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何表達對同志的立場?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32:39
※ 引述《takizawa5566 (龍澤)》之銘言:
: 但是每當有人問我:「你支持同性婚姻嗎?」的時候我真的很掙扎。
: 回答不支持鐵定立馬被炮轟歧視,回答支持又違背我自己真正的想法。
為什麼?
你討厭同性戀是你的自由
但是為什麼同性戀要結婚還要經過你同意?
: 我個人的解釋是,我自己是異性戀,如果我只是順著目前社會的氛圍跟著大家一起喊支持
: 同性婚姻,坦白說這樣的一個心態我覺得才是真的侮辱同志,因為不是真心支持,只是為
: 了順社會支持同志的氛圍。
: 如果自己本身就不能接受同志,還大喊支持同性婚姻,我真的覺得有點虛偽。
: 看到這可能就有鄉民想問我:「那難道要反對同志嗎?」
: 不,當然不是,我絕對沒有這意思。
: 我只是一直在思考,如何在表達自己對同志真正的想法跟尊重同志這兩點取得平衡。
你有討厭同性戀的自由
你有討厭任何一個人的自由
但是我搞不懂這跟你支不支持同性戀擁有基本人權有什麼關聯?
同性戀跟你進同一家餐廳吃飯、
跟你坐同一台公車、
擁有私人財產需不需要你同意?
同性戀有投票權需不需要你同意?
我不是在開玩笑
才不過幾十年前
黑人、女人都沒這些權利
他們能夠有基本人權
難道是因為你覺得ok、不違背你的想法?
因為你真心支持才得到賞賜有這些權利?
你是異性戀也好
你是白人也好
你是掌握社會資源的主流份子也好
你的喜好不是決定別人人權的重點
你不喜歡一個族群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因為不喜歡一個族群就反對他們擁有基本人權
那就是歧視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34:00
但是他的喜好可以投票決定這件事的可否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4-09-08 12:35:00
推這篇 真的 你喜不喜歡是你的自由 但權利應該人人都有
作者: kayamoli   2014-09-08 12:36:00
只能推了~
作者: ghostrick (蛋頭)   2014-09-08 12:36:00
同性戀沒有坐公車和在餐廳吃飯的權力嗎? 你這個舉例很怪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36:00
你的喜好是你個人事情,但你沒權利反對別人得到該有的權利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37:00
我覺得就是一個自以為自己想法很重要的人在煩惱一個根本沒人在乎他在想什麼的事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37:00
該有的權利這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9-08 12:37:00
基本權利啊 但有些人一邊說我懂每個人都有幸福權力一邊又說 別逼我點頭答應允許你們結婚 這哪招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38:00
同性戀該有的權利有什麼該跟異性戀的不同?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39:00
討論空間?為什麼你覺得有討論空間?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40:00
全世界不都在討論?在某些國家還是違法的我不覺得大家都這麼open mind啦....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2:41:00
其實真的不關異性戀的事
作者: eeeeeden (Eeeeeden)   2014-09-08 12:41:00
推這篇和ffint回文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41:00
那你怎麼不說已經有很多國家法律認同了同性戀婚姻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1:00
女人拋頭露面在某些國家也是違法的,所以你想在台灣討論?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42:00
對啊,所以還是在討論階段啊,沒開放的州不是還一大堆?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2:42:00
就像女性三十歲沒結婚一樣 到底跟他人有何關係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2:00
所以你覺得你有權力決定別人基本人權的範圍?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2:42:00
這跟open mind根本無關啊,同性戀一直以來被某些人視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3:00
"該有的權利"該由大家討論決定?
作者: chiens   2014-09-08 12:43:00
到底同志婚姻會損害到誰的權利啊....?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43:00
沒開放的州一堆,在某些國家同志違法,這些跟在台灣同志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4-09-08 12:43:00
推 連基本人權都不准對方擁有卻說尊重對方 到底是
作者: ghostrick (蛋頭)   2014-09-08 12:44:00
我沒有權力,立委才有 這麼不爽你出來選阿 我投你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4:00
就是一種值得自我檢討的反智狀態立委也是看選民風向的,大家都很清楚
作者: lackofjoke (吃貨)   2014-09-08 12:45:00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45:00
最近英國駐上海總幹事就在微博上宣布與中國戀人結婚,我覺得公眾人物這麼做更能讓人願意正面理解同性戀婚姻(如果真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5:00
哪天立委取消你的基本人權,不知道你會不會說你沒有權力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6:00
所以也沒辦法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48:00
你們有權力去投下這個贊成票,我也應該有權力表達反對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8:00
在制度面下你當然有權力反對人的基本人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49:00
你也可以反對同性戀擁有私有財產,反對同性戀有投票權你也可以說支持同性戀跟我吃同一家餐廳很恐怖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49:00
我以為現在是在講同性婚姻,怎麼扯到私人財產?是不是你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0:00
你當然有權力,投票贊成奪取他人的基本人權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0:00
們在討論的時候都喜歡繞來繞去啊?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50:00
你支持你的,別人支持他的,但同樣的拿別州是否開放或其他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50:00
那可以投票支持剝奪反同的人的基本權利嗎?==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2:51:00
基本人權跟討厭喜不喜歡有啥關係?連殺人犯都有基本的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2:51:00
你現在覺得理所當然的權力 可能以前是沒有的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2:00
有人類的政府組織的法律,怎麼可以說沒意義,朕即法律?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2:52:00
能說押就押 還是今天你賭爛鄭捷就可以有非人對待?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3:00
現在是平等啊,只是家庭的組成方式有部份限制而已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3:00
所以你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2:53:00
“ 現在是平等啊,只是家庭的組成方式有部份限制而已”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4:00
