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來聊聊對於婚姻平權的想法吧 :)

作者: Tomonon (Levis)   2014-12-19 11:07:25
前文恕刪
看似很有道理
只是我對您以下這段論述有疑問:
"所以攸關人權的事情不能用多數決(公投)來決定。
所以同婚根本不需要社會共識,端看執政者有沒有膽子做下去而已"
第一句話基本上是沒錯的
但問題出在何謂"人權"?
人權的定義含括了什麼?
以及人權怎麼來的?
是上帝規定的嗎?
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嗎?
顯然都不是
它是人類社會自己定義出來的
只要是人定義出來的東西
就會牽扯到整個社會的價值觀,牽扯到多數決
(而且以"多數來決定這個社會的運行方式"的這個價值觀也只是另一種價值觀而已,沒有
絕對的對或錯)
舉個簡單例子
現在普世對人權都有的共識:生命權與自由權
所以美國允許人民擁有槍枝
因為那是個人的自由權
且可以用來保衛自己的生命權
那全世界是否應該直接合法化槍枝而不需社會共識,不需討論,不需公投
因為這也是攸關人權的事情?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 婚姻是否屬於人權的一種?
請記得婚姻制度也是人類文明社會自己創造出來的制度
而不是與生俱來的
與生俱來的是異性交配能生小孩,同性交配無法生小孩
而婚姻制度則是因此衍生出來的
不是你說婚姻是人權它就是人權
還是需要社會達到一個共識來決定它是否屬於人權
所以,無論你是反同婚或挺同婚
當有人提出跟你不同意見時
就請尊重多元意見,理性討論
若你的論述真的很有道理
就會越來越多人認同你
整個社會價值觀就會趨近於你的想法
不需一直放"人權"這個大絕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9 11:15:00
婚姻不是為了生小孩衍生的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19 11:21:00
婚姻制度不是因為生育而衍生的喔你不用結婚一樣可以生小孩,各文化皆然你異性生理上無法生育照樣可以結婚,各文化皆然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1:34:00
最不理性的就是反同婚的,上次許玉秀前大法官辦了模擬憲法法庭結果反方全落跑,你還在這邊扯什麼理性討論護家盟理性嗎?真的別在那睜眼說瞎話,再來婚姻制度根本跟交配無關你連基本人權不能多數決的常識都沒有別再這秀下限了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11:42:00
社會價值觀從來不是趨近於「理」,而是「利」,民主國家還是「多數人的利」,這是為什麼人權不能用多數決的原因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1:42:00
(婚姻權是否為基本人權可以再討論,但你居然說人權牽扯到多數決),那大家在這裡投票充公你財產,好不好呢?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9 11:44:00
婚姻制度是伴侶之間為了長久生活的權利義務劃分/保障訂立的契約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2-19 11:44:00
我覺得認不認同,和論述無關而是和情感有關。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1:44:00
我多噓了一個,補推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9 11:47:00
不管婚姻是不是基本人權,現行法律會使同志伴侶缺乏保障,當然要修法補強這個缺失啊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1:49:00
呃,用噓就是不理性??你論述有問題別人不能提反對意見?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2-19 11:51:00
而且為啥不提"平等權" XD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1:54:00
你的文章沒什麼高深論述有什麼好看不懂的.......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4-12-19 12:04:00
擁槍的自由權會擠壓到他人的生命權,婚姻不會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2:05:00
如果人權的定義可以用到多數決(你不要模糊焦點使用牽扯二字),便等同人權可以使用多數決版友別噓他,會被說不理性
作者: nymph   2014-12-19 12:11:00
用慶祝聖誕節來比喻婚姻....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12:19:00
查wiki都有,可以先去查一查、想一想再發文比較好..用社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2:20:00
社會價值觀?照你這種說法非洲的割禮國際社會根本沒資格指指點點,因為那是人家的社會價值觀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12:20:00
會價值觀來決定只是一種\多數暴力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2:24:00
人權是什麼你不懂?除了多數決就沒別的方法?人性尊嚴很難理解嗎?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12:25:00
他的意思是那都是人決定的東西啦,根本沒有公信力XDDDD所以你跟他再怎麼說也兜不在一起沒有人就沒有所謂「人權」,大自然根本沒這種東西這樣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9 12:27:00
嗯,事實上,我的論述前提是「我認為婚姻(結婚)是基本人權」。至少我遇到的教授都這麼教我。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2:28:00
所以從你的回應可知,你認爲人權的定義是多數決,我告訴你,不是。例如美國的違憲審查制度一直被認為是反民主多數決機制的,而他們也利用這個機制多次宣告禁止同婚是違憲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9 12:30:00
然後請問我哪裡不理性不尊重不同意見了XD我承認我是口氣比較直接。
作者: isolalin   2014-12-19 12:30:00
德國憲法有反納粹的色彩,也被公認是反民主的,因為當初納粹就是以民主選出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9 12:32:00
isolalin大說的沒錯,違憲審查的本質就是抗多數決,是憲法之外的第二層保障。而且這否決權力是憲法賦予的。所以德國後來發展出了防衛性民主,任何對民主體制有潛在威脅的政黨直接強迫解散。另外婚姻是人類制度,為的是保障婚姻下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議不妨思考人類創造出婚姻制度的目的何在?不會是保障合法的終身性交?沒有婚姻制度也能繁衍後代啊。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12-19 13:35:00
同志能不能結婚,能不能領養小孩,到底我們有什麼資格去反對啊!!!我們又憑什麼去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19 13:49:00
多讀書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12-19 13:57:00
每次談到同志人權就會出現奇文現在的社會價值就是婚姻是人權不是?只有某些十字教說不是喔
作者: asdvcx ( )   2014-12-19 14:03:00
有些反對者會說:有啊,有給你異性戀婚姻啊,是你(同志)自己不跟異性結婚的!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12-19 14:12:00
然後隱藏性向跟異性結婚再來說同志沒良心話都給他們講就飽囉~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2-19 18:17:00
人權可以多數決,那還需要幫助弱勢團體嗎?無限上綱多數決弱勢權益最後只會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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