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為廷宣布退選 5分鐘記者會全文

作者: roccoon (謎貝兒)   2014-12-26 01:29:47
※ 引述《qazijn (oh yes)》之銘言:
: ※ 引述《kudoshaki (法恩)》之銘言:
: : 推文有點多就先刪了
: : 不過這樣子應該可以說明至少建中事件應該是真的
: : 可以不用去質疑當時的受害者了吧?
: 其實很想問一件事
: 對於女孩們 一個犯有這樣過錯的應該要做甚麼
: 才能獲得大家的認同
: 我爸媽曾經帶回過一個親戚的孩子 跟我們相處過一兩年
: 基本上就是一個毫無家教的孩子 過去家庭功能完全消失
: 國小快上國中了 九九乘法 注音全部不會
: 父母親自己就常常坐牢 奶奶不識字他不太去上學
: 基本上陳為廷會對女生做的
: 他都會對同班女同學做
: 後來經過 教會還有一堆人的相處努力才逐漸改善
: 至少近幾年沒聽到這些消息 現在正在當美容學徒
: 基本上陳就是一個人格養成上有欠缺的人
: 我不知道現在他這些欠缺有沒有改正
: 他的欠缺也不能要求女生原諒或是認同
: 只是我還是會想 這樣的人 有沒有可能獲得受害者的原諒??
: 順帶一提 其實我也想要知道 這些傷害女生的人
: 他們要怎麼做 可以讓受害者減低一點傷痛
我不是心理專業只是讀過幾本書,加上多次的親身經歷,試著討論一下。
一、關於如何矯正性犯罪者
陳的事件發生後我真的氣到發抖,氣的不是他辜負大家期待(我本來就覺得他沒比誰了不
起),而是他那樣的自爆言語,加上護衛部隊的和稀泥,是對受害者的再三凌遲。
而陳雖然終究退選,他的發言也只讓人覺得他還不夠成熟到踏入政界,因為他不知道怎麼
承擔錯誤,偏偏政治人物多的是機會犯錯;還有更重要的,他沒有病識感。
凡矯正心理犯(或精神犯),遇到最大的困難之一是病人沒有病識感,所以對病人施予再
多的治療常是白搭,一旦強制性的治療停止,他就很可能再犯。
換個多數人容易代入的情境,我們或多或少有些壞習慣,甚至因為壞習慣影響了健康,可
是要改掉何其困難。
舉我自己為例,我唸大學時因為環境改變,引發了非常嚴重的鼻過敏,基本上醒著的時候
都是拿著衛生紙在包餛飩orz 老實說,就算是我自己都覺得擤鼻子的聲音很惱人,而且過
敏者易感冒,病得太重時也造成同居者困擾,因為他們必須照顧我。過了兩年我終於痛定
思痛,逼自己:1.絕對不碰刺激性食物或飲料(包含冷飲)、2.戴口罩睡覺、3.即使夏天
時起床也要穿外套,實行了一年半才勉強脫離餛飩大師。
但我身邊很多過敏者,就算鼻塞流鼻水讓他們很痛苦,他們也不認為那有嚴重到需要認真
治療。
性犯罪特別容易發生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上,受害者往往無法拒絕傷害或在事後明確表達
權益的受損,這讓犯罪者更難意識到自己犯的錯誤有多驚人。加上台灣社會特別強調長幼
尊卑,更避諱談性。我小時候被同一長輩騷擾多次,而家人只是一笑置之;更甚者,小孩
子常會被父母要求擁抱或親吻陌生的長輩,好像地位較低者就必須理所當然交出身體自主
權。
不過就算自己經歷多到想數數不清(也不太想回憶啦orz),我還是樂觀地相信性犯罪者
可以被矯正。台灣社會在改變了,前天在火車上遇到久違的性騷擾,我雖然只出聲嚇阻(
對不起我還沒能進階到報警),也引起了不少銳利的眼光幫忙逼退對方。或許社會進步得
還有點慢,但只要越來越多人尊重性、尊重身體自主權,我認為性犯罪的比例會相對減少

二、性犯罪者要怎麼請求受害者原諒?
