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性向正常一詞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4-07-15 16:15:23
各種支持論點Q&A (?
原PO明明沒有歧視的意思,你們為什麼要這樣一直對原PO窮追猛打?
請看看標題,再看看本串第一篇,是誰在針對原PO?又是誰一直拿原PO來救援?
正常是個很中性的用詞,這都要挑毛病大家都不用講話了
正常是個中性用詞的情況:
血壓正常、視力正常、BMI正常
以上的正常有明確定義,不在此範圍內可能是需要治療或矯正的。
正常不是個中性用詞的情況:
我月薪十萬正常、男生薪水比女生高正常、性向正常、膚色正常、我用右手寫字正常、
我雙親健全家庭正常
以上的正常沒有明確定義,而是話者本身經驗與價值觀的體現,與此同時會有與話者本身
或價值觀不同的族群被劃分為不正常,以至於與話者及其價值觀的認同者產生衝突。
異性戀說:「我性向正常」不代表其他性向不正常
=== 使用原始情境有點爭議,修改一下好了,不好意思。
1. 當你覺得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O性戀都正常的時候。
性向正常這四個字顯然沒有意義,究竟出於什麼脈絡會需要這樣用詞?
重申一次,正常這個詞在沒有明確標準的時候,就隱含了話者本身的經驗與價值判斷。
2. 現有的社會共識在看到性向正常這四個字會有的反應是什麼?
異性戀。
請深入思考這樣的連結會帶來的問題,謝謝。
誰說正常的反面就一定是不正常?
……你要不要再看一次你說的話?
是你們先一直挑語病還狂噓才會導致這麼大的反彈的
所謂的狂噓……我個人的理解是,同一位使用者使用類似或相同的文字不斷噓文。
再引用一次本串開頭的統計:
有統計有真相,截至我發文為止的所有推噓箭頭一共是556樓,其中噓文……
其實我蠻驚訝的,只有50樓,連10%都不到,其中不重複噓文帳號42位,有重複噓文
的只有兩位,都不超過十樓,沒有無意義噓文。
是真的有人失去理智狂噓,還是這個用詞就是這麼輕易的刺痛了版上的42位版友呢?
(我相信不只42位,因為太多人習慣隱忍,包含我在內
我只看得出無論性向,有這麼多的人感到不悅或被冒犯,但應該沒有狂噓。
阿我就是不小心用了正常這個詞阿,我沒有歧視的心態
是,你可以說你沒有歧視的心態,但已經構成了歧視的事實。請不要混淆他。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22:00
我中文真的不好,無法像你這樣明確的打在點上 棒棒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6:23:00
推,不過建議有些句子加個引號比較清楚不然乍看之下會有點像你自己的論點...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4-07-15 16:24:00
你是指亮藍色的部分嗎?(抓頭
作者: fupej (zax)   2014-07-15 16:24:00
Agree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25:00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5 16:25:00
不錯不錯~ 可以從13號吵到今天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6:26:00
可以討論這麼久代表這議題很複雜啊,怎麼了嗎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27:00
這串的第一個推 XD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6:28:00
吵這麼久其中一個原因是無限跳針"不要對原原PO窮追猛打"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4-07-15 16:28:00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可以吵這麼久……(死魚眼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6:28:00
推總整理XDDDDDDDD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15 16:29:00
<同樓上,這串的第一推!讚
作者: chipe7424 (茉莉)   2014-07-15 16:29:00
夠了...(挖鼻孔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15 16:31:00
夠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6:33:00
她都道歉了...所以是怎樣,要刪文?無心之過也要被追打成這樣,互相給一點點寬容可以嗎?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35:00
現在到底有誰在追著原PO打? 搞不清楚狀況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37:00
我覺得你還是沒搞懂我想表達的意思,你可以說那句話讓你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6:37:00
你也看一下倒數兩行阿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5 16:40:00
不如統計一下, 有多少人會因為這一串討論串而改變用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41:00
PS 我同意倡導改變用語,但討厭亂扣帽子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41:00
10個人說這句話,影響一個人。 10萬個人說這句話 就影響...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16:41:00
有人就是連文章都不會看,一直拿原PO出來救援顆顆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42:00
覺得最可悲的是人常常活在充滿歧視的環境中卻不自覺...T^T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16:43:00
這篇不是也講得很清楚了嗎,比說別人"亂噓"的扣帽子還好吧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43:00
我也有看到"亂噓" XD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6:44:00
1你還原的句子不就是那原po的嗎@@還是我誤會了orz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6:44:00
這串討論的確會讓我以後更注意用詞,但有時神經大條造成誤會時,也會希望在提醒之外得到原諒,而非被追著打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16:45:00
另外也覺得亮藍色部分加個引號比較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45:00
我也覺得本文把原原文拿出來"還原",還要強調不是針對她滿奇妙的,不過好像不能質疑,不然會被說沒看完全文XD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6:46:00
