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關於領養代替購買..

作者: w03231987 (拙拙)   2014-11-27 23:58:43
剛看完王牌大律師第二季第三集
中間有一部份的領悟跟這個主題有點像
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去看
內容是一個醜男(不好意思直接一點)娶了一個天菜
結果被抓到天菜是整形的(你韓國來的逆?),整前奇醜無比
然後請堺雅人打離婚官司,連帶要求女方賠償八百萬
王牌大律師的操作方法跟一般日劇不一樣
就是負面角度帶入的一些意義XDXD ,不會像醫龍跟仁醫一樣
看到我雞皮疙瘩掉一堆,外加眼淚不用錢,只要相信就有奇蹟等等
好像離題了...總之推薦就是了
中間有提到的就是
大家認為醜男不應該以外型去決定一個人的價值
這是不對的%@#@#!@%@!#...去批評醜男
因為天菜是個性格100分的好女人
這時候堺雅人就說了...
有些人喜歡高喜歡帥喜歡有錢喜歡溫柔喜歡宅喜歡時尚
這對他來講就是幸福,醜男選擇外在也是
你們這些說他這樣不對的,你們才是真正的扭曲
我不覺得原PO選擇用買的
有必要被譴責,那是她覺得用買的比領養的幸福
最後,堺雅人順利幫醜男打贏官司
天菜必須賠償八百萬,連帶簽屬離婚同意書
天菜在哭哭,全部人都覺得天菜很可憐(包括我)
這時候堺雅人就對天菜說
值得你奉獻一生的男人太多,這個男的根本不配擁有你
結束
每次看堺雅人接受爛人委託打贏官司
拿到酬勞以後又打臉就超爽XD
你選擇買狗狗不選擇領養,真的是你的權利
沒人有權利指責你
我想等待被領養的狗狗,你也不值得擁有
家人買過黃金獵犬後來因故過世,去領養了一隻成犬黃金
你知道被拋棄的狗狗被領養後有多乖多珍惜你嗎
你不懂這個價值
※ 引述《onttffsen (嚕拉拉條紋帽)》之銘言:
: 最近決定要養狗狗
: 看了很多地方
: 也有考慮過用領養的
: 但是最後還是決定找犬舍
: 跟朋友分享之後
: 朋友就”一直“說要領養代替購買!!
: 我當然知道繁殖場的狗狗很可憐
: 可是難道我不能選自己喜歡.比較符合自己想要的嗎?
: 我也有做很多功課
: 沒有打算隨便養養
: 迎接狗狗的到來之前一定會準備好該有的生活用品
: 也買了書學習更多關於狗狗的知識
: 我都有跟朋友們討論這些事情(照顧須知,哪些東西比較好用etc,
: 但是講完後還是不停的「領養代替購買」無限輪回
: 對於朋友一直說要領養代替購買
: 接著傳來許多的認養勸說文感到壓力很大...
: 雖然是好意,是希望能夠拯救更多可憐的狗狗們,
: 但是我的意願就不重要了嗎?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11-28 00:00:00
這篇不是也在指責原po嗎
作者: PoorLoser (廢文製造機)   2014-11-28 00:01:00
以後購買寵物真的不能在網路上發表... ...
作者: smallay7 (ay7)   2014-11-28 00:02:00
要罵就罵呀 拐彎抹角寫了一篇 用意在...?
作者: fadeaway (逝)   2014-11-28 00:05:00
拐彎抹角沒有比較好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11-28 00:07:00
假中立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11-28 00:09:00
哎呀,古美門那個例子裡的丈夫,就是不配擁有吧XD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4-11-28 00:10:00
拐著彎罵人有比較高尚嗎??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4-11-28 00:11:00
純推legal high
作者: kike0207 (J.K)   2014-11-28 00:13:00
不用這樣假中立的攻擊吧 只會造成反效果喔
作者: sfzerox (SSDD)   2014-11-28 00:13:00
認養當然是最好、但說真的買狗的也不是這麼糟、他如果善待自己的狗又何錯之有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4-11-28 00:13:00
整型女不會被安樂死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11-28 00:14:00
哪裡假中立了,立場不是頗明顯的,跟古美門一樣X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28 00:14:00
其實原po是學古美門的說話方式啊~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28 00:14:00
整型女被拋棄的話還有謀生能力跟人權 狗狗呢?
作者: magilee (麻糬)   2014-11-28 00:17:00
推推 想看那部日劇了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1-28 00:17:00
拋棄是棄養人的錯 不是不願意領養的人有錯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28 00:19:00
雖然是不必要責怪原原po想買狗,但是如果可以讓他用更謹
作者: kike0207 (J.K)   2014-11-28 00:19:00
常看到因為各種理由想選擇購買的人被攻擊 有種矛盾的難
作者: kike0207 (J.K)   2014-11-28 00:20:00
道被販賣的動物就沒資格得到幸福的感覺oyz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11-28 01:32:00
同意su大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4-11-28 01:53:00
你這樣不是譴責?噗噗
作者: shagavo (LM01)   2014-11-28 02:29:00
。。
作者: hotaka (離...)   2014-11-28 08:33:00
戲劇是娶了要離,原PO又沒有領養了要棄養,不能這樣類比吧......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28 09:47:00
哈!喜歡這招(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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