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廖國棟爆 台大醫院用藥物詐死摘器官

作者: vvus (不囧)   2014-11-20 22:09:52
20141120衛環質詢逐字稿
管碧玲:謝謝主席,謝謝田委員,我們請部長與醫事司司長
田主席:司長請假
管碧玲:部長,今天早上有幾位委員質詢台大醫院器官移植,是否涉及重大道德與違法事
證之後,本席也立刻從醫界得到幾個訊息,第一個訊息是,醫界人士告訴我,論文兩篇他
們有去查出來,分別於2000年及2005年發表於臨床移植學術期刊(期刊英文名),這個期
刊兩篇,那麼論文裏頭,這個醫界人士表示說,國際學術期刊不可能發表違反法律與道德
之論文,他再把這個原文與關鍵字調出來以後,他看到這兩篇論文裏面談到的相關個案,
均經過檢察官確認死後捐贈以及家屬同意後進行,這個是來自醫界的訊息,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是本席剛剛也跟媒體朋友,一起重新看了一次蘇清泉委員的質詢,那麼蘇委員的質
詢裏面,他去提到,非常多有關於腦死之後,還能夠救活的案例,他非常關心,腦死難道
真的就沒有機會再救活嗎?所以他舉了劉女士以及他自己的個案,所以他在談的都是腦死
不是真的就是死亡,他在談的是腦死。那麼,他在談他認為台大醫院器官移植有疑慮的過
程的時候,非常明白,他談那個過程是這樣,就是他說醫生先跟家屬說病人已經腦死了,
然後跟他勸說是不是要移植,然後取得同意書,所以他的第一個程序,連蘇委員的第一個
程序在質詢中,都說醫生跟家屬說,病人已經腦死了。那本席要請問,在腦死,剛剛司長
在這裏特別說明,腦死在我國的法律,就是器官移植的死亡判斷基準嗎?對不對?是不是

部長:(點頭)
管碧玲:腦死嘛,腦死後,才去打針,打什麼肝素抗凝血劑,裝葉克膜啊讓器官維持,它
的這個…呃,我其實很難啟齒,我其實對於這個器官移植,其實蠻違背我的信仰,你知道
我的意思,我說不出口,那…我的意思是說,以蘇委員今天在這裏所揭露的這個他認為有
嫌疑的程序,如蘇委員所質詢,是在告訴家屬在腦死之後取得同意書的作為,那這個程序
有沒有違法,去打針啊,去裝葉克膜,防止這個心跳回跳,這個有沒有違法?如果是腦死
之後做,有沒有違法?
部長:我是不是可以請次長?因為他是醫生,他比較專業。
管碧玲:好、好
次長:跟委員會報告,依照器官捐贈條例第十條談到的部分,器官移植要在判定死亡之後
,才能實行,但是他事實上他有個但書,在判定腦死的部分也是可以執行器官移植,但是
它有一個判定腦死的程序跟中央主管機關訂之的……
管:喔,你們沒有仔細聽,問題就在這裡了,我剛剛還叫你們去重新看一遍蘇委員的質詢
次長:這裡有一塊的部分是廖委員在質詢時有弄一個POWERPOINT秀出來,那一塊部分打的
是藥的部分讓心臟慢慢停止……
管:那是在宣布腦死以後啊
次長:但是在第一次質詢時並沒有這樣的資訊
管:你們沒有問啊
次長:有啊
管:現在變成新聞事件了,去查了,台大醫院變成一個殺人工廠,我很痛心耶,台大醫院
變成殺人工廠之後,這種指控挑戰我們對台大醫院的信賴,太草率了,你看看你們兩個在
這裡,蘇委員在這裡講,明明白白講說醫生告訴病人腦死以後跟他取得同意書,你們兩個
在這裡都沒聽到蘇委員這句話,沒聽到蘇委員說醫生判斷腦死以後,因為醫生判定腦死後
,去進行注射葉克膜是合法的,你們都沒有聽到這句話,現在就去調查的時候,變成一個
新聞事件後,台大醫院變成一個殺人工廠的嫌疑犯,太草率了,部長,太容易被利用
次長:這部分我們在說明中還是有強調要腦死以後
管:好,所以你們就去了嘛,去了以後怎麼查
