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說沒目標的公職...!!?!?!?

作者: KILLE (啃)   2014-08-19 17:00:08
※ 引述《ctdays (黑色棉花糖)》之銘言:
: 記得再以公職常被拿來說成鐵飯碗 在那個三餐部溫飽的時代
: 考上公職似乎很光榮的一件事情 至少在我父母這代還是這樣根深蒂固的觀念的...
公職人員定義: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指下列人員:
一、中央公職人員:立法院立法委員。
二、地方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
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
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
里)長。
目標是當公職人員 這夢想超大
是去選縣議員 縣長 立委 總統
怎會說沒目標 超有野望的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4-08-19 17:17:00
法律似乎沒念通喔
作者: vicke (らんせんせん)   2014-08-19 17:47:00
公職人員不等於公務人員.....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4-08-19 18:03:00
說的好 推啦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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