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覺] 受不了愚孝的人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4-09-13 20:55:50
原文恕刪
我解釋一下你表妹可能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當然詳細的你得去諮詢一下律師或法扶
只是提醒一下你嚴重性,因為有很多社會案件可以看得出來
你要讓你表妹勇敢的保護自己和她的媽媽(如果她媽媽還執迷不悟的話先保障自身安全)
假設你表妹已經成年了(因為未成年還牽涉到親權的行使先不提)
重點就是"扶養義務"!!!!
因為你表妹跟姨丈是直系親屬是具有扶養義務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表妹有賺錢的能力(無論多少錢)
而你姨丈不能維持生活或有無謀生能力(也就是老了病了殘了)
^
無論能
都要提供他"經濟上必要之供給"
還有"生活保持義務" "生活扶助義務"←這裡不太清楚
而能拯救你表妹的只有民法親屬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情形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
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
^^^^^^^^^^^你表妹 ^^^^^^^^^^^^^^^^^^^
法侵害行為。
^^^^^^^^^^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十年沒回家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
務。 ^^^^^^^^^^^^^^^^^^^^^^^^^^^^^^
^^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附上相關新聞
http://ppt.cc/PJte
http://ppt.cc/snYh
我XXX最討厭"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了"!!!!!!
原PO表妹請好好想想
不要因為他是父親就縱容他
防範於未然阿
請保護好自己
禮拜一去問一下鄉公所免費法律諮詢在哪裡.......
祝您表妹能迎接美好人生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9-13 21:09:00
首先,依民法1117第2項,姨丈不需要沒有謀生能力。其次,父母子女之間是生活保持義務,跟生活扶助義務不會並列吧!
作者: raining1128 (想要真正的快樂..)   2014-09-13 21:18:00
不懂為何要噓
作者: jaemu734   2014-09-13 21:27:00
推這篇 一樓為甚麼要噓.....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9-13 21:29:00
簡單來說,生活保持就是必須保持被扶養者和扶養者過相同等級的生活,發生在父母子女.夫妻之間,要供給他全部需要,而非以〝生活必要〞為限,即使自己都無生活資力,也要犧牲部分來扶養。生活扶助義務則是用在像兄弟姊妹之間,只須供給生活〝必要〞費用,且若扶養者非行有餘力,則不需扶養。我噓是因為原po說要解釋法律問題,〝我覺得〞有錯,因此表達不認同,噓不就是表達不同意用的嗎?如果我覺得寫的對,當然會用推!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9-13 21:45:00
補推
作者: justfor48 (RAY)   2014-09-13 21:59:00
ㄜ...不懂的話請別亂建議,內文依然有許多錯誤法律不是菜市場買菜可以討價還價,魔鬼藏在細節中如果照你所說的去做導致原PO無法真正主張自己權利請問本文作者願意負起責任嗎?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4-09-13 23:07:00
是立意良好拉,但真的有專業常識再來建議比較好噢...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4-09-13 23:23:00
我的意思只是要提醒原Po要注意扶養義務的法律問題,文末有建議詳細的要問律師,畢竟我不是專業,只是想跟原po說不要只介意親戚的話,要注意現實法律問題有錯歡迎板友更正,因為我畢竟不是專業另外推一樓p大噢,讓我有更深入了解。原文不改,不然會X不知道噓的原因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9-13 23:59:00
補推一次,我噓只是表達部分見解不同意,並不想否定g大的用心良苦。另外還想說一下,親戚的話我覺得用未來扶養的角度看可能要在意一下喔,畢竟萬一真的涉訟,親戚可能會當證人。
作者: jaemu734   2014-09-14 00:37:00
peter大 我沒有要質疑你噓的意思> < 抱歉推文語氣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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