孰能無過,沒有人對每件事都能考慮周全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6:46:00
沒有人不原諒原原PO啊 她超有氣度的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47:00
到底誰在追著打了?? 這串文連標題都改了,就純粹討論用詞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6:47:00
是因為有人一直說"這講法沒問題 是你們玻璃心太敏感"才會一直引發討論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47:00
本來人就可能會失言而說出政治不正確的詞,我不懂的是人家都表達這個詞讓人不舒服了,卻還堅持用詞無誤也不願更換。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48:00
重點是還是有一些人認為那根本不是失言,大家早就原諒原PO了至少他還承認自己失言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48:00
推樓上兩位....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48:00
原po的部份沒問題呀,但是其他跑出來堅持用詞無誤的就……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4-07-15 16:49:00
推 到現在還有人跳針是針對原po 明明就是回應部分覺得「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49:00
在我來看"正常"包括很多意思,對應的可能是歧視,也可能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7-15 16:49:00
其實大家已經不怪原原po,而道歉也有承認用詞不當的意味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16:50:00
這些被拿出來的都不是原原PO的發言,而是其他人推文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50:00
人有被歧視看,這我可以理解,但我認為只要請對方避免再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50:00
如果都有人提出更政治正確的用法了,為何不能體貼點?:)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7-15 16:50:00
一直堅持用詞沒問題的才真的是對原原PO道歉的舉動打臉吧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4-07-15 16:51:00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51:00
因為文字意義是會變動,而非一成不變,「正常」對應到的
作者: minikat96 (VNK)   2014-07-15 16:51:00
不帶有任何歧視大可以說「我是異性戀性向者」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52:00
可能是「歧視不正常」,也可能是「認為這是合於常規」
作者: minikat96 (VNK)   2014-07-15 16:52:00
而不是「我性向正常」。推整理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52:00
我還是那句,既然「我是異性戀」是更中性的說法,真的體貼的人就會採用比較體貼的用詞啦。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53:00
首先沒有歧視用語字典, 所以有沒有感覺被歧視 到底怎麼看?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53:00
說真的,如果我的朋友在我提醒後還堅持要在我面前說「我性向正常」,那我大概也不會把這個人當做好朋友了。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6:54:00
什麼叫做「認為這是合於常規」 ?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6:54:00
以性騷擾的情況類比,其實重點真的是被騷擾者的主觀感受。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6:55:00
其實很有趣,每次討論性/別議題、弱勢議題的時候,總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6:55:00
難道別人感覺怎樣就一定是我的問題?這點我不認同,那我也覺得我沒歧視,別人怎麼不認同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6:55:00
簡單講 就是希望大家不要用"性向正常"這詞以造成誤會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6:55:00
性騷擾就算以被害人的主觀感受為主,還是要有客觀審核啊不然如果有被害妄想症的人覺得大家都在歧視/性騷擾他怎辦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6:56:00
詞語是不是中性再議 有人會受傷就該停用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6:57:00
是可以看到一些夸夸其談的ID,保守、霸權,用優越姿態表現自己的開放,很有趣啊
作者: minikat96 (VNK)   2014-07-15 16:57:00
正常這個點是出自於「其他是不正常」所產生的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6:57:00
所以回到客觀審核,那會認為這句話的正當性 真的不是原PO問題
作者: minikat96 (VNK)   2014-07-15 16:58:00
但那很多都是教育與環境風氣之下所帶出之無意識的言語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7-15 16:58:00
最基本的就不要在區別自己和對方不同的時候說自己正常嘛!
作者: mao0104 (花)   2014-07-15 16:58:00
推這篇~「正常」是比較出來的 是相對而非絕對
作者: heered   2014-07-15 16:59:00
我覺得你這篇回文就是追著打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00:00
非常同意"保守霸權的優越姿態來展現自己的開放" 骨子裡根本..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7:00:00
同意有人覺得受傷就該停用,但我並不認同某些人為了闡述自己的想法,而用更激烈的文字去抨擊他人,包括把無心之人扣上「造成歧視事實」的帽子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01:00
那個人覺得受傷,表是這個詞真的讓他很受傷而不是你說好吧我不說了,不過這詞真的沒甚麼阿 的態度 哪招?