誰都沒有資格逼受害者原諒,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正確解答。另外請容許我說「原諒是對受
害者的唯一救贖」這句話是狗屎,受害者大可好好面對及釋放自己的痛苦,但是完全不需
要原諒加害者。
以下是我個人覺得加害者做些什麼會讓我比較好過的建議:
1.遠離我的社交圈,直到我可以 "主動" 面對你。
2.幫助那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協助治療和你有相同病症的人。
3.如果你不得不高調(比如陳),絕對不要用你的說法去描述你犯過的罪。
最後我想鼓勵有類似遭遇的人。這個傷也許跟著我們一輩子,也許不,但是記得,我們受
傷不是因為我們做錯什麼,不是我們沒有嚴詞拒絕、穿得太裸露、表現得太乖或是太需要
任何東西,它就只是發生了。我們是很好的人,而且還會變得更好,因為我們更明白世界
上的某些痛苦。
作者: swe1096 (米魯)   2014-12-26 01:32:00
小熊為廷:"觸碰"
作者: angel101 (Ann)   2014-12-26 01:36:00
作者: Cigol (失去左手的荊無命)   2014-12-26 01:37:00
http://pansci.tw/archives/61370 心理學家對原諒的研究
作者: chris80634 (超爽的!!! 撿到100塊)   2014-12-26 01:39:00
推病識感的討論
作者: Cigol (失去左手的荊無命)   2014-12-26 01:39:00
有提到加害者受到懲罰,受害者會覺得比較有力,不再感到無
作者: lodestar   2014-12-26 01:39:00
作者: Cigol (失去左手的荊無命)   2014-12-26 01:40:00
助,因而更能夠原諒。 我覺得,受害者無助感真的常被忽略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1:46:00
作者: my2019 (Jim)   2014-12-26 01:55:00
廷廷這幾天壓力過大,可能重操舊業,正常女孩當心。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4-12-26 01:58:00
久違的性騷擾.....原PO很風趣啊 XD
作者: Ryo1988 (稜)   2014-12-26 02:00:00
一直覺得他說出觸碰這詞根本二次傷害 讓不少人認為只是摸了一下 碰了一下有什麼關係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12-26 02:02:00
推 陳為廷到今天還是一樣就避重就輕 可見毫無悔改之義= =
作者: Ryo1988 (稜)   2014-12-26 02:02:00
而且現在大部分內衣布料都有一定厚度 能把人摸醒的力道最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12-26 02:03:00
看了記者會全文火更大 通篇幾乎都在提他有多想為地方做事
作者: Ryo1988 (稜)   2014-12-26 02:03:00
好只是觸碰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04:00
參選是所有人基本參政權,可是竟然看到一堆人叫他退選....好了現在他這個性騷擾慣犯退選了,那接下來這些憤怒的人,誰要去要求害人家破人王的另一個競爭人退選?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4-12-26 02:06:00
寫得不錯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07:00
你們的公平正義只停留在比較好處理的他 地方霸王就不敢碰了.... 之前是他幫大埔人出聲 現在換你們用同樣標準叫對方退選的機會嘍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08:00
他可以繼續參選啊 沒人逼他退選 但是退選是他的決定事實上 經過這場風波 光是選舉的捐款就會受影響了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12-26 02:08:00
又沒人逼他 他自己頂部不住壓力退選 怪我囉?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09:00
難道有人以為選立委不用保證金 只要出來選就行了嗎?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09:00
相信他這個性騷擾作過的這種小小正義不難 大家一定可以取代他 去要求另一個退選吧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11:00
往上翻 一堆人要求他退選是事實啊 怎麼現在不當一回事嗎 @_@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12:00
你去上面那堆留言 在這裡留言那些人又看不到在這篇突然提到很多人要他退選 誰知到你在說什麼就算退一步來說 好歹文章代碼給一下方便大家去圍觀XDD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13:00
退就退了 大家幹得好 再接再力推倒另一個也是好事不是嗎正義也消失得太快了吧 可惜呢
作者: cpper (韓立)   2014-12-26 02:15:00
出來混的總是要還。廷:我想做個好人。網友:去跟受害者說
作者: rosa0027 (roror)   2014-12-26 02:15:00
推 專業文 社會有一些些改變 可以再努力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16:00
往前翻就很多了 不用廻避 沒意思 我們一起期待正義繼續延續才是好事不是嗎希望那個逼死人的 也會被這裡一樣要求退選 ^_^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17:00
我有想過 剛開始那些護航的人都是男性 可能無法理解性騷擾的嚴重性 才會選擇輕描淡寫的帶過幫陳護航後來延燒的很嚴重or其他看法(就事論事的)也到處被轉貼才稍稍正視了性騷擾的嚴重性 我有個朋友本來也是幫陳護航 因為他們在野草莓就認識了 但是後來他發現陳這樣真的很嚴重 而且是累犯 也馬上就道歉也承認對性別意識這塊沒有瞭解 有盲點之類的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20:00
大埔扔鞋現在重新定義是流氓行為了 現在由大家去為他們用更好的行為發聲 ^__^
作者: teras (Tera)   2014-12-26 02:20:00
樓上要不要支持一下我說的,抓去浸豬籠浸到死。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21:00
