 跟 自己喝得爛醉 不同= =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12 13:38:00
性侵可能比較嚴重了 那性騷擾呢 女生也有責任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38:00
車禍你確定三寶是被害人??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3:38:00
選2因為女生對飲料警覺性太低 不懂得保護自己 也有責任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38:00
性侵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要百分之百保護好自己,要證明自己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5-01-12 13:39:00
我譴責下藥這種手段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3:39:00
為什麼根本不了解這案例就敢指責什麼女生對飲料沒警覺心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39:00
穿得太露=>被指責;穿得太貼=>被指責;長得正=>被指責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40:00
但我不太清楚國外 兄弟會 女性去參加的比例...如果一定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40:00
1 誰知道會被下藥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1-12 13:40:00
1.2.兩個選項放在一起看,很容易讓人把有責任跟錯誤連結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0:00
喝了PARTY上的飲料=>被指責;去參加=>被指責,那到底怎樣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5-01-12 13:40:00
同意yaokut 最好都不要出席有異性場合好了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1-12 13:41:00
問題責任歸責任,錯誤歸錯誤,兩者根本不相干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5-01-12 13:41:00
1 如果沒有那些罪犯喝飲料有啥錯?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41:00
男多女少的場合是要多注意一點沒錯... 但感覺要一直注意的話我會乾脆不要去那場和...太累了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1-12 13:42:00
你的選項二其實根本是強暴有錯,但女生也有錯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2:00
如果去一般宴會,被下藥呢?要指責誰呢?又是自己有責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42:00
3樓可以說一下 被下藥後性侵錯在哪嗎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43:00
照這樣說...那路邊爛醉的也可以說他們是被下藥的或誰知道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3:00
最大的錯誤就是身為女生,被侵犯的機率比男性多(笑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43:00
因為是女的?沒有把下面縫起來?沒有花個幾萬塊請保鏢?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44:00
最成那樣...都是那些犯罪的人的錯...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5:00
所以yu大認同,被搶時,別人指責你誰叫你要帶皮包出門囉?
作者: jukulily (莉莉)   2015-01-12 13:45:00
這種討論要建立在人性本善還是本惡呢?如果沒有性侵犯(沒有壞人),大家在party中純粹想要慶祝或紓壓,傾向1;如果是性惡論傾向2,自己要保護自己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46:00
只是在說基本的警覺性要有...無線上網好玩嗎XD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46:00
討論的case先釐清楚吧 參加Party被下藥跟自己喝得爛醉完全不同
作者: jukulily (莉莉)   2015-01-12 13:47:00
這樣說起來是2,因為社會就是存在壞人...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7:00
無線上網不錯阿 XD 你的網路不佳嗎?
作者: blackyuki (OAO)   2015-01-12 13:47:00
自己喝到茫被撿我才會說她不懂得保護自己,但是下藥就完全是對方錯了,而且兄弟會是學校的知名組織,不會特別提防吧?@@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47:00
不是一個論點就能套用到全部案例上 別拿張飛打岳飛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3:48:00
我會認同2的重點在於『兄弟會party』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48:00
上帝忘記把你的簾子掀開了嗎 就跟你說說下藥了還醉那樣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48:00
警覺性大概是 1.不要喝別人拿給自己的飲料 2.不要讓自己的飲料離開自己的視線 這樣讓別人沒有機會可以下藥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49:00
再者,怎麼知道他們是因為基本警覺性不夠,才被下藥侵犯?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12 13:49:00
其實就是因為是兄弟會才要提防吧XD 不是什麼學校知名組織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3:49:00
普通的排隊也就算了,去參加兄弟會party根本羊入虎口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49:00
所以要看藥是怎樣的狀況被加進去的...
