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原作者不想公開ID 故由板主代po **
跟男友再一起兩年多
期間多次遭受毆打,但因為心軟所以都原諒他
最嚴重的一次也就是分手前的一個多禮拜
他抓我頭髮去撞陽台的門跟地板還有激烈的毆打(原諒我現在無法回想細說)
(頭兩側腫兩個包跟雙手瘀青)
當時應該有腦震盪 會暈想吐
隔天又被用拳頭揮拳打眼睛
但當時因為一些因素並沒有去醫院開驗傷單
當時有朋友有摸到我的頭 所以知道我頭是真的有腫起來
一個多禮拜後男友向我提分手
我搬離同住的地方
之後每天睡不著 吃不下 心悸胸悶 覺得呼吸不過來
有吃東西一點點就會一直想乾嘔(但吐不出來)
覺得記憶力變差 注意力沒辦法集中 常常走在路上突然恍神 呆站在路上不知道自己要幹
嘛
後來經朋友介紹有去身心科拿藥吃(抗憂鬱.心悸.放輕鬆的藥)
分手到現在一個月 我三個禮拜瘦了快9公斤
在家人追問之下才把被打的那一段跟家人說
家人怕我是腦部被打傷(乾嘔)的後遺症有帶我去大醫院給醫生檢查
醫生說我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心理導致生理不舒服
腦震盪的後遺症也是有可能 需要幾個月時間會慢慢好(輕微的)
目前每天排滿行程一直工作 但整個人也很憔悴
即使不去想前男友 每天也都很痛苦(身體)
有朋友有建議可以告前男友傷害(因為最近我才敢跟其他人說被打的事情)
可以用身心科開的病例證明
但因為我當時沒有去驗傷.....又是在家裡被打沒有目擊的人
但有line的對話記錄 裡面有我問他 關於他打我的事情
大家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謝謝><
這樣的話告的成嗎?勝訴機會大嗎?
其實如果走到這一步已經打算撕破臉了
所以我們不會有機會復合
另外
告的目的希望當然是希望他可以得到教訓 讓他留案底
我跟他家人關係還不錯 但他們也不知道這件事情
所以最後也可能和解
主要目的讓他得到教訓就好
畢竟都分了 很矛盾 不想分的太難看 但自己又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