部長:跟委員報告,很多委員都要我們快處理,不只是蘇委員
管:委員叫你們去跳海你們要不要去跳海,要不要?你的部長要怎麼當,你們的專業要怎
麼做,如果是本席,我如果當這個部長,第一個我要先查的是這個陳情書,先把陳情書作
一個研判。如果陳情人我一定要詢問,如果不知道這個陳情書真假,陳情書是不是基於一
個誤解,第一個我要查一下這個陳情書,第二個我要去調學術論文,學術論文就是蘇委員
在這裡講,這學術論文怎麼寫怎麼寫,第三我會請蘇委員回去問陳情人,這個案要查只有
在一個前提才需要查,就是有陳情人指控,台大醫院判定腦死造假,才需要查,你說對不
對?如果台大醫院,做這些器官移植,判定腦死以後做這些事都合法,而今天判定腦死沒
有造假,一切合法就不需要查,所以今天蘇委員並沒有指控判定腦死是違法,廖國棟委員
也是在講處理心臟的問題,蘇委員也講,處理心臟之前有先說腦死,聽起來沒有違法的部
分,那有沒有違法的部分一定要從腦死的判定是否造假,從那裡下手,你們都沒有釐清,
就跑去查了,這是相當草率,我們委員會,部長,我們委員會每一個委員會都一樣,委員
要你們去查的,我今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我請他們去查的東西,國安局的局長一再逼問
,我叫他一個禮拜查出來,他說不行不行不行,最後召委告訴我,他們委員會,所有委員
要他們去查的事情,公定就是兩個禮拜。那…在這個委員會,這麼重大的事件,然後在選
舉當頭,很可能被利用作為選舉手段的這種敏感政治事件,你們呢,是在沒有仔細聽委員
講的內容,沒有確定台大對腦死的判定違法,在這種情況下並並蹦蹦就去查了(台語)。
次長:跟委員報告,這個上午的情況,是兩黨的委員都要求我們盡速去查,正是因為他是
…..
管:兩黨的委員都叫你去跳愛河你要不要去跳嘛!我還是一樣啦!
次長:可是因為…..正是因為在這敏感的時間,所以應該要盡速的釐清。這個是我想我們
召委都可以作證。
管:不要把責任推給兩黨委員,你應該釐清的,告訴你們的專業,在這裡要釐清的就是問
蘇委員問廖委員說,判定腦死以後就合法,所以兩位委員是說,他們在判定腦死有問題是
不是,應該要釐清才決定要不要去查。
次長:這個是我們要釐清這一個部分
管:沒有釐清就去了嘛!所以等一下,讓醫事司司長去的時候,一定釐清這種問題之下,該
查,才去查好不好。
那要怎麼釐清,就是有人檢舉嘛,所以你們應該要在有人檢舉,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在判
定腦死作假,應該要在這個時候,才要去查阿!對不對?是不是?
次長:我們這是,早上的情況,當然是說腦死之後,打這個藥的這一塊部分的整個的程序
上面的部份那還是,因為….
管:宣布腦死以後,然後進行,器官移植的部分,就不涉及違法不違法嘛!對不對!是阿因
為法律,規定就是腦死,就是作為器官移植的宣布,死亡的基準嘛!對壓!
次長:沒有錯,這是器官移植的先決的條件..但是要判斷…
管:沒有錯嘛!對呀!對呀! 是呀!所以呀!所以我還是必須要重申,今天蘇清泉委員,在這
裡他的質詢,有講了一句話,就是醫生先跟家屬說,病人已經死了,已經腦死了,然後跟
家屬要同意書。蘇清泉委員確實有講這個程序,那依我們器官移植法令相關的規定,器官
移植宣佈死亡,就是以腦死作為宣佈死亡的基準。因此如果照蘇委員所講,是在宣布腦死
以後,才去執行,這一些手續,那麼就不違法。
所以今天應該要請廖國棟委員,跟蘇清泉委員,你們兩位委員重新、重新、提出你們的檢
舉。
你們是否要檢舉台大醫院,在進行器官移植的時候,對腦死的判定造假。你們是或不是?