作者: blackyuki (OAO)   2015-01-12 13:49:00
就像今天學生會辦活動,應該沒人想到要去小心飲料被下藥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50:00
警覺性不夠跟喝得爛醉還是不同 要不要喝醉是自己能控制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3:50:00
到底是誰清楚這個案怎麼被下藥的啦.....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50:00
原PO沒提 是不是警覺性不夠你也不知道叭...如果是警覺性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0:00
所以我才會說不清楚 那種兄弟會活動的性質...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3:50:00
簡單來說防人之心不可無 等到悲劇發生再來怪壞人有用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0:00
基本上會有2都是屬於那種被認為"自招危險"的情形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12 13:51:00
可是台灣的學生會和美國的兄弟會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耶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1:00
假如你今天走在路上被強暴 當然就是1. 但是你去夜店玩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1:00
就像有人會認為你去了XX被OO就不要怪人,有些人會有這種想
作者: lemonsoda   2015-01-12 13:51:00
1吧 後面才查出來說那兄弟會不是學校的 但是一開始其他人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才放心去參加的啊?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51:00
不夠你也選1嗎? 主觀看法不同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1:00
我不知道,所以不會搶著先檢討阿 XDDDDDD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3:52:00
123基本可以並存阿,幹嘛一定要選一個..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2:00
至於3的話 通常就是特種行業女子吧 常講價格談不攏的那種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15-01-12 13:52:00
2 學會保護自己很重要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3:52:00
難道你希望大家事後罵壞人多可惡 而不是去想麼怎預防嗎?
作者: day1 (day)   2015-01-12 13:52:00
2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2:00
所以檢討受害者時,可以預防什麼?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53:00
兄弟會也很多種 要是事前知道這個兄弟會的成員會下藥會性侵 還去參加的我才會選2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53:00
告訴大家防人之心不可無阿...= =
作者: blackyuki (OAO)   2015-01-12 13:53:00
我以為兄弟會姐妹會是正派組織耶@@(我知道跟學生會還是不一樣啦)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3:00
提醒一般人要多注意自己安全 有時候也會變成檢討被害人XD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53:00
去問問那些讓自己爛醉的人啊 是被撿走也沒差還是傻到以為大家都好人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3:00
檢討受害人,針對該案根本沒幫助,連怎麼被下藥跟對方是否
作者: yun0215 (阿酥)   2015-01-12 13:54:00
在正派的組織還是多少會有一些奇怪的人吧...料也許是另外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4:00
呼籲人不要去路上隨便強姦別人比較有效益 還是提醒人多注意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2 13:54:00
下藥的話她喝紅茶也沒用,事先準備藥根本就是預謀強暴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4:00
因為警覺性不夠導致都不知道,頂多批完受害者有責任以後,
作者: anitax (anita)   2015-01-12 13:55:00
1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5:00
再來個老生常談:防人之心不可無&警覺性要高 XDD 阿然後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5:00
加害人司法要判幾年然後要負責多少賠償這些沒人不知道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1-12 13:55:00
就是自己要有警覺性,而性侵這個行為就是犯罪者的錯。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5:00
想到之前某派對...不知道是大家都知道裡面有人吸毒還是去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56:00
去參加兄弟會時飲料被下藥 有幾個點先注意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6:00
就像我覺得去歐吐板PO文徵友結果被騷擾 算是自招風險XD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6:00
了才發現有人吸毒... 不過有些人為了脫罪會用後者就是了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5-01-12 13:57:00
飲料是陌生人給的還是Party上提供?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3:57:00
你自己都知道有危險的地方還不多注意保護自己的方式也是錯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7:00
另外我還有想到跟網友約在公共場合見面之類的情節..(離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3:57:00