這件事情唯一的正面影響就是激起大家對於性騷擾的關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22:00
也僅僅是關注 等一個星期過去還有誰會討論?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23:00
很多話題根本一兩天就沒人關心了啊XDDDDDDDD
作者: teras (Tera)   2014-12-26 02:23:00
樓上要不要去找一下你家男人的D槽,會發現早就"關注〞很久啦 XDDDD
作者: sky125a (.......)   2014-12-26 02:23:00
這種關注是很淺層的,明天新聞會隨著退選而消失就沒了!
作者: sky125a (.......)   2014-12-26 02:24:00
鬼島不是喊假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25:00
而且又一直有新的事件產生 當然關注的東西都會不同
作者: teras (Tera)   2014-12-26 02:25:00
D槽找到了記得回來支持我的浸豬籠古法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25:00
不過很可惜的是我從他自爆第一天看到很多人想要從其他層面探討他的行為時卻被噓爆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26:00
如果只是對陳性騷擾過幾個人,那的確是沒必要一直關注阿我覺得應該要引進鞭刑,鞭完再來討論犯罪行為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28:00
最早爆料的那篇也被噓啊 當時風向不對XDD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29:00
風向不對?我就是噓的其中一人 所以我就被當親衛隊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29:00
探討偷便當的人是不是家境有問題,是否需要社會關切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29:00
我可以理解當時為什麼被噓 因為影射不OK 現在回去看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0:00
當然是事後論啦 只是拿來當例子而已我只是想說明 搞不好你過幾天PO 結果跟之前PO會不同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31:00
噓的人不了解真相可以理解,只要話語不要太嗆就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31:00
可是li大 這種說法從第一天就一直被人拿出來"嘲笑"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32:00
當然支持浸豬籠 不過我希望法制化全國適用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2:00
所以呢 XD PO版不就這樣 很可能會得到非預期的迴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32:00
只要一句你鐵粉 我說的話就一點價值都沒有了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3:00
風向對了超重要的 當時那個欠錢不還的事件 剛開始也沒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33:00
還有就是希望你的正義是對所有傷害他人的加害者 例如其他參選人 這樣比較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34:00
所以這種行為是OK的?是非對錯二分法就好?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4:00
人理啊 轉八卦也被人說是抹黑 清算 那時候被噓蠻慘的當時非理性的人更多 只要是柯的人就好棒棒不會錯那樣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35:00
如果真這麼在意風向,去政黑板PO可以找到很多認同感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5:00
後來事情越滾越大才被鄉民正視 不然前幾天也是慘兮兮這種狀況在各大板都會見到 我是覺得反正這就是PTT啊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36:00
政黑我一步都沒踏進去過 如果要認同感我幹嘛在這邊跟你們講這麼多
作者: teras (Tera)   2014-12-26 02:36:00
\摸奶浸豬籠/\摸奶浸豬籠/\摸奶浸豬籠/\摸奶浸豬籠/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37:00
所以嘍,風向是"證據扇子"越大把,越搧的動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37:00
別忘了參選是公民權 而眾怒竟然擴張到一群人認為可以限制他人自由 那我覺得也不用要求太多 就只要這些喊過退選的人 一樣的標準去要求其他侵犯人權的人退選就好了 這種正義就算違法我也覺得很公平而且願意支持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38:00
沒扇子只能在推文裡被吹來吹去,不要太放在心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38:00
我只是要提醒你們 不是風向對了說什麼都可以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38:00
這樣講還有人跳針 就很有趣呢~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39:00
的確不是風向對了就都對 因為風向不是固定不變的風向轉了也只是個比擬啦 XD 一時間也想不到更好的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40:00
這幾天看到很多言論也都有問題 但是風向對了就沒人阻止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41:00
你可以當制止的人啊 或是跟板主檢舉 板主現在只剩一個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41:00
我很期待有人能列一張黑道跟性騷擾政客清單來提罷免
作者: teras (Tera)   2014-12-26 02:41:00