同志要婚姻權照正常的立法程序走完,條文上白紙黑字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2:54:00
有沒有結過婚啊?婚姻有的法律意義跟一般同居根本不一
作者: niewjr (ˊˇˋ)   2014-09-08 12:54:00
推這篇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54:00
沙國伊斯蘭法律(Islamic law)規定:沒有男人陪同前往購物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2:54:00
這就不平等啊XD 太有趣了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4:00
所以可以說一下你反對的理由是什麼嗎?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2:55:00
走完 這就是打壓咩 話都自己說 自爽最高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2:55:00
話說有些人真的會很莫名的把自己交不到男女朋友的原因推到同性戀身上耶!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5:00
反對者表達立場,正常不過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55:00
有,難道適用台灣?有人類政府組織的法律,然後呢?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2:55:00
有些人連自己話中的矛盾處都無法察覺嗎囧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6:00
所以你反對總有個理由吧?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6:00
你們盡量去推,我也只是發出幾則你們覺得沒意義的推文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2:56:00
有些言論在網路上看到 都覺得交不到正常啊XD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7:00
反正在app上直接把我加banlist也是小事一件,但我還是會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7:00
怎麼反對的理由這麼難說出口?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2:58:00
XDD 兜來兜去討論的,到底是誰?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2:59:00
我看你大概也覺得你反對的理由跟普世人權價值相違背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2:59:00
現在贊成反對連壁壘分明都談不上,我不喜歡沉默螺旋
作者: owo3 (..........)   2014-09-08 13:00:00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01:00
杯弓蛇影 妳內文是如何一口咬定原原PO討厭同性戀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02:00
美國人很nice,很多州成了,成了就連反對都無法說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3:02:00
原原PO內文都說了說贊成有違他真正的想法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3:03:00
用詞的差異,原原PO沒說討厭,他是說「不支持」*打錯了,是「不接受」才對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03:00
如果原原PO真是鐵桿反對 那她也不會掙扎困擾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04:00
這是偉大的勝利,不過照這麼正當的事應是一呼百應,怎會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3:04:00
問題就出在原原PO沒說出(我推論是"不知道")反對原因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06:00
絕大數人被說服,成為絕對共識以後,這連議題都不是了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06:00
法律過了就沒歧視? 讓更多沒特定意見的人逐漸接受不好嗎?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06:00
噓你第一段 同性戀要結婚甘原原PO屁事 那幹嘛問是否支持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07:00
但是你們這樣的討論針對性這麼大,潛在贊同的人考慮的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3:07:00
原住民結婚也不甘你的事啊,你支持嗎?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3:07:00
法律只是保障基本人權而已,同性戀者現在就是連結婚的權利都沒有,會不會被歧視那還是其次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08:00
我講的是說 不甘的話這種問題問也是白問 你搞錯我在講啥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3:08:00
潛在贊同的才不會在這邊戰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09:00
這類會衝擊大多數人長久基本價值觀的事件 更應該用時間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09:00
因為你第一段第三句要問的是問這個問題的人 甘原PO屁事
作者: lemomo0212 (超生狸)   2014-09-08 13:12:00
作者: patty6824 (patty)   2014-09-08 13:18:00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20:00
推對有些人來說,承認自己歧視真的很難,但是消除歧視就是要從自謙開始做起。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28:00
這就是癥結點了 今天沒選擇~支持~這個選項意味著反對?沒做好心理價值觀調適而不敢作出選擇 也是反對?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29:00
支持 only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3:30:00
其實不知道要調適什麼,家庭、求學過程中有被教導同性戀者是很恐怖的事是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31:00
沒意見 保留看法 如果都被歸納成妳就是不支持那也太法西斯那請問美國婦女有投票權乃至於大部分國家婦女經過多少年?閣下意思是說 這種人類長久的價值觀必須要 馬上要改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3:33:00
你應該問你的歷史課本吧你覺得不需要?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8 13:35:00
所以不存在讓人逐步理解進而接受的選項? 非得要黑白2分?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3:36:00
蛤?現在有黑白二分嗎?同性戀爭取婚姻權多久了?請問你大概還要花幾年理解?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9-08 13:56:00
推這篇,在荷蘭同性婚姻合法,但不代表荷蘭就沒有人討厭同性戀吧?說到底只是一種平等的問題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9-08 14:02:00
推你
作者: allnation (天天天藍)   2014-09-08 14:20:00
杯弓蛇影 妳內文是如何一口咬定原原PO討厭同性戀
作者: deep1679 (QQ)   2014-09-08 15:03:00
作者: LintongBis (Bis小姐)   2014-09-08 16:26:00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09-08 21:18:00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09-08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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