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只是女友,不是老婆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4-07-22 09:29:19
板上最近很多文章真的令我開始去思考現在的男女關係倒底是如何??
依我的觀念,在還沒有結婚前,其實男女朋友的關係等於""甚麼也不是"".....
要同居,可以,不要住到人家家裡去,還要去干涉對方的家庭。
要共同存款,可以,不要再干涉到其他私人用錢的部分。
男女朋友說真的是隨時說分就分,沒甚麼保障的,何必過度干涉呢??
如果對對方的家人有所不滿,該思考的應該是將來是否願意接納,
而不是擺出鳩佔鵲巢的樣子來指責,因為妳到底是哪位??
如果對對方的家庭支出負擔有所不滿,該思考的是這樣的黑洞會有多大,
如果這樣的黑洞妳可以接受,就繼續下去,而不是在那邊說東說西。
其實一直以來每次看到有人用女友的身分無限上綱去干涉男友的家庭,
我總是覺得嘆為觀止和不可思議啊~~~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7-22 09:32:00
戲棚下待久了 真的會誤以為自己變成上面的人員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7-22 09:34:00
等下會有人來跟你吵鳩佔鵲巢的意思 快改掉><
作者: ugreat (Great)   2014-07-22 09:34:00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簡單易懂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22 09:34:00
還有 論及婚嫁=啥都不是,有沒有結婚 關係真的另一個世界
作者: ugreat (Great)   2014-07-22 09:35:00
其實如果彼此干涉也還好,干涉到對方家人,就管太多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4-07-22 09:36:00
很多那種論及婚嫁最後分手收場的,沒嫁前多親密都沒什麼資格端出準大嫂架子準大嫂只適用於已訂婚
作者: granter (希爾)   2014-07-22 09:37:00
其實同居也可以看出一個女生的真實本性 會在私下背後放話的女生 其實也蠻恐怖的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22 09:41:00
干涉?你是說隨便幫人洗衣服跟倒垃圾跟分擔費用嗎?這樣講的話,就算結婚了也啥都不是耶,說離就可以離阿
作者: ZuoZuo (N.U)   2014-07-22 09:45:00
名份原來真的這麼重要…
作者: asd14732 (kate)   2014-07-22 09:46:00
覺得版上對於女生跟男生的標準有點偏差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4-07-22 09:46:00
樓上要那樣講的話,也可以說父母要脫離關係也隨時可登報啊,引申過度了吧!
作者: asd14732 (kate)   2014-07-22 09:48:00
即便真的結婚了相信還有人會說啊你就嫁進來的啊管人家幹嘛之類的= =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7-22 09:48:00
某樓不意外 真可愛XD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22 09:48:00
我的意思是,你要把一個人當外人,不管怎樣她還是外人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22 09:49:00
交往=2個人ok,結婚=2家人ok,名正言順感差超多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7-22 09:49:00
離婚不是隨口說說就可以離的拉(茶)看得太簡單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22 09:49:00
嫁進來又怎樣,我就不把你當大嫂呀,憑啥被妳管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14-07-22 09:50:00
妹妹又沒叫女友洗衣倒垃圾 自己愛做又愛抱怨 斗M無誤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22 09:50:00
差別在 她已經是大嫂 是否認同無傷大雅 和 根本啥都不是
作者: evilnai925 (小迺大眼袋)   2014-07-22 09:50:00
看看吳性女模,沒結婚真的什麼都不是啊(大離題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4-07-22 09:51:00
結婚這個步驟,至少是確定男生本人要認可這是妻子,懂了嗎?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4-07-22 09:56:00
推,真的很討厭那種未過門卻以人家大嫂或是各種姻親自居的人。人家外國沒結婚同居的,至少也是得到全家人的認同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4-07-22 10:03:00
看吳X慈就算生了小孩沒結婚一樣什麼都不是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22 10:04:00
吳小姐的故事是怎樣啊?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22 10:05:00
9頭身就是生了小孩以為可以嫁進豪門,結果對方不娶繼續和
作者: angelmax (你今天U質了嗎)   2014-07-22 10:05:00
就懷孕生子還是沒名分這樣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22 10:06:00
別的妹玩~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7-22 10:10:00
就是算盤沒打好的例子
作者: mitsurino (せんせー*8)   2014-07-22 10:11:00
一樣米養百款人啊
作者: mmww (我是撈達)   2014-07-22 10:23:00
真的 沒結婚實在別想管和改變 自己唯一可以掌握就是是否要分手 不然就是妥協 簡單!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7-22 10:29:00
男友再怎麼認可,父母再怎麼心裡覺得已經是未來的媳婦,那也只是"覺得,老實說就是沒把自己身份擺好。而且我覺得會無限上綱男女朋友的權利真的很怪,單純體液交換>炮友單純心靈互動>朋友體液交換+心靈互動>男女朋友炮友跟朋友能管你的家人嗎?不能嘛那為什麼男女朋友就可以??