其實D槽也不是男生的專利,我就有幫女生修電腦一開就發現桌面上的愛情動作片,大概是不會開D槽吧 X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42:00
直接說人你又不是受害者才會幫他說話/你是男生不懂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2:42:00
但現在沒人做,大多都是認為爛政客無所謂,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42:00
不過我偶爾也會反串XD 實在是壞習慣啊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2:43:00
這種也是言語暴力而且也是一種性別歧視 你們有意識到嗎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2:44:00
那你要跟哪些人說啊 囧 那些人可能無意識也不會看這篇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2:49:00
剛剛看了版規15 似乎不喜歡太針對性的言論 不知道這種正義問題的詢問會不會太刺激他們的心 不然想取一些範例好好問一下 XD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2:56:00
某人一直被忽視還蠻好笑的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3:02:00
還不到板規15的地步 我只是希望在討論的時候能更注意不要陷入二分法 不要淪於情緒發洩 我更喜歡看到能因為某個事件引起大家關注後進而集思廣益去改善問題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06:00
當時他們勇敢爆料 也是因為風向被噓慘 一樣啦風向偏自己的時候 就不會扯風向 換邊吹就不同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03:08:00
我對那篇爆料文的立場一直都是請指出當事人不要影射這樣不對?要跟風向跑還不簡單 就讓你們去罵就好我幹嘛跳出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14:00
我想相信原PO 所以他願意給我看證據 你不想相信 受害者自然也不會想對你敞開心胸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17:00
那樓上當初為什麼相信原po呢?好奇你的判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18:00
輕一點被講風向 更多點被網友人肉 被媒體抓出來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18:00
畢竟沒有證據要提相信還蠻難的,當時應該多數人都持保留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18:00
其實學運的期間就有一些耳聞 所以當時看到我是一猜就會想猜某人XD 至於證據 我覺得當事者應該有所本像是截圖或是人證之類的 不然任意爆料可是會被告的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19:00
學運期間我也有聽說過陳沒畢業所以不能上大學、他的清大學歷是造假的風聲,這部分倒是後來就被證實了。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20:00
當然是不要一次都把底牌出光 所以一開始沒附上可理解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22:00
與其說怕被告,不如說怕學運被模糊焦點吧以目前看到的案例就算一次出光手牌陳也沒甚麼好告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23:00
另外就是m大說的 當你表達不信任的時候 po文者當然不可能給你看她手上有的東西告 想告就可以告 但是成不成立 不一定 不是說沒什麼好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24:00
當時PO文者都有說他們留有對話截圖 和他們多聊聊而已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24:00
告就不會被告 想告人的人隨便都能告 就是要你跑警局手上有底牌何必全出盡 人總要留一手自保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26:00
若是如此,大可裁定不起訴或是檢察官不受理後反告對方誣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6 03:26:00
風向很重要但不是理由,會被風向牽著走的正義,跟家暴沒有差別。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27:00
你說的這麼簡單 在台灣誣告要成立是很難的…而且光是前面跑完筆錄 偵查庭 到不起訴處分大概要一年多甚至兩年 然後開庭時間是週間………被告的時候這些麻煩的事情跟花費的金錢 誰要買單XDD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30:00
如果真的有在看推文,會發現很多推文有類似經驗,有默契的知道是"某人",有略涉入學運的也有耳聞,表示這事有一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2:00
這時反誣告他,就算不成立,不就是要對方作為被告也嘗嘗東奔西跑的成本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32:00
定的真實性,當事人闡明她不想講的原因,也不否認隱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33:00
但是你告人還是要做筆錄跟後續也要出現啊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3:00
對方當時告人也是要出現作筆錄囉。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33:00
事後證明的確是在講該對象,妳就知道她不否認的原因了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4:00
這串的開頭是想討論陳有無被教誨、改過、更生的可能吧至於上面提到"相信對方才願意向你證明"也是一個經驗,或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35:00
我是覺得你若是被搞過一次 就不會這樣推文了…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5:00
