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畢展幹部要全班幫賠九萬塊

作者: j8630222 (75G)   2014-09-03 21:41:40
(幹部說的時程)
畢展結束 > 5月初
學校請款時限 > 6月截止
圖中幹部:7月中被廠商告知不願意再開一次發票
(總務方面的說法)
5月初 > 請廠商開3張估價單
6月底 > 送件請款, 但學校7月中後才核准
總務: 因為廠商不願再開發票所以無法請款
以我的經驗
看來看去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是
(1)幹部未詢價, 便宜行事惹的禍
5月初畢展結束, 但5月初才要求廠商開詢價單?
何不自己想想看, 為什麼拿不到估價單?
因為明顯的都已經過了畢展時間
幾個小毛頭想做假帳, 到處跑要求廠商開估價
以為廠商都是笨蛋? 被一群學生耍著玩?
開給幹部, 也不可能採購了
不然正常採購會一個月後才拿的到估價單?
(2)幹部發現無法跟學校請款
有可能是因為發票的日期早於估價單
廠商又不願配合開對的上時程的假發票
只好對外說成是正本發票搞丟?
(3)不敢承認是自己的錯誤, 只好推給
A.無辜的正本發票
B.不想讓這群學生亂詢價的廠商
C.動作慢吞吞等1個月才核准的學校
而且這邊超好笑的
"廠商不願意再開發票導致無法請款"
去問100個會計, 就會活活笑死100個會計
什麼時候發票丟了
解決方式是叫廠商重開營業額一張啊?
除非是企業帳面上需要衝401, 不然誰會做這種假帳?
"5月初請廠商估價, 拖了一個多月才給我3張估價單"
畢展5月初就結束, 為什麼5月初會請廠商開估價?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9-03 21:42:00
這件事本來就只能騙騙那些還沒出社會的學生吧
作者: ffint (sa)   2014-09-03 21:47:00
強烈建議各大學把初會列為校訂必修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9-03 21:49:00
PO到這個版是對的~因為這裡一堆專業的會戳破天真謊言
作者: sabrina2597 (迷途知返)   2014-09-03 21:54:00
原原PO底下有疑似當事人推文說事情沒解釋清楚前還tag催同學補款喔 實在是……
作者: lens (土方★最高)   2014-09-03 22:00:00
說是當事人其實也只是剛好有收到第一手消息?!其實大概快一個月前對話內容裡的同學就有提出是不是該告訴大家真相了。我遲遲的等了一個月,只得到一個tag叫我繳費(知道真相的人感覺都不太好吧,滿能理解為何有人去爆料的。雖然我是覺得不用鬧那麼大@@)更正:痴痴才對XDD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09-03 22:06:00
我在猜搞不好這群幹部開始抓廖扒子 真擔心PO文者...
作者: j8630222 (75G)   2014-09-03 22:13:00
那些幹部應該慶幸這事不是出社會後發生
作者: viviya (^_^)   2014-09-03 22:27:00
推一下這篇
作者: neilneil0917 (尼歐)   2014-09-03 22:44:00
發生在社會上就吃官司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9-03 22:46:00
不一定會被告,但是自己賠免不了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9-03 22:48:00
一開始用騙的方式來取得32人的錢這件事告不成嗎?其實跟詐欺已經很相識了,還已經取得款項了說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4-09-03 22:50:00
也只能當事人自己去告了 如果對方死不肯退錢回來的話
作者: neilneil0917 (尼歐)   2014-09-03 22:50:00
如果在社會上遇到 真的很可能被控詐欺了 同學們說話要小心啊
作者: j8630222 (75G)   2014-09-03 22:51:00
詐欺追溯期可不短 這些學生真不怕死 寧可說實話也別騙人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9-03 22:52:00
我記得詐欺的成立好像關鍵就是已經收到錢這一點,而這件事主嫌(收款人)都已經承認自己是用騙的了 應該迴避不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03 22:53:00
這告下去超級可觀的 實在是不怕死....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9-03 23:14:00
我想的比較簡單,一開始可能【根本連發票都沒開】所以廠商不提影本加蓋大小章,幹部第一時間也是找廠商開估價單,然後最後發現紙蓋不住火才說發票遺失,一切都對得上如果一開始就沒發票,但是沒有超出預算,就什麼事情都沒有反之當超出預算時,唯一能補救的辦法就只有請學生補匯錢
作者: j8630222 (75G)   2014-09-03 23:17:00
沒錯 極有可能是因為各種原因而(生不出合理發票)但是管錢的不願意承認疏失 想了一堆漏洞百出的理由
作者: ffint (sa)   2014-09-03 23:18:00
總之把錯推到發票身上很好笑
作者: yorda (枯枝)   2014-09-03 23:44:00
我覺得他們要把帳目一條條列出來理清....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9-04 00:32:00
我看完第一篇也覺得那些學生幹部很大膽即使或許機率很低,也別公然用這種爛方法去賭最好的狀況是被罵臭頭,差的狀況要是有人追究起來這些所謂的幹部是踩在犯法的界線上的一被追究不是普通的事情的,是剛好這個班傻傻的默默吞了
作者: Libertywind (這帳號不止一個人用N)   2014-09-04 00:35:00
他們班最大的問題是沒人爆料就真的要當沒這回事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9-04 00:35:00
如果是我當年的班,已經有人會採取行動了
作者: Libertywind (這帳號不止一個人用N)   2014-09-04 00:36:00
完全沒再考慮這樣是否構成犯罪這種問題,只想裝傻都有同班的人出來講明,沒爆料前都tag去追款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9-04 00:40:00
還沒出社會,都已經花一大堆錢也不懂得控制預算(其實就算沒拿補助,花的錢本來也就不該超過現有的預算)過程中出了包就已經很不好了,還逼向犯法的界線畢業展不是為了偏差之路而行呀看的這種系還是設計類尻系就很感慨科同樣是過來人,大家都知道弄設計真的要多花比較多錢但就是因為花錢了,更要會控制調度,不是既然花了很多錢了就乾脆再多花、再超出也無所謂了...這條路上又不是沒有前輩,並不是走這條路就要這樣搞的。所謂的幹部,大概也很沾沾自喜覺得自己這樣才是設計人呢!
作者: puring007 (記取教訓...)   2014-09-04 01:16:00
這一系列文真讓我長知識了!<(_ _)>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4-09-04 02:18:00
這篇好清楚!!
作者: poju1024 (XD)   2014-09-04 02:29:00
今下午第一時間看到原原po的文,就知內情不單純了,因發票正本丟了便不能請款,根本騙小孩的.....
作者: a89525415 (詭樣咒師)   2014-09-04 04:27:00
頭推 確實遵守採購手續 可以免除不必要的麻煩(親身經歷
作者: YMSH205 (^^)   2014-09-04 11:35:00
發票正本丟了 重開是怎麼回事XD
作者: vivian0059   2014-09-04 22:25:00
同系 明年辦畢展 希望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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