所以去歐2徵友不值得保護?哈哈哈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8:00
那在法西斯PO文或推文結果被騷擾 算是自招風險嗎?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12 13:58:00
是正派組織沒錯 可是還是很多爛人混在裡面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2 13:58:00
如果跟網球社集訓完去吃燒烤喝罐啤酒被下藥算是不懂自保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3:58:00
後來才發現不隸屬大學名下 原本有多少人會知道?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3:58:00
不值得保護的想法,好可怕 @@a 難怪會有人騷擾的理所當然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3:59:00
正派組織但還是很多爛人 就像警察也有壞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01:00
根據上面某些推文 沒錯 當然是他自己的問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1:00
在法西斯PO文 如果你沒有邀約的那種言語 當然應該被保護阿
作者: Doralice   2015-01-12 14:02:00
下藥當然是1, 清醒的和對方進房間我才會選2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15-01-12 14:03:00
我是覺得有些地方能不去就不去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3:00
那在O2,然後PO文被騷擾是理所當然的理由在哪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3:00
重點是"自招"危險 當你有自招危險之虞當然要課以高注意義務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4:00
我認同在O2,PO文被騷擾的機率會較高,但不認為是理所當然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4:00
你PO徵友文不就是希望人家找你寫信給你嗎 這就是一種"自招"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5:00
最可怕的是正因為有人認為理所當然,所以那些人更肆無忌憚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5:00
當你"自招"的時候 你有一忍受義務 當然你覺得被騷擾的時候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15-01-12 14:05:00
不去夜店,不跑趴就可以降低很多風險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1-12 14:05:00
在PTT PO文被騷擾我覺得是1, 但是如果你覺得對方是騷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06:00
人家要徵友沒有要徵變態的意思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1-12 14:06:00
擾還抱持著交朋友的心態跟他約見面被性侵我覺得就是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6:00
忍受義務是啥鬼啦 XDDDDDDDDD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6:00
你就可以用加入壞人的方式取得保護,也不會有後續騷擾問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4:06:00
希望有人寫信就等於可以被騷擾喔 神邏輯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7:00
你自己開放了一個這樣的空間跟機會 本來就要自己過濾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4:07:00
啊所以是知道人家沒過濾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07:00
新聞剛好撥到林志0在電視徵友 歡迎各位騷擾 卸卸
作者: sherbet   2015-01-12 14:07:00
都不是 這完全是性侵犯的責任 但人也該保護自己 我倒覺得“檢討被害人”這詞開始被某些人濫用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4:08:00
什麼自招 不值得保護 真的很扯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8:00
所以根據以上言論看來,再度驗證先前說的:要先百分百證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8:00
因為你有加入壞人黑名單機制的保護可以避免後續騷擾林志玲如果公開徵友並歡迎大家寫信或是打電話給她 那她就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09:00
所以一開始被騷擾是活該?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09:00
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措施非常完善,絕對不能有一絲漏洞 (笑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09:00
一種自招風險啦 今天你自己公佈電話歡迎別人打電話給你跟你沒把電話留給別人 在電話隱私上的保護程度本來就不同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4:10:00
自招風險感覺很像...你上路不管是走路騎車開車都是有死亡的風險...請自負,如果你是在家裡客廳被外面沖進來的車子撞死那就不是自招的... 感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11:00
按照你的邏輯 他因為在電視上這樣講 我在路上碰到他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4:11:00
原來大家身邊都沒有那種少根筋的朋友 有的時候保護自己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1:00
所以第一封信有被騷擾的風險就是一種自招風險的忍受義務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4:12:00
某些女生不該出生在這世界上,結案。
作者: sherbet   2015-01-12 14:12:00
就像 雖然東西被偷是竊賊的錯 但出門還是得鎖門 你若自己大門開開的 被偷時 眾人並不會那麼同情你 總之這一切都是看社會風氣而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2:00