許在要求提證時態度要更公正一點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36:00
那兩位在當時風向不對 還願意發文堅持不刪文 還花大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6:00
我跟房東起過糾紛,對方真的提告我也真找了當律師的親戚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36:00
其實以現實面來說,人家是想勸告"社運圈"裡有癡漢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36:00
很多人是默默在看 但是不敢出聲 等到有時機點到了才會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37:00
把時間和網友解釋不是來帶風向的 由衷佩服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37:00
如果沒辦法跟社運圈的朋友求證,就表示你離社運圈很遠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7:00
先去找對方談,後來調來我的居住地,這樣可以推文嗎?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37:00
陸續發聲 12/8的PO文則是延續這個事件 想要提醒大家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38:00
檯面上看起來很正義的人不見得都是好人之類的說真的也只是提醒 只是被一些人認為在帶風向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39:00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很難判斷是否是帶風向,最終是在證據+陳自爆下證實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41:00
底下要證據的推文 有的可兇了XDDDD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42:00
超兇的,西斯版還會站內信500收,他們比西斯還不禮貌XD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42:00
你懷疑原PO 原PO也懷疑你是不是記者還是KMT派來的阿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43:00
差不多是在學運成員挪用公款那陣子吧,有印象有follow到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43:00
原PO寫明不想說,我就先問社運朋友了,真不知道那些只會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43:00
PO文的人還好好回文 整個呈現對比……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44:00
如果我是原PO我也不想給證據啊 誰知道是不是粉粉來要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44:00
當伸手牌最爽 不然把自己資料當擔保和原PO交換阿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45:00
不是人人都有社運咖朋友啊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45:00
真的,而且陳挑的妹還算眉清目秀有點胸的,不覺得很X嗎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47:00
他挑甚麼樣的女孩很重要嗎?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48:00
沒有也沒關係XD只是我覺得要證據可以不要那麼高傲兇悍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48:00
主要是態度啦 態度有的真的感覺好像PO文者欠他什麼如果是私訊的截圖 似乎也不能任意給他人看的樣子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49:00
挑外表要比喻的話,大概就是女生只挑小開那種感覺吧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49:00
看吧,很多時候面對kmt的不實指控大家也很憤怒啊,例如蘇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0:00
我看第二篇就有寫說有截圖 但是怕被肉搜 本意也不是要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50:00
當然這是我個人觀感啦,我朋友說也許他很容易喜歡人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0:00
清泉暗指柯文哲活摘器官時,大家的態度也很兇啊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51:00
原PO也要確認你不是記者不是KMT不會亂散布阿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1:00
你舉的例子我沒跟到 無法討論到底是怎樣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52:00
可能感覺上證據強度有差吧,但要是有醫界在下面推文默認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2:00
稍微聊一下就知道了 我也有跟原PO聊一下 很溫馨的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2:00
陳的狀況比較像是他自己往刀子上撲,結果角度沒橋好就捅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3:00
當時PO版的版友也不知道陳會自爆or出來選舉吧…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53:00
其實我懷疑他是不是覺得摸女生沒甚麼...才會出來選沒想到自己價值觀跟社會差這麼多,只好退選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3:00
別人還把刀子半藏著希望不要刺太深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4:00