作者: sophiapin (Sophiiiii)   2014-07-15 17:02:00
夠了沒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7-15 17:03:00
就是因為有部分人一直堅持沒問題是玻璃心才要一直強調阿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03:00
舉原po的情境來當例子 當然會覺得追著原po不放阿...原來修文了 sorry...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03:00
不同意受傷就該停用,還是該有個標準在,如果誰不開心就要配合他如果是他真的太脆弱那該如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5 17:04:00
我認為只要對方不是有心,就無謂造成「歧視的事實」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7:04:00
不懂為什麼說「造成歧視事實」會是抨擊、會是扣帽子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04:00
老實說 你修文前的舉例我感覺就是在對原po窮追猛打阿= =先說我完全同意你所說的 但我真的覺得一直舉原po例子很...
作者: chaokelly (Kelly)   2014-07-15 17:06:00
大推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10:00
就算親人我也相同,我會分析我的看法讓他從通篇文章去判斷到底有沒有歧視,而非只看正常兩字就打死了,或許對方跟我相同認為正常只是中義字
作者: lucy791101 (lucy)   2014-07-15 17:18:00
推!!!!!!!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15 17:20:00
扯到犯罪真奇怪,刑法本來就是以不罰過失犯為原則,不講這個還好,講了反而對你的立論毫無幫助 @@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21:00
其實我有解釋過為什麼性向正常這個詞語為什麼對非異性戀帶有貶意...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23:00
應該說都有關係,只是我認為只看片面的用詞容易曲解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23:00
但過失犯還是要負責任阿,又不一定只有刑法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15 17:24:00
啊他就講"犯罪"阿,當然民事賠償責任那也許有的,不過犯罪就刑法(包含特別刑法)了阿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24:00
但在這例子裡面我個人不認為正常是個不好的用詞說不夠體貼可以,但說他有歧視意識我不認同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7:26:00
估狗了一下 過失傷害跟過失致死明明就是刑法@@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27:00
各有各的觀點,我很尊重你的看法,理越辯越明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29:00
我自己是覺得正常這字很中性 但以後不會用了就是xd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07-15 17:30:00
推 某些人還是一直跳針啊(煙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7:31:00
理越辯越明的前提是論述有交集吧XDDDD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32:00
我跟我同性戀朋友討論這個過 他跟我想法相近 xd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5 17:32:00
在"法律有規定正常一詞系指對特定對象有歧視、傷害之虞"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32:00
是否歧視應該看前後文判斷,不是說出"正常"兩字就是歧視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33:00
正常的意思是正確的常態, 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5 17:33:00
前,我還是會覺得"正常"這詞是無害的,"不正常"一詞是可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7:33:00
推 明明很淺顯易懂 也沒有人針對原po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34:00
如果有朋友吃麻辣鍋都點大辣,說他口味不太正常,也不算歧視吧,因為口味喜好沒有對錯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4:00
叫別人中文學好一點前,我也希望你邏輯學好一點正常 = 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5 17:35:00
的洞然後再自己跳下去喊痛的人是很過度的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35:00
但你不能拿口味跟性向比阿...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5:00
那不正常可以是 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35:00
我認為性向選擇也沒有優劣,所以用"正常"來形容也算中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5 17:36:00
不過以後現實生活中要是碰到"正常"這個詞,大概都會有點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36:00
正常:不特殊(或/且)無缺陷(或/且) 我自己是覺得"或"耶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36:00
為什麼一定要被扣上歧視的帽子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6:00
今天如果是 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那哪裡歧視?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36:00
重點就是,他可以被解釋成有缺陷。拜託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36:00
首先正常用在性向上,就不是其它例子可以頂替的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37:00
不正常如果等於特殊,請問特殊這詞有特別的正面或負面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7:00
我只是跟你說「你的解釋是錯的」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37:00
但我的想法是不特殊 可是因為還有別的解釋 所以我不會用阿!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37:00
三 個 狀 態 分 開 啊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38:00
還真敢說人錯耶!?你...拜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8:00
你上面三個狀態必須連在一起才是正常,下面又解釋三個是分開看的www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38:00
儘管我個人的解釋不是這個 但因為別人會有別的想法所以不用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7-15 17:38:00
就因為他不是只有唯一定義所以由前後文判斷不是更精確嗎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39:00
台灣人的人權觀念還有好長的路要走..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39:00
你告訴我單看語句,怎麼看出上者是且、下者是或?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40:00