你們必須重新,提出你們的檢舉,才造成衛福部需不需要去查。
不要為了選舉,去扭曲事實,也不要為了選舉的利益,把台灣人種種社會機制上的信賴,
一夜之間徹底要把它摧毀。
臺大醫院在台灣,他在醫學方面的成就,他在醫療方面的基礎,對全台灣人民來講,那是
一個最後依賴的堡壘,那是一個最後信賴的堡壘。這個最後信賴的堡壘如果他嚴重的違反
道德,如果他嚴重的違法我們當然只能心痛,我們也不容,我們也不會包庇。
但是如果沒有,為了選舉,那麼草率那麼輕易那麼任意就這樣子去指控他是一個殺人的工
廠。我們要規勸這個選舉,還是要回歸價值回歸道德回歸人性。不要為了政治而扭曲這一
切。
你們也太容易被利用了,你們的專業也太容易夭折了。為什麼不問一下,腦死、有說腦死
耶,為什麼不問一下,那..那是腦死的宣告造假嗎?如果是,你才去查阿。你們自己都說
,腦死的宣告就是器官移植的開始阿。
好,我今天做這個質詢,我是很不願意的,因為我最近甚至於在考慮我要提早寫我的遺囑
,我不接受急救,因為我覺得人類的生命一切遵從天意,所有的人工,包括器官的移植,
包括所有的儀器的救援,我都不認為那個是天意,所以今天讓我來談器官移植的法律規定
,是很違背我的價值的,但是我有更高的價值我必須去捍衛,那就是國會的殿堂不要做為
政治的工具,如果真的有違法,也不是這種程序,然後做為一國的部長不應該這麼無知,
就是這樣,更何況你出身台大,你出身台大阿,部長。那是你台大的附屬醫院阿,你有沒
有一點點、一點點對自己的學校,長期所累積下來的基本的信任?有沒有?專業的信任在你
台大出身的部長的手中,這麼脆弱嗎?
部長,我是台大的校友,您是台大的老師,您借調嘛,對不對?台大醫院在你的心目中,
你對它的信任,一個殺人工廠,你可以相信嗎?你願意相信嗎?
部長:我當然相信台大,不過這個,上午委員質詢的是個案的問題,然後剛剛..再強調一
次,上午兩黨委員都要我們去盡速處理。
管:不要再講這句話了啦,傻蛋,這句話就是委員叫你去跳海你也要去跳海啦!不要再講了
,不可以,不可以用他作理由,你的專業就是這個時候告訴委員說,報告委員,這我們必
須謹慎,我們會來研議以後,請委員把資料給我們研議以後,我們決定下一步要怎麼作,
這樣才對,這樣才對。
我叫你去查..我就去把帶子掉出來,我叫你去查,我之前叫你去查(的事)你也不查阿。老
師~,我是校友耶,你是老師耶。
台大醫院就要在這一次柯文哲參選之中,社會對它的信賴要一夜之間被這樣踐踏跟摧毀嗎
?我再說一次,如果真的這麼不道德,這麼重大的違法,如果台大醫院變成一個殺人工廠
,我也不容,我只能夠自己心痛。但是今天聽下來,它沒有為法,但是它就遭到這樣的指
控。所以,要指控就重新指控,廖國棟站出來、蘇清泉站出來,請你們重新指控,指控台
大醫院腦死宣判造假,出來,出來指控!所以你應該要把司長調回來,立刻調他回來,等
兩個委員改變他的指控,重新指控後,要查再去查。因為,委員提的根本就不是違法事件
阿。
唉,苦口婆心。次長,加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Xe-ov6rRxU&feature=player_embedded
作者: m9100612 (m9100612)   2014-11-20 22:13:00
管媽真讚
作者: sealee (深深深海裡…)   2014-11-20 22:27:00
管碧玲真的滿厲害的!
作者: smallay7 (ay7)   2014-11-20 22:35:00
蠻帥的哈哈
作者: susuless (澄)   2014-11-20 22:36:00
不要為了選舉亂跳河啊
作者: mt0241 (白色。夜未眠)   2014-11-20 22:52:00
看到這新聞時簡直氣炸了,某陣營為了勝選連臉皮都不要了。只能推管媽,還有那句“跳愛河”!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20 23:04:00
管媽霸氣
作者: mossa (喔是喔然後勒)   2014-11-20 23:17:00
好帥
作者: chwu66 (chwu)   2014-11-21 06:26:00
在這種情況下並並蹦蹦就去查了愛河表示: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1-21 08:08:00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4-11-21 08:36:00
國家機器不意外,為了選舉再噁心的事情他們都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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