簡單來講 歐吐板X亂的程度大家都心知肚明了選擇要去那徵友就要有一定的保護自己的方法 不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要PO文徵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13:00
話說,我一直很好奇說歐兔淫亂的人,是聽說? 還是常去晃?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13:00
所以林志0走在路上被騷擾 她有忍受的義務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3:00
有些女生在歐吐徵友結果收到約砲文就覺得被騷擾 這種就很奇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4:13:00
忽然想到一個案例...把雨傘忘在便利商店結果回去後雨傘被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4:13:00
壞人壞壞,都是they的錯。(轉頭繼續無預防的喝酒玩pa)
作者: coke0514 (coke)   2015-01-12 14:13:00
1 因原本大家都覺得是大學兄弟會,才想要求學校去廢除,所以受害者也可能因此無戒心的去參加。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4:14:00
人拿(偷)走... 我就會認為是2 雖然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4:00
怪,那邊只是不方便被正名為約砲板,但是實際怎樣大家都知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5:00
林志玲又沒去夜店混 走在路上被騷擾當然是值得被保護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15:00
徵友,被約泡=>很正常?? XDD 所以是理所當然會被約砲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16:00
不然你覺得徵女洗溫泉的男生都很單純嗎XD 還要給你提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16:00
女生如何避免不被性騷擾:1.死得早,活的時間長被性侵的機會就少 2.變性,當你變成男生,即使被性侵也是男生被性侵 3 .出生後就到魯賓遜的小島上自給自足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4:17:00
女生絕對要零瑕疵 否則就不值得被保護 活該遇害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17:00
喔但是她在電視上公開對所有人徵友欸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4:18:00
徵友,不等於徵友去泡溫泉阿~ 也不等於一堆人在那邊徵去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4:18:00
小黃司機在飯店載客就沒問題...但去夜店載客就要有被客人打的心理準備? (通常會做好車子被吐的心理準備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1-12 14:18:00
他很有可能是在邀請性騷擾犯騷擾他
作者: nick2010 (OBOV信眾)   2015-01-12 14:24:00
夜店被撿屍 不都幾乎自己喝到爛醉??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12 14:24:00
看了某些推文......看來女生以後出門一定要自備飲水包括吃飯喝喜酒也要 否則還真是跳到黃河洗不清>.^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5-01-12 14:25:00
1,就算是喝個爛醉,所謂放蕩的女生,又沒防礙他人,怎麼可以藉此侵犯人家;可惡的是那些趁機傷害別人的人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12 14:25:00
到處都有壞人啊 沒聽過熟人性侵最多?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01-12 14:25:00
樓上害我想到...就算那女生喝醉裸奔...請打電話報警說她妨害風化XD 是說wina401大~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12 14:26:00
家裡都可能有狼了(社會新聞一堆鬼父鬼阿公)以後不如女人乾脆住修道院尼姑庵 跟危險的男人隔離最好>.^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4:27:00
我滿同意sherbet大的大門開開論(?),犯罪的那個一定錯,但受害者有沒有責任就見仁見智了
作者: kinaji51 (SHUM)   2015-01-12 14:28:00
當然1 如果夠謹慎還是被偷下藥 有問題的當然是犯案人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1-12 14:29:00
深夜問題多,宵禁何嘗不是一個減少社會問題的方法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5-01-12 14:32:00
大環境影響,認為女生的身體是獎品。而女生未自覺。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4:32:00
犯罪的當然一定有錯,有討論被害人值不值得被同情而已當不同情被害人的時候 就會陷入被說檢討被害人這種謬思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4:33:00
看看鄭捷案會不會讓人醒覺不要在公共場合低頭、打盹就知到了,反正都是鄭捷的錯,有些人就繼續低頭、打盹ˊ_>ˋ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4:34:00
像為廷摸奶那就是1 如果是可避免的情況但沒避免的則選2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4:35:00
反正被害人金身,叫人不要低頭打盹叫「檢討被害人」XDDD
作者: chick7979   2015-01-12 14:40:00
2。最少也會有1%的責任風險要承擔
作者: mave0 (mave)   2015-01-12 14:42:00
1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5-01-12 14:51:00
就算裸奔也不能藉此撲倒的意思!^.<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1-12 14:54:00
印象中犯罪學上有被害者學~某教授在某節目提到就被噓爆惹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12 14:58:00