我是覺得由前後文判斷詞意比較好 可是避免使用比較安全啦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40:00
要在那邊糾結字眼宣言我是對的我是對的我好正常請自便。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41:00
這串看完感想是 大家對正常解釋都不同 最安全還是別用比較好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4-07-15 17:41:00
還來喔= =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42:00
講回字義,性向正常這個詞最早其實是用在變態心理學裡面。
作者: sincery (123)   2014-07-15 17:42:00
好拉 好拉 你有理拉,夠了沒阿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42:00
如果遇到會在意的人當然會避免用這類詞阿,可是亂扣歧視的帽子,也讓人很不舒服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43:00
啊對了說在前頭 一般這些人靠盃的正常政治正確的說法叫做MAJORITY,多數族群。相對於MINORITY,少數族群。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5 17:43:00
唉呀正常啦!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15 17:44:00
其實跟這串無關,但刑法不罰過失為原則是第12條第2項這不是說刑法沒有罰過失犯,是說有特別規定的才能罰所以你拿犯罪來反駁snow大那句,立論才會很怪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47:00
然後最早在變態心理學定義將多數的異性戀做為性向正常,就是將異性戀以外的性向定義為異常(變態)行為討論。所以自然也涵蓋貶意。而在1973年時,同性戀已從異常(變態)行為上移除。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5 17:48:00
謝謝darkfantasy解釋 我收回我剛剛說法QQ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49:00
所以當你在說性向正常來區分異性戀和同性戀的時候,其實是在用一個已經棄用40年並含帶貶義的死語污辱對方。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51:00
推dark大,別再用我感覺&我覺得&我認為啦...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1:00
推你 我真的不懂 這串都已經改標題了還一堆人罵說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7:51:00
推Dark大學術支持!!XD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4-07-15 17:51:00
到底是還要回幾篇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2:00
為什麼要對原原原PO窮追猛打 ... 真的很有事 = =而且最一開始根本沒有什麼狂噓、崩潰噓的狀況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52:00
其實最簡單一件事情就可以實證,你今天去任何白人國家假設美國好了,高喊白人是正常(NORMAL),黑人是異常(ABNORMAL)看看。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4-07-15 17:52:00
討論夠了吧 看到就煩 = =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7:53:00
覺得煩不要進來看不就得了XDDDDDD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7:53:00
不想看沒人逼你看,就是有人看得到結構問題不想便宜行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53:00
會有人跳出來說這異常不是貶意,單指黑人是少數&不同於白人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3:00
不論是說者有心還無心 造成聽到的人會感到受冒犯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07-15 17:54:00
沒人逼你看啊 公共版面要發什麼不都是很正常的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7:54:00
然後還會有人跳出來說 我只說白人正常 沒說黑人異常~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7:54:00
說看到就煩的人,是不會自己發文章洗掉喔,煩。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7:54:00
沒有追著原PO打,然後通篇針對原PO用詞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7:55:00
所以說實證嘍,你在任何人群集結的地方高喊這兩句話,都一定很快被警察帶走。之後就不是多數少數論可以解決的了。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7:56:00
說針對原PO的人從頭到尾都是你們自己!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56:00
從來沒聽過有人說"種族正常"這種字眼,舉例失敗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6:00
拜託喔 『針對原原原PO用詞』 ?!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5 17:57:00
要實證不是應該在街頭上大喊「我性向正常」嗎?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7:00
是針對一大堆人在那邊哀哀叫說 "正常"是多中性的用法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7:57:00
討論用詞有什麼不對?拜託不要再把原po搬出來救援了好嗎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57:00
可能是因為你活在美國已經種族平權過後的現代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5 17:58:00
阿某些人就不是覺得受傷的人啊當然覺得沒差 送小孩出國的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7:58:00
享受別人流血流下來的成果,好歹要學著歷史給我們的教訓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15 17:58:00
一頁也才幾篇這串文的回文出現?? 跳過是會少塊肉?
作者: raidmaid (馬賽傳奇)   2014-07-15 17:58:00
現在用性向正常的人也不知道這個詞原本在醫學上的意義吧我同意爭議用詞要改,但說人歧視沒道理阿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7:59:00
推raidmaid本篇最後兩行等同在針對原原PO,不要切割事實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00:00
樓上 正確來說應該是"說這句話會讓人感覺到被歧視"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01:00
自己用詞本來就要注意啊..誰會在剛認識時就表明自己在意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01:00
我老男人同事伸手從我屁股後面口袋拿我的手機 他也許不是故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01:00
那句話不是針對原PO吧,而是到現在還在護航的一干人等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02:00
意但對我而言已經造成被騷擾的事實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02:00
就算自己沒歧視意味 難保聽的人怎麼想 又是否會助長歧視
作者: lifegood745 (神來一比)   2014-07-15 18:02:00
這系列可以停了吧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03:00
不爽不要看啊!奇怪欸! 這討論串明明是有意義的!