作者: chicsunny (jasmine)   2014-07-22 10:31:00
交往沒名份,結婚有名份…差很大
作者: blackchamiso (任性的紳士)   2014-07-22 10:34:00
所以男朋友在妳眼裡什麼也不是 一根蔥嗎?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7-22 10:41:00
樓上這句話怎麼延伸出來的?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4-07-22 10:42:00
應該是妳在男友眼裡是什麼吧,沒結婚前,標準不一,結婚至少是一個認同的低標
作者: LadyTomato (番茄)   2014-07-22 10:43:00
態度好的人不管有沒婚約都會好,態度不好的就不用指望會因為有關係就突然變好不過有可能因為婚姻關係突然變差就是XD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4-07-22 10:45:00
守法律的沒法律也會守,不設守的就不會,所以法律沒意義?別再無限上綱囉
作者: amida959   2014-07-22 10:49:00
結婚了有權力要求老公以小家庭優先啊 男女朋友就只能管屁
作者: dswen (牛河)   2014-07-22 11:00:00
不只法律意義,社會意義也差很大好嗎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7-22 11:09:00
如果真有共組家庭的打算,那張干涉的網子還是存在的總不能到登記那天才說,對不起我沒錢結婚,因為我的錢都被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2 11:11:00
原來戰線到這了!我認同 交往=2個人的事,結婚=2家人的事。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7-22 11:11:00
家人拿光了
作者: peyjen0824 (chipswu)   2014-07-22 11:12:00
真想叫我哥女友也上來看看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7-22 11:12:00
隨便啦,不要嫁有姐妹的男人好了,真是各種麻煩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22 11:13:00
↑小姑來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7-22 11:14:00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ㄎㄎ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7-22 11:24:00
有時看文比較疑惑的部份是"論及婚嫁" 以前一直覺得是雙方有共識結婚並已經討論到提親甚至訂婚了 但發現不少文章只是情侶或是只跟家人說有目標可能半年或一兩年後結婚就算然後說對方家人把自己當成媳婦看 但卻OOXX又QQ...連訂婚都沒有就先別把自己代入媳婦的角色去做牛做馬甚至去干涉吧XD
作者: hiltonpo (希爾頓波)   2014-07-22 11:35:00
推這篇~ 一分手就是陌生人憑什麼指正別人家人
作者: yonyon (yon)   2014-07-22 11:53:00
結婚前什麼都不是+1
作者: lyonalaya (槿花未開)   2014-07-22 12:14:00
覺得婚前婚後還是有差,婚前就是一整個名不正言不順的,有沒有那張證書真的在身分上比較站的住
作者: MrLOG (Dangerous)   2014-07-22 12:18:00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12:25:00
因為這裡是女版 雙重標準是OK的這是昨天一個女性版友推文的 可能有這想法的人不少不然也不會有這些文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4-07-22 12:29:00
推文回就算了 特別開文踩人錯誤 也沒清高哪去
作者: miniblack (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2014-07-22 13:13:00
現在很多都說有結婚打算,然後開始干涉對方金錢或對對方的家庭意見一堆殊不知有的範圍就算是已結婚也是管太寬
作者: lyonalaya (槿花未開)   2014-07-22 13:34:00
可是已結婚的話就是一家人了,應該大部分都可以共同想辦法處理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22 13:38:00
問題最近在吵的同住&平板 都是還沒結婚的
作者: cuteching ( )   2014-07-22 13:41:00
那篇對方老爸欠錢 女友幫 說真的 好女人不娶可惜 可看出女方把對方當家人了買房壓力很大 我最近因為這個 我光是想 就想到生病了內分泌整個亂掉也怪不得女生反應大我還自己存到頭款不能雙重標準 當初就應該有骨氣不要女生幫
作者: lyonalaya (槿花未開)   2014-07-22 14:02:00
所以應該還是回到有沒有那張證書的差別吧,就算還沒結婚好歹訂個婚,掛未婚妻的身分就跟女朋友不一樣了啊
作者: ponpondapipi   2014-07-22 14:05:00
證明男女平等的時代中,公主還是很多的
作者: whisper0113 (狗狗:D)   2014-07-22 14:38:00
紅明顯 我想討論...我完全認同沒結婚就什麼都不是,但連帶我也不會認為結婚前劈腿有錯耶,畢竟沒結婚都有選權。大家覺得?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4-07-22 14:55:00
結婚前劈腿本來就是道德(??)問題,每個人忍受度也不一樣,有的人可以一忍再忍,有的人不行~~不過這和這篇的關係是??@@""
作者: amida959   2014-07-22 15:18:00
婚前只是關係沒結婚緊密 但伴侶間的忠誠還是得要求好吧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4-07-22 15:22:00
邏輯有難懂嗎?結婚=小家庭,交往=隨時可分手,上面說隨時可離婚的,對方不願意離也是離不成,但分手只要一方說了就算數。上面說交往劈腿的部份,這是道德問題,扯遠了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亞的微笑)   2014-07-22 16:39:00
交往沒問題但是責任不是兩人擔 隨時可以拆 結婚沒辦法結婚要一起負責任的 說不結婚一樣的不想擔結婚的責任
作者: myluckmcfly (初心)   2014-07-22 17:50:00
我比較好奇的是,妳男朋友也認為男女朋友之間的關係,也等於什麼都不是嗎?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4-07-22 19:20:00
是!!所以一直以來他都很努力經營兩人的關係:)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22 21:23:00
人人都要有結婚前什麼都不是的自覺阿...以免做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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