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自己以外多數女性的想法所以來問問看
如果今天因為先生的要求離婚
不管離婚的原因是甚麼(因為很多時候都只是藉口)
然後對方把小孩三人都丟給你
自己離開家然後說不再回來
錢的部分 對方是會給小孩生活費等等
但慢慢地妳發現對方其實在外面有交往的對象...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
女生們會就接受已離婚的事實
只跟男方要求金錢的部分
還是會逼男生帶走小孩 然後不停地聯絡男方不讓他好過
覺得為什麼我要辛苦照顧小孩你卻一走了之還交女友
又或是會等男生玩夠了回頭呢?
我自己是覺得既然已經離婚那就算了至少經濟方面要確保
也是為了小孩
但身邊也有人覺得絕不讓男方自由享樂
要不複合重修舊好 要不你帶走小孩
想聽聽看大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