作者: darkfantasy (你聽過蓋倫嗎?)   2014-07-15 18:04:00
不過矯正視聽是一回事,這系列真的延燒的有點長就是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06:00
延燒得有點長還不是因為,我們之間,沒有交集。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06:00
最後一段明顯不是在針對原原PO 請搞清楚那種態度的差異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07:00
雖然這討論有意義,但堅持自己沒問題的那邊死都不聽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07:00
去看看原原PO所有的文 再來看看最後一段 針對何在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07:00
對啦嘴上說沒針對實際上就是有影響,不然原原PO跳出來幹嘛誰會回想到原原PO是上來求助被性騷擾的事實?這樣沒有二次傷害嗎?與其在這邊鍵盤宣洩情感受傷不如上街頭去抗議立法怠惰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09:00
要討論性騷擾可以去回原標題啊,這系列都改標題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09:00
把精力用在一個從過去被大家約定成俗的語言很有實益?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10:00
有人說不可以討論原原PO求助的性騷擾事件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0:00
要討論不會回去原文喔,這系列對某些人就那麼刺眼嗎?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0:00
還不如去想想要怎麼扭轉現況,先去爭取現實上的權益吧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8:10:00
是像「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樣的約定成俗嗎?XD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11:00
喔,所以約定成俗就不需要花精力去討論?反正約定成俗嘛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11:00
不就是你自己覺得約定成俗但是別人不覺得才需要討論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1:00
講什麼爭取現實權益,你自己又做了什麼?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1:00
原文已經被逼到修改文章了,這樣還不超過?可以停了吧?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11:00
所以討論喜歡吃甚麼食物更有意義嗎 怪了有人討論才有後續是住海邊嗎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11:00
我沒有跟你做這種約定耶(?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2:00
我有上街去參加遊行,包括同志、學運、大埔徵收、洪仲丘案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5 18:12:00
到底是誰一直拉原PO救援啊哈哈哈哈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12:00
少在那邊與其OO不如XX 你要和我一起上街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2:00
你做再多,人們傲慢的心不變,社會就不會改變
作者: lifegood745 (神來一比)   2014-07-15 18:12:00
覺得沒歧視的依然不變 覺得歧視的依然不變 是還要講什麼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13:00
如果這些討論串能引發更多人思考 那又有什麼不好的嗎?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13:00
原po聽懂我們想表達什麼了 也願意改文章 現在我們是針對你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3:00
在這邊爭這個不扭轉現況就可能一直持續的情形,很有用?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4-07-15 18:14:00
而不是原po好嗎 他比你好多了...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14:00
人家想遍地開花不想集中火力可以嗎~~~(扭)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14:00
約定成俗XDDDDDDDDDD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4:00
從我上PTT十年這個詞就一直在吵了,真的覺得很無奈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15:00
開這些討論串至少讓大家了解了某些人的固執想法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5:00
要嘛你就去衝撞體制,在這邊針對一個慣用詞在這邊吵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15 18:16:00
所以大家還是在繼續努力啊,還是說在這闡述觀念不算努力?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16:00
原來現在沒有衝撞到誰的體制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8:16:00
原來在這邊討論的人,就不是會去衝撞體制的人(筆記)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6:00
人的心不變,社會不會變,結案。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16:00
所以現在是只有願意當衝組的才有資格討論就對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17:00
事實就是同性婚姻不合法化,這個詞就會一直被沿用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7:00
所以我們通通洗洗睡也不准轉貼FB文因為我們沒衝立法院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17:00
明明就也有人看到文章後知道要改用 不算扭轉現實?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5 18:17:00
有討論有被看到 就有可能改變別人的想法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5 18:18:00
那不能合法化又是什麼造成的,不就是自以為是的正常?
作者: asdvcx ( )   2014-07-15 18:18:00
雖然我支持同志婚姻,但我不覺得同婚合法化就不會有政治不正確的用語出現啦。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5 18:18:00
就算合法化還是很多人會用 把這扯在一起 根本.... 不管同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19:00
好像婚姻合法化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似的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5 18:19:00
性婚姻 還是這個用詞就是個觀念問題罷了 這本來就不是一天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20:00
火氣上來就變口水戰了 變成這樣就很難說服另一邊 只是延長戰線而已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5 18:20:00
兩天 但人就是會因為你我的討論改變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21:00
有人在口水戰 有人在理性討論 各種現象都有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5 18:21:00
這個話題 只要還有人用的一天 就不會有停止討論的一天
作者: Grecie (容)   2014-07-15 18:24:00
推喔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25:00
感覺原po對"正常"這個詞的想法就是非黑即白...但事實上這會因人而異吧,還有如果你要用推噓箭頭來表示大家對你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26:00
變成口水戰就不是討論啦... 感覺越吵越失焦禁用"正常性向"就好了 至於詞語是否中性已然不是重點反正有人會因這詞感到不愉快 你用了就是帶有負面批判意味 那就不要用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5 18:27:00
我比較好奇,什麼叫作討論太過?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27:00
認同感的話,這樣子的算法有失偏頗吧? 特別把噓抓出來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28:00