上次蔗板有談論這話題欸 頗多人選三上次這板有談論這話題欸 頗多人選三不過那串文被系統砍了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5-01-12 15:08:00
1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1-12 15:09:00
當然是1,這還要選?換作男生被下藥妳覺得?這跟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09:00
1.原來推文內有人身懷絕世武功 2.難怪那種讓人自己付錢自己找錢的小攤會收起來 因為誰叫妳這麼相信人性對吧>.^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5-01-12 15:10:00
1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5:14:00
女生當然要有責任啊,管他是爛醉還是下藥,危險的場合本來就該避開+防護措施把自己的安危丟出去還指望有人幫你捧著嗎一定有責任,錯在不懂保護自己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1-12 15:18:00
1啊...現在大家觀念好像我開車擄人也是對方不該走在路上我覺得很可怕....要注意安全不等於有責任好嗎= =有時候感覺身為女性本身就是被指責的理由 唉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5:22:00
性侵犯很該死,抓到剁雞雞那被性侵方不用反省為何被性侵嗎不降低自己發生危險的機率,哪天又被性侵再來哭根本就無限輪回當法律或環境無法保護你,你就要保護你自己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1-12 15:24:00
樓上 那叫做無奈下的自我保護 但不代表有責任要保護自己好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24:00
說的真好!請8歲小女孩反省自己為何會被自己父親性侵
作者: axdrt052 (安安)   2015-01-12 15:24:00
如果下藥是1,喝得爛醉被撿屍是2。借文想問:如果是單獨去男生好友(認識多年相處正常)的房間,然後女生被性侵,大家會覺得是幾?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5:26:00
我想世界上沒多少人能一輩子待在家裡不出門的,但能不去聲色場所絕對比不出門容易多了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5-01-12 15:27:00
先討論為什麼受害者通常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比較重要。是不是男性對男性比較沒有魅力,而且風險大。所以應該從教育開始改變,對男對女都要有人身尊重。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5:33:00
怪耶我們不是在講夜店跟party怎麼會扯到獸父@@保護自己是責任啊,有句話叫防人之心不可無小孩子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當然只能尤我們這些有能力的保護
作者: leslieyou (秋人)   2015-01-12 15:41:00
為什麼女性不能穿的很性感,為什麼女性不能在外面想喝酒就喝酒,沒有那些性侵犯,女生為什麼不能過的自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42:00
要保護自己不代表就要給別人檢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5:42:00
所以去夜店或party就是不會保護自己跟不會分辨危險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5:42:00
2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43:00
去唱KTV也很危險 大家去了不小心出事就是活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43:00
要去夜店或Party的就要多一分的警覺跟注意阿 不然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5:44:00
所以呢? 到底是多確定人家沒有"多一分的警覺跟注意"阿?還是你覺得就是不要去、去了遇害就是不會保護自己 活該?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1-12 15:50:00
大家的討論已經轉向列女性不該去的場所清單 麥當勞也發生過性侵害喔 那直接列哪些地方女生可以去好了被害的是被害人 指責被害人可以讓被害人更好過?應該是讓自己更好過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5:55:00
台鐵也發生過被拖到廁所侵犯,所以以後別搭台鐵了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5:56:00
去不安全的地方要是發現什麼不對就該跑了不是嗎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0:00
所以他們是發現被下藥,還喝那飲料嗎? Zzz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1-12 16:00:00
我遇到假裝問路的噴我迷藥,那要怪我好心給人問路囉?晚上加班回家被強暴也要怪女人為什麼要加班囉?馬拉拉堅持要上學結果被爆頭,要怪女人為何要堅持上學囉?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1-12 16:06:00
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討論這個有意義?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1-12 16:07:00
譴責加害者前先檢視受害者是不是完美的受害者本來就是超莫名其妙的邏輯乾脆來譴責柯P明知會被找碴還跑去當市長害柯爸被查稅好了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12 16:16:00
1 不懂某些推文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MSSM (呀~)   2015-01-12 16:18:00
忽然想到八卦版警世圖性侵其實滿多是熟人所為 所以被害人其實應該要跟社會隔離?完全因噎廢食
作者: stf32002 (甜蜜少年)   2015-01-12 16:24:00
4.廢文
作者: yanhaha (yanhaha)   2015-01-12 16:27:00
1譴責罪犯 建議被害人小心,但不是責任也不是活該犯罪的發生根本不應該被合理化 不然晚上不要出門阿到處都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6:29:00
加害人是錯的有必要特別提嗎就是因為某些被害人有討論的空間才會有這篇文樓上那種在路邊被擄走的很明顯加害方全錯在夜店被迷姦或撿屍被害方多少有責任並不是說一定要包的跟伊斯蘭女性一樣或不出門最安全現在市面上有那麼多防身用品買一個用吧