他們那群護法不是很多都覺得這只是小事而已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3:54:00
這世界本來就圈子很小 做那些事就該考慮有現在的結果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4:00
看他之後怎麼改過or能否被大家原諒吧,最近看到炳中都洗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5:00
那些平時很愛罵藍的都沒轉貼XD 蠻有趣的 科科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5:00
白了突然覺得世上沒什麼是不可能的?也有很多都有轉貼與批判啊,推薦苗博雅的fb,她的討論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6:00
可能避重就輕吧 大家都不知道高中就有這種行為了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6:00
蠻清楚的。
作者: tank44444 (tank)   2014-12-26 03:56:00
轉貼得少? 看到有人伸鹹豬手正義哥或正義姐也很少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8:00
正義的人死的比較快(遠目之前幫忙處理事情 最後說要幫忙的要我出去坦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3:58:00
還好啦,我FB一打開就是陳癡漢新聞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6 03:59:00
看方法,我個人推薦要出手就讓對方死透、完全不能反擊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3:59:00
非常能夠體會12/8那些PO文者的心情畢竟人家有公民律師團好嘛幾 你只是一個鄉民XDDD
作者: tank44444 (tank)   2014-12-26 04:01:00
要不是他要出來選 就會像眾多沒上報的被大眾忽略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4:05:00
都PO了行為讓女生不舒服 當時不譴責性騷擾才在那邊如何降低性騷擾一堆社工和老師為性騷擾默默付出 在慢慢改變和改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2-26 04:12:00
被害者爆料的時候是先被噓帶風向後來又被討證據 哀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04:14:00
被害者爆料時只會討論抹黑和影射 怎麼不討論性騷擾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04:24:00
沒證據要人家怎麼相信啊,有很難懂嗎?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6 04:27:00
沒證據只是沒有對象的八卦,還是可以討論性騷擾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04:28:00
可以啊,那一堆事後諸葛的是怎樣?
作者: roseping (Rose)   2014-12-26 07:01:00
我永遠無法原諒性騷擾犯,難以忘記他們得意洋洋的嘴臉,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07:19:00
沒證據,持保留態度是一回事。拼命質疑對方,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2-26 07:35:00
推樓上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4-12-26 07:40:00
根據資料,矯正機率太低了
作者: benoire (愛米喵)   2014-12-26 09:05:00
推這篇。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09:21:00
雖然我當初是當故事聽聽啦,但根據無罪推定來說,我不覺得質疑有什麼問題,要指控本來就要證據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0:05:00
質疑的問題點就是你用什麼方式質疑,這很重要好嗎?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2-26 10:08:00
證據證據...問題性騷擾不是性侵,要客觀的證據很難本案控方有 學生證+人事時地物 都說明很清楚了反方回應是 沒全部坦白所有案子 所以很明顯法律上除了客觀證物外,人證物證和對案件說明也很重要"我沒有把所有做過的這些事情,完整的告訴各位" 反方證詞馮扈祥性侵外傭,有證物還是纏訟了10年才被判3年4個月這也是性犯罪者猖狂的原因。他們清楚舉證的困難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0:28:00
性騷擾能舉出的證據可能就是監視器跟自白書吧!有辦法驗指紋嗎?XD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4-12-26 10:50:00
性騷擾受害者太可憐了,不但舉證困難,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檢舉色狼還要受到二次傷害,看到色狼輕描淡寫的說出"只是.觸碰"真是要嘔死了。除了有旁證的(其他目擊者) 或是集合其他受害者一起檢舉色狼(例如公司裡某個性騷擾累犯) 真的好難舉證
作者: adapt ( ￾  N)   2014-12-26 11:05:00
月初那篇根本沒有指名道姓,目的只是提醒大家小心,被噓帶風向沒證據真的很莫名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1:06:00
月初那篇,其實我看完,還是不知道到底是誰 XDD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1:08:00
我說的不是這次好嗎?是之前爆料的文章...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1:14:00
所以是哪篇啊? @@a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4-12-26 11:19:00
月初那篇還好吧 想要提醒女性朋友但不想引起騷動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1:20:00
可以清楚指出到底是說哪篇嗎? 不然總覺得牛頭不對馬嘴的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1:23:00