許多人打了一大篇絕對不是為了得到"禁用"的結果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28:00
我最後一次回,看一個人講話要就他當下情境一起判斷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28:00
然後又分重複不重複,那你推和箭頭也應該要用一樣的方式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29:00
像原原PO他本身不歧視同志,只因為用詞不慎就引起爭議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29:00
你的當下情境包含社會氛圍嗎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29:00
去計算吧,更何況有些人雖然是推文但內容卻是反駁你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29:00
會因人而異不就也表示有人會為此受傷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29:00
會傷人的辭語 不禁用 那講出來就是繼續傷人啊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30:00
這篇講的又不是指原原PO...............................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30:00
前面也是一堆人呼籲不要使用 不也是一樣嗎?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30:00
我們也再說一次 沒有人在討論原原po~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1:00
不要再扯"跟原原PO無關"這種話,單純字句沒有意義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31:00
我不認為這句話是在針對原原PO~而是底下推文
作者: chicken08 (區肯)   2014-07-15 18:31:00
推!!!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2:00
講話都要看前後文了,不討論個案背景事實難道在討論字典嗎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32:00
妳的算法會引導大家覺得 "嗯嗯,有90%的人都支持你"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3:00
底下推文很多也都說了"不一定帶有歧視意味",結果一面倒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33:00
用語不慎 有時連說的人都沒發覺 如果對方也不糾正那可能往後就會不以為意的使用所以不舒服就講出來 讓對方有機會改 像原原PO一樣p.s.不是在消費原原PO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07-15 18:34:00
有人很愛扣我們"敏感"的帽子阿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34:00
然後tina大 你完全搞錯這篇原po是在算哪篇文的推噓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5:00
如果是eternia0920我認同,但我不認同"就是有歧視事實"的這種本文原PO結論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35:00
有權為自己的不舒服做辯護。就跟你為了自己在別板筆戰一樣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35:00
你看 發文的人說不是針對原原PO 你都不信並且感覺不佳了難道不能同理同志族群在聽到正常之類字眼的受傷心理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36:00
所以聽到有人說你們敏感 玻璃心 就不願再解釋了嗎...?還是要講啦....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36:00
這篇不就解釋得很好,然後看看你的態度 :夠了沒 停下來
作者: KVL (冰開水)   2014-07-15 18:37:00
..我是覺得很少異性戀者提到性向會強調自己是異性戀....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7:00
我可以同理啊,我親人有同志,那種痛我懂.但不是用本文這種指責跟批評的方式就可以導正過來的吧在這邊一直指責過去可能不知道自己有錯的人,還不夠嗎?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38:00
KVL 那是因為大家都被預設為異性戀了 不需特別講明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39:00
我在這篇文沒看到指責欸 是解釋給無法感同身受的人懂吧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39:00
反正我回應至此,該爭取的我還是會幫忙爭取,但是互相指責
作者: love62469 (嫩寶)   2014-07-15 18:39:00
!!!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39:00
為何您會認為過去無心之過的人如今仍被猛烈鞭笞著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40:00
不要在講前後文了 現在根本不是在講這問題....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40:00
的方式還是算了吧,逼得原PO一直出來道歉.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40:00
整串文明明就是在針對 不肯改用法的人.....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41:00
你哪裡看到原原po被逼一直出來道歉XDDDDDDD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41:00
平行時空真實存在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43:00
其實我不懂為什麼被說無心造成歧視有這麼嚴重 每個人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44:00
我理解想幫無心之過說話的想法 但大家針對的完全是"可能無心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45:00
原原PO直到昨天下午都還在修文,就當你沒看到吧.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5 18:45:00
或有意"後卻反駁說"怎樣?我又沒故意歧視你"的那種人關鍵是那種強硬的堅持己見的態度啊......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47:00
我也覺得無心落入歧視的窠臼其實沒那麼嚴重 改掉就好啦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47:00
k大...我的意思是 如果真的要以"數據"來表示支持率,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47:00
其實講到後來兩邊都一樣吧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07-15 18:47:00
真正友善的人會像原原PO,知道自己用詞不當會修文,而不像某些人一直跳針別人太敏感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48:00
一邊堅持"你為什麼不改" 一邊堅持"我為什麼要改"
作者: GR1v (shoot you)   2014-07-15 18:48:00
這篇文有指責的話…到底是誰玻璃心勒?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48:00
同意原PO至少有思考知道這發言癥結點在哪,而不是硬要辯解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48:00
我還真的沒回去看文 因為我根本沒有要針對他阿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8:48:00
她原文刪光,道歉,解釋自己為何那樣寫,可能還要把心剖開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48:00
那麼推噓箭頭計算方式要相同,和哪篇文無關歐!!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4-07-15 18:50:00
這篇講的是「歧視的事實」而不是「歧視的決意」兩者不同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50:00
特地跑回去看文 又把他在這篇扯出來 才是在針對她吧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52:00
k你要惡意扭曲我的語意請便,但是手段麻煩高明點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8:52:00
原po這樣算法就是為了不要太針對原原po阿 結果你又叫他改算法 不就是要打死原原po嗎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53:00
我的意思就是"事實上你們已經造成針對原原PO的結果"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5 18:54:00
其實她一開始只是要問被吃豆腐的問題.....