作者: yanhaha (yanhaha)   2015-01-12 16:29:00
有酒駕手機錢包掉地上被侵占難道是我不對? 粗心讓人有可趁之機但主要還是因為罪犯"違反法律" 正常不是應該送警局或至占為己有嗎?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6:38:00
這個討論歪到像是:有個人一身名牌金飾去夜店,結果錢包被摸走。不能跟他說下次別帶貴重物品喔,因為這樣是在檢討被害人然後舉對錯明顯的例子:我走在路上被飛車搶劫我不該走在路上我爸偷挖我的小豬我不該把錢放在家裡下奇怪的結論:所以叫我在家抱著保險箱最安全囉?好啦我知道財物跟性侵不能一概而論orz
作者: ee430 (qq)   2015-01-12 16:40:00
我覺得夜店和這種學校辦的party不同 女生會比較没戒心雖然之後的調查是和學校無關 但之前女生並不知道而且看描述 這是預謀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5-01-12 16:44:00
我覺得被害人有責任的,是那種例如:長期被某人性侵,有天反抗殺了對方;或者小偷被屋主殺死。去夜店爛醉這個行為是不好的,但其責任不在為性侵負責上,而應該是自我管束的責任而已;而非為對方的錯負責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5-01-12 16:57:00
無條件1,即使一個性工作者全裸但她沒說要 就是不可以被害人有責任純粹是人本來就要提高警覺 但人是有腦袋和道德的 無法控制自己甚至下藥 百分之百就是錯
作者: sherbet   2015-01-12 16:58:00
不如就別用“被害人”這詞討論了 重點應該是針對性別的雙重標準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5-01-12 16:59:00
外常覺得被強姦者如果改說成男性 一切會很不同 這是社會要求女生必須對自己的貞潔負責 所以特別檢討女生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7:08:00
推樓上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1-12 17:20:00
善意提醒跟落井下石應該是兩個概念 如果真的是想提醒 應該不會用 女的也有責任這種說法吧...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5-01-12 17:24:00
1、不然難道要修訂性侵被害法嗎?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5-01-12 17:40:00
這就看如何解釋“責任”這個詞我認為一個人必須做的稱為責任盡己所能的保護好自己,就是一種負責當該預防的都做了還是無法避免,這種的才會完全斷定是對方的錯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5-01-12 17:46:00
參加學校party叫不懂得保護自己?你馬後炮看任何事情的被害人都可以找到問題,都可以說是不盡責任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1-12 17:50:00
要小心什麼的只適合在事前講拉,事後放馬後炮的,你又知道當時的情境是怎樣?搞不好100個去99個會中招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7:58: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7cB2oeCZ-0 說被下藥有責任的,可以保證自己有辦法躲過嗎? @@
作者: vi000246 (Vi)   2015-01-12 18:09:00
去夜店不找朋友陪不就活該被撿屍嗎
作者: cchun151 (chunny)   2015-01-12 18:10:00
無法接受2 在這個危險的世界女性或許該多注意但若要歸咎責任卻很奇怪 難道你長的醜我就可以隨便給你一巴掌嗎
作者: yanhaha (yanhaha)   2015-01-12 18:21:00
保護自己的程度沒有對錯,不該由他人指指點點。否則你永遠都可以更保護自己。勸導人心險惡多小心一點沒錯,但是責怪女生不小心、愛去夜店被強暴你也有責任就不合理了。兩者之間看似相同,但是一有「責任」二字出現,不但是沒必要的二次傷害,而且於理也站不住腳。因為「保護自己」真的不是義務(這邊的義務指的是如果沒做,於理有虧)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5-01-12 18:26:00
又在討論這類型的話題
作者: amy870158 (LuLu0325)   2015-01-12 18:28:00
1
作者: phoebe9256 (肥比冰心)   2015-01-12 18:56:00
奇怪 這種事情是case by case的誰跟你幾個選項一以概之你是很瞭解情況膩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5-01-12 19:25:00
1,參加party也錯了?沒參加過哪知道會有問題?
作者: raistL (鍵盤大帥哥)   2015-01-12 19:32:00
這個例子我認為是1 這麼多女生去參加理論上夠安全了而且看起來像學校的活動 感覺也是相對安全
作者: myth725   2015-01-12 20:11:00
有時候預防勝於治療 自己還是得小心點 但不代表檢討被害人吧
作者: soga0309   2015-01-12 20:16:00
1
作者: Jojam (阿子)   2015-01-12 20:25:00
1 最好是生活都要零瑕疵 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錯的可以丟石頭
作者: youyu0914 ("魷魚")   2015-01-12 21:04:00
憑什麼覺得女生沒防備,這樣說根本是指以後女生看到男生都要覺得對方可能是強暴犯去防備囉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5-01-12 21:48:00
若是去夜店把自己喝得爛醉被撿 說真的這種我無法同情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01-12 22:35:00
這篇選2.3的就是原PO你所說的檢討被害人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5-01-12 23:26:00
我只想問為什麼男生去party夜店不用擔心?
作者: donow (麥田隊先發捕手)   2015-01-13 01:26:00
錯了,男生去party夜店也要很擔心的,因為男生也會被強暴。
作者: HTCButterfly (蝴蝶機)   2015-01-13 01:46:00
現況是多數男生在夜店被女孩子毛手毛腳 心裡會想(有妹來貼我) 而不是(我被侵犯了)
作者: lookworld (BeingInLove)   2015-01-13 02:42:00
1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3 08:52:00
你就直接說被害人金身完全批評不得不就好了 扯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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