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不算熟的人糾纏十年 (文長) 後續

作者: kikivicky (Vicky)   2014-11-26 10:15:21
我建議把他寫的小說 有妳個資蒐集下來,
然後去警察局報警(要拿到三聯單),記得不是備案喔~
因為根據最新個資法,他已經讓妳的資料可以被人家猜出妳是誰了
所以這是可以成立的,只要報案後,還可電子查詢案件進度
這是刑事案件,他如果還繼續騷擾妳,妳就可以申請保護令,
讓他不可以再出現妳世界...@@ 真是辛苦妳了...
: 他可以把我媽打電話給他媽抗議,寫成我媽也一同見證耶!
: 寫得好像我媽也認同他了耶!他真的超會玩文字遊戲!
: (之前加我親友FB好友時都說"你是不是常聽(我名字)提起的XXX?"
: 好像我很常跟他聊天一樣)
: 我跟我媽說的時候我媽超生氣的
: 然後還寫了祈禱神不要怪罪我罵他不雅文詞(指我寫的第二封信)
: 祈禱有奇蹟讓我的腦袋完全明瞭七個誤會
: 我以為他媽已經跟他講清楚說明白了......
: 再次印證果然還是無法溝通。
: 他到現在還是覺得都我的錯,都我扭曲他,都我腦袋有問題。
: 想到還是覺得生氣。
: 原本我媽還要打電話給他媽的,但我覺得好筋疲力盡,
: 他已經改了一些我的個資,所以我想要無視他了。
: 對了,前幾天還想到一件事,我在3月偶然遇到他的那天前,
: 大概1月的時候,曾經在讀書會板PO過組會文,後來也順利成團了。
: 結果大概2月的時候,就收到他的站內信說要加入,
: 當時我不知道是他,但從他說早就過搜我資料來看,他是故意的。
: 因為讀書會已經運作一個月,成員人數也很剛好,我就拒絕了他,
: 後來只要想到這件事我就想大喊神明保佑!!!!超毛的啊!!
: (因為我是主辦,也不能隨便解散讀書會)
: 總之,這幾天心情好起伏,又忙著搬家和工作,
: 我也知道這件事其實還沒結束,暫時也不敢回復以前寫FB、寫履歷什麼的
: 但希望這次冷處理後可以漸漸擺脫。
: 再次謝謝溫暖的女孩板板友們!
作者: nonocom   2014-11-26 10:21:00
如果我是你 我會請律師 告死他 把他弄死
作者: Amperex   2014-11-26 10:29:00
樓上電視劇看太多了 律師根本不可能幫你把他弄死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1-26 10:32:00
推原po 推a大XD 請律師把人弄死是哪招……XDDDD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11-26 10:35:00
一樓有那種想法也不是很意外...可能真的很喜歡看電視吧XD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4-11-26 10:56:00
ㄧ樓我想到艋舺XD
作者: prism88 (prism88)   2014-11-26 11:23:00
古美門律師~
作者: iris1989 (iris1989(iris))   2014-11-26 12:26:00
這時候好需要古美門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11-26 13:52:00
一樓那個應該是請黑道吧?!XDD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4-11-26 13:54:00
出完庭後再叫黑道押走嗎XD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11-26 15:42:00
按照對方腦補的功力,告他可能還會捏造另一段故事= =
作者: nonocom   2014-11-26 16:31:00
不,請神律師證明他有病,佛心的關他強制治療即可他確實有病呀,不是嗎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4-11-26 17:02:00
是否有病要靠醫生證明吧...律師無法証明建議去報警為佳 他已經嚴重干擾你的生活 而且很難說以後還會搞什麼鬼跟對方母親商量若有用的話 兒子就不會搞成這樣還不去看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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