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抵制算不算一種霸凌?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11-23 19:27:25
我覺得你把幾個概念搞混了
: 個人對霸凌的定義是,因為某人的行為或價值觀,而對他做出某些行為,使他受到傷害
這一點我覺得沒什麼問題,重點在造成傷害
: 造成他的利益損失(唱片和演唱會收入減少之類的)
: 這樣算不算一種霸凌呢?
你搞錯的地方在於少賺不等於傷害,也不等於損失
如果少賺就是造成傷害,那我去全家就是在霸凌7-11嗎?
我坐捷運是在霸凌公車嗎?
真正的傷害,是他應得的部分,因為被你惡意的影響(散播言論之類的)而損失
但如果因為正常原因不喜歡一個歌手而不買他的東西,那這就是他不應得的利益
完全扯不上霸凌
: 昨天朋友跟我說,因人廢言是不理智的行為,想想也對
因為一個人錯誤的言行而選擇抵制他才是理智的行為
只是用一句"因人廢言"而不思考原因盲從才叫不理智
難道有才華的人就可以隨意歧視甚至犯法,然後繼續賺錢?
: 我可能表達的不夠清楚,抱歉
: 應該說,假設今天本來是他的歌迷,
: 喜歡他的歌聲認同的他的實力,也會去買他的專輯聽他的演唱會
: 卻因為他說了一句跟妳價值觀不同的話,就開始反對他
: 這樣在邏輯上ok嗎?
為什麼要喜歡討厭的東西,我光打這一句話就快腦筋錯亂了
又不是說像討厭吃青菜的人還是不得不吃青菜,因為不吃會不健康
一來不聽不會死,可能人還會活得比較好思緒比較正常
二來他讓你反對是他自己的選擇,你當然有選擇反對他
而且歌手的形象也是他在賣的一個"商品"
如果他選擇破壞自己賣的商品,你當然有理由選比較好的
: 沒有拿頂X出來討論,是因為我認為他們欺騙在先,
: 而欺騙是一個社會上普遍不接受的價值觀
: 而同性戀不是一個普遍被接受的價值觀(別攻擊這點,我是挺同的)
: 今天用「少數人」的觀點去因人廢言,在邏輯上站得住腳嗎?
同性戀 是 一個普遍被接受的觀點
絕對不是 只有少數人贊同的價值觀
只是有少數反對的聲音特別大,且大部分是有點錢有些權的老人罷了
台灣還被一些西方媒體社群認為是對同性戀最友善的亞洲國家,這叫不被普遍接受?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只是少數人的觀點,難道就不要了嗎?
因為講話的是少數人,而忽視他們言論對不對,這才真正叫因人廢言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4-11-23 19:41:00
去全家就是在霸凌7-11XDDDDDDD
作者: Jossie (天使來過人間)   2014-11-23 20:05:00
不可以霸凌路邊攤的喔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4-11-23 20:24:00
我早餐都吃漢堡紅茶 每天都在霸凌蛋餅豆漿
作者: skana ( )   2014-11-23 21:30:00
推這篇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1-23 22:34:00
哈哈哈哈 突破盲點!!
作者: eighthirty (08:30)   2014-11-23 23:46:00
精闢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