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抵制算不算一種霸凌?

作者: laziness (綠綠兒)   2014-11-24 01:10:50
※ 引述《sheryl721 (地瓜喵)》之銘言:
: 如題,想問問女孩們的意見
: 個人對霸凌的定義是,因為某人的行為或價值觀,而對他做出某些行為,使他受到傷害
: 舉例來說,若有一個人因為身為同性戀而被班上同學排擠,就叫霸凌
: 今天的問題點是
: 如果我們因為一個歌手的價值觀(如反同)而去抵制他
: 造成他的利益損失(唱片和演唱會收入減少之類的)
: 這樣算不算一種霸凌呢?
: 或者是,因為他的價值觀先壓迫到某些人,造成這些人起來反抗,
: 這是自作自受?
: 昨天朋友跟我說,因人廢言是不理智的行為,想想也對
: 但我就是不理智嘛QAQ
: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呢?
雖然在下面留言過了,但還是決定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其實我覺得原po的這個問題是非常有意義的
對我來說霸凌和抵制/排擠/攻擊/批評其實常常都有一線之隔
就講講我自己的一點判斷標準吧
1.兩者的地位相不相當
2.某人的行為到底有沒有侵害到他人
以上兩個觀點對我來說都是建立在比例原則之下來討論的
關於地位相不相當,就像是我們會認為同學對同學丟鞋子算是種霸凌,但是人民對總統丟
鞋子,我就很難想像有人會認為這算是霸凌
而關於第二點,我想舉個例子
(1)某藝人A公開表示反對同性戀婚姻
(2)某藝人B穿盜版的鞋子出席公眾場合
要是網友聯合抵制藝人A所有的電影和代言商品,對我而言並不算是霸凌,畢竟反同婚以我
來是公開表明支持剝奪某些人的權利,且網友並不代表所有的台灣人或者是年輕人
我支持公眾人物需要受到比較高的道德標準,也該受到比較多的言論批判,公眾人物的言
論本來無形之中就容易影響到比較多的人,而抵制行為也算是一種抗議,抗議"你的言論
侵害到我/別人了"
但是我並認為抵制這種事可以無限上綱,如果是所有台灣人民都決定抵制藝人A的產品,
且所有百貨公司都拒進A代言的產品,那對我來說就是種集體霸凌了
(但為什麼全台集體抵制頂新又不算是種集體霸凌呢?
因為頂新是食安問題,侵害的是全民的健康權,且頂新不同於某特定藝人,他是一個龐大
的組織體,對於比較大的怪獸我們也理所當然要使出比較兇狠的武器)
又或者班上有一個同學不支持同性戀婚姻,全班都決定集體不和他打交道,對我來說也是
種霸凌,畢竟一個學生的不支持相較起來侵害是比較小的
而在(2)的情形,雖然藝人B侵害了原創作人,但是我認為這對公眾的侵害相較起前者是比
較小的,要是如果所有網友都聯合起來攻擊抵制B,對我而言就算是種霸凌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點想法,當然每個人的判斷方式可能不同,也可能同樣的判斷方法得出
不一樣的結論,但無論如何經過了思辨,至少我們是自己做出決定而不是盲目跟從
 
我覺得原po提出的問題很棒,我也重新審視了一次我自己,這是我第一時間的一點想法,
但覺得僅有這樣的判斷方法似乎尚有不足
也歡迎大家討論提供你們的想法~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1-24 01:13:00
對不法行為發動抵制,就是要集體才有力量啊...= =對任何不法行為發動集體抵制,都不是霸凌,而是捍衛自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24 01:14:00
前提是否建立在基於公共利益上的動機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1-24 01:16:00
像你例2的,本來就該抵制B,他侵犯著作權違法,若只因少數受害而不抵制,那小說文章被抄襲,受害者也只有原作者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24 01:17:00
霸凌幾乎可以跟道德劃上等號 道德解釋為大多數人的標準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11-24 01:45:00
不覺得不跟某人打交道是霸凌 要傷害別人(言語或肢體)或是不給予其平等的權利才叫霸凌吧
作者: angela0724 (龍潭大池昌旭)   2014-11-24 02:20:00
我以為吆喝大家不要理他是霸凌,自己不理他只是個人喜好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24 04:42:00
覺得怎樣的程度算 就你的文章判定來說太有個別性這樣大家怎麼取得共識XD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24 09:01:00
我也覺得原原po的文章很有意思 有時我們會不會只是自以為正義而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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