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姊姊的男友要來我家住三週...

作者: coffen (不勉強 不浪費 不懶惰)   2014-11-02 20:29:38
※ 引述《lilblue (奈留)》之銘言:
: 女版首PO,我是代PO>_<
: 苦主是我同學,以下用同學的第一人稱
: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11-02 20:31:00
事實上我的確認為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僅此而已。
作者: evephchen (Eve Chen)   2014-11-02 23:58:00
推這篇,我也是異國,長期交往下來機票省不了住宿則是最可以省下的開銷,當然是雙方家長都同意的狀況下。基本上若是也有把對方當作自己未來家人的心態,這其實只是小事,換個角度看,如果是你姐過去,三週的住宿費也不是筆小數目,被邀請住對方家卻遭到對方家人反對,應該對這段感情也會有點疙瘩吧,其實也才三週而已啊,不過當然妳有權利不讓他住妳房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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