就月初的那篇啊。我當初也是當故事看看,是上面推文酸不相信那篇的人,我才說那篇沒證據要人怎麼相信。
作者: kathy0108 (AKMU)   2014-12-26 11:24:00
幫補血,我覺得原文講的很好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2-26 11:25:00
月初那篇有Line截圖當證據啊,只是人家選擇不公開私下給當然也會有人酸證據薄弱。因為性騷擾要拿到客觀的證據很難所以不管是學生證還是Line截圖,都被要求拿出更多證據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1:28:00
line我可以接受啊,但總不能說我有可是不拿出來,你要相信我吧?在那種情況下沒辦法相信很正常啊,我不懂有什麼好被酸的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2-26 11:32:00
當初酸人家很爽,現在被酸回來很正常。怕被酸就別推文PO文吧酸 本來就是網路生態 連這也要管?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1:35:00
我哪有管喔,當初我可是沒酸,我發表一下意見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1:44:00
我記得那篇不是去索取,有誠意點,她確認無誤就會給?你可以質疑,真的可以質疑,要怎麼質疑都行。但也請看看某些質疑的人的嘴臉,到底有多~~~~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2-26 11:48:00
你沒酸,但很多人在酸啊。現在被打臉,被酸回來有什麼好叫的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1:48:00
你可以持保留態度,也不需要說人家事後諸葛,因為你所謂的事後諸葛,很多當初是持相信的態度,而不是現在才在那邊:你看!當初我就覺得怪!只是沒推/說而已。其實不太理解假設你沒去索取相關證據,卻又在那邊持質疑態度,到底想怎樣 @@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2-26 11:52:00
我也有預言失誤被打臉的推文過啊 被打臉有那麼難以接受?@@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29:00
現在版上這麼多自身體驗的性騷擾文 難道某個版友推文說是XXX嗎?被性騷擾的原PO就要提證據 不然就是影射嗎平常不敢說 遇到有個和自身經歷差不多的討論一下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2:32:00
...........分享經驗跟指控差很多好嗎?好啦也不是打我的臉我幹嘛幫那些人辯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33:00
就要被說是影射 證據證據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33:00
所以指控有這種人存在,請問有透露出很多線索可以知道是誰嗎? @@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2:35:00
那篇和推文一起看,猜的到是陳為廷吧,不是嗎?大家都不知道?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35:00
怎樣算分享? 怎樣算指控? 如果今天是說去教會,被性騷擾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36:00
那只代表很多推文版友的經歷和陳有關 原PO從沒說是誰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36:00
請大家注意,不是信教的人就比較安全,還是要顧慮自己安全這是指控? 還是分享?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37:00
只因為推文版友有相關經驗或亂猜 原PO就提證據 哪招?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37:00
那次看完,我還真不知道是誰耶~ 再看一次文,他也沒透露相關訊息,讓人去搜尋吧 = =a下面的人自行推論=作者透露是誰,並指控某特定人士?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42:00
版友在性騷擾文 說是XXX嗎?也是那位版友要提證據結果一堆要求原PO提證據 還有要求刪文 邏輯不通吧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2:44:00
好吧再看了一次作者真的沒透露什麼,是我的錯我道歉。我一開始只是要說在那種情況下不相信的也沒什麼錯,不懂上面推文是在酸什麼,這樣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46:00
不相信可以(再次強調),但不要不相信說別人是馬後砲/事後諸葛,別人厭惡的是那些當初使用負面方式質疑的人一般持保留態度,但不使用傷人方式的人,不懂跳出來說為何不能質疑,到底是想怎樣? @@a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2:49:00
可以可以,就說我也沒有酸了,所以不為那些人辯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2-26 12:49:00
看推文只想到原來有這麼多性騷的潛在受害人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2:52:00
指控要有線索,跟沒線索的分享也差很多~所以...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12-26 12:56:00
就說我其實不是針對原po,是酸「不相信的」的人,因為我也就當故事看看,但你如果要說他是酸「當初酸很兇的人」,就算咯~反正又不是我。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2-26 14:00:00
作者: lydia227 (熊)   2014-12-26 14:46:00
推,他不應該用自己的角度合理化他的錯
作者: soga0309   2014-12-26 14:47:00
作者: jiharn0611 (Hana)   2014-12-26 16:38:00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2-27 0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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