作者: GR1v (shoot you)   2014-07-15 18:55:00
到底什麼叫做事實上造成針對原原原PO的結果,有人可解釋嗎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55:00
到最後被吃豆腐的焦點整個被移轉,對被害人二次傷害
作者: Fireya (☆*"`'*-.,)   2014-07-15 18:55:00
有時候看到有人寫"正常"健全的家庭也感覺不是很好...QQ我不會覺得單親不正常啊~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56:00
對同志性騷擾的問題視而不見,然後對遣詞用語大做文章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57:00
正常不夠成"歧視事實"。 但換立場 這篇又變成二度傷害"事實"真的換了立場換了腦袋耶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5 18:57:00
然後再開另一串針對原原PO用語的討論串,說對她不會有影響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18:58:00
早就沒人在責怪原原PO了,反而是說別人玻璃心的一直拿
作者: Shxt (Shxt)   2014-07-15 18:58:00
何謂"對同志性騷擾的問題"? 性騷擾就性騷擾 還要分族群?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5 18:58:00
跟推文者討論不用用到噓文吧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18:59:00
和支持誰無關,只是覺得這樣有失偏頗。再不懂我也沒辦法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9:02:00
我覺得她被性騷擾這件事沒什麼好討論的阿 就是那個t不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5 19:03:00
我覺得這篇提到推噓文的計算不是在論證支持率,是在針對『狂噓』這兩個字回應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9:03:00
X對啊 也有別人給意見了大家對於那個T不對已經有共識 是要討論啥而且就說了是因為一直有人說是別人太敏感啊 今天如果
作者: winter40114 (沒?)   2014-07-15 19:07:00
……呵呵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9:09:00
可以結束在原原po修文 那當然是最好啊 但你看後來的討論裡 有多少大方歧視的人在
作者: a114261 (麥麥)   2014-07-15 19:12:00
推中肯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7-15 19:15:00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15 19:22:00
偏離標準值?? 幾個標準差之外?? 我覺得正不正常不是非黑即白啦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5 19:27:00
灰色=有點正常又不太正常?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5 19:28:00
有沒有一直說最後一次回/我回應到這裡 還是一直噓的八卦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5 19:29:00
我是有點正常又不太正常性向....嗯?XD
作者: LLika   2014-07-15 19:30:00
沒甚麼好說的,就是不同意而已
作者: green198809 (天啊我的貓怎麼這麼可愛)   2014-07-15 19:37:00
推這篇!
作者: ice0110 (ice)   2014-07-15 19:41:00
..........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5 19:41:00
已經不知道在爭什麼了...
作者: vicvic   2014-07-15 20:06:00
到底還要幾篇……(倒)原本立場也一樣,現在只覺得神煩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5 20:08:00
kyotenkacat 你要是這麼說我也不能說什麼啊~你的自由然後完全同意vicvic上面的推文
作者: chaumanchi   2014-07-15 20:17:00
又不是到了洗版的程度,這還不能討論?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07-15 20:44:00
你 很 無 聊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4-07-15 20:46:00
條理分明推,一直發文就是因為還有人看不懂吧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7-15 20:57:00
有人連續兩篇都只會推無聊 看來最無聊的人是自己吧
作者: chaumanchi   2014-07-15 20:59:00
噓卻沒說原因/說好像好像沒原因的原因,才是惡意噓吧..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07-15 21:00:00
我是覺得你們討論到很無聊 但我看得很開心唷科科
作者: chaumanchi   2014-07-15 21:02:00
怎麼沒有人追擊這些噓的@@ 只是好奇 千萬不要戰 背不起引戰的罪名
作者: bunny0408 (兔妞兒)   2014-07-15 21:02:00
兩邊根本沒人想退讓,為辯而辯,浪費時間,反感…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14-07-15 21:13:00
到底是說話的人本身帶有歧視還是觀者內心就有歧視呢?又或者兩者都有 只不過互相指對方XDD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21:20:00
又不是鄉愿,什麼事都只講退讓的話你不如去當奴隸
作者: imhebe (阿囍)   2014-07-15 21:21:00
要是都能像原原po一樣馬上意識到用詞不妥並馬上修改 也不需要這麼一大串一直解釋啊 重點不就是有人一直崩潰跳針覺得被亂扣帽子? 都已經這麼條理分明了還是有跳針組 有事嗎?
作者: pinkcathy (nothing to say)   2014-07-15 21:38:00
都已經另開標題了 這系列文的原po就是這篇的原po到底哪來的追打???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21:41:00
啊就王牌救援投手咩,曝光率當然高
作者: bunny0408 (兔妞兒)   2014-07-15 21:43:00
溝通不就是兩邊退讓,理解對方找出共識嗎,跟奴隸什麼關係?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5 21:45:00
那照閣下所言,哪一邊各要退讓什麼地方?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07-15 21:49:00
這篇整理得很好,整系列只要看這篇,其餘無限延伸的故事和討
作者: Tina0618 (Tina)   2014-07-15 21:49:00
結果還是聽不懂...只好嘆氣了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07-15 21:50:00
論也都被包含在這篇整理了
作者: syusin (那裡沒有我)   2014-07-15 21:57:00
good job可是有些人怎麼就聽不懂 = =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15 22:33:00
很推 不想看的人不會左轉喔?這幾天又沒洗板 奇怪
作者: alego (阿樂)   2014-07-15 23:07:00
清晰!
作者: geniusant (蟻比壓壓)   2014-07-15 23:26:00
推!!!!讚
作者: city520 (city)   2014-07-16 00:04:00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07-16 00:07:00
一邊試著理解有些話對某些人是有殺傷力的;另一邊試著理解有些行為是無心的,並不是出自內心要去傷害別人這應該符合所謂各退一步吧
作者: ziper (惡人終有惡人磨)   2014-07-16 00:21:00
正常都不正常ㄌˊ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6 00:36:00
w大,我想原po一直重複發文,應該是因為很多人仍然堅持那個用法不會傷到人,或者是他們無心,所以並不算傷人。
作者: haggis (haggis)   2014-07-16 00:39:00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7-16 00:49:00
動不動就拿歧視來扣 爭的是平權還是特權?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6 01:17:00
平權都沒實現過就說是特權 不要太害怕 我保護你......
作者: ginoc5566 (十八尖山下智久)   2014-07-16 02:23:00
有些人只會在那邊噓無聊,是講不出道理就崩潰了嗎
作者: claire06 (cla)   2014-07-16 03:09:00
……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7-16 05:17:00
看到一堆人歧視的嘴臉就覺得很可怕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6 09:32:00
既然你都回文那我就不客氣了,你嘴巴上說你沒有追著原PO打,讓我們來看看你最後兩句:『阿我就是不小心用了正常這詞阿,我沒有歧視的心態』。從頭到尾這一整串後面的人都是在討論『性向正常』的用語妥當性,只有原PO說了『他真的是不小心的』,要說你沒有追著原po打我只能說這還真的是很~巧~呢。更何況你修文之前舉的例子都被人指明很像在針對原PO,如果你硬要說自己真的沒有追著打,是否也麻煩你體諒原PO當下發文的處境??一堆人看不出來你在針對原PO,但跟我相同想法的也不只我一個,請你回頭看看自己的發文用語。第二你給我的回覆實在更令人傻眼,『「我會參加同志運動」跟「我會不會使用歧視用詞」兩件事應該是無關聯的。』別人已經身體力行去挺同志,結果你後面給我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6 09:37:00
部份的人認為用詞沒有不妥,認為正常這兩個字沒有歧視,才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6 09:37:00
冠個『使用正常兩字等於隱性歧視』的罪名,現在是怎樣,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16 09:38:00
是原po一po再po的主因。至於有沒有追打,我想就是這個討論串始終沒法結束的主因:有些人認為正常是不好的用詞,但有些人不認為;就跟你認為原po在追打發文者,但部份人認為沒有。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7-16 09:38:00
一讓部分同志不高興,就要抹滅我過去替你們做的努力嗎?現在異同性戀之間的鴻溝還是很大,父母都不一定會挺自己的同志小孩,你就這麼非得要在網路上對一個已經接納同志只是用語不慎的人窮追猛打嗎?何況她還是被害人!換做其他被害人看到這樣攻擊心裡會怎麼想?現在我們做的是要凝聚支持同志意識的最大共識,你要糾正別人的用語建議可以使用像dogora的語氣,另外也請你看看lucas12025的文章,講狠一點,我們最不需要的就是像你這種以正義之名對他人行霸凌之實的隊友,在網路上取暖可以,你拿到外面去跟別人口頭交談看看,看你會趕跑幾個潛在的盟友。真是夠了。
作者: jeanyy (jeanyy)   2014-07-16 10:31:00
一開始的標題明明就不是這個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16 11:10:00
我決定說,我異性戀 我不正常。我決定說,我異性戀 我性向不正常。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6 11:15:00
明明就一堆人說 我也會講自己性向正常 但我沒那個意思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4-07-16 11:18:00
推這篇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6 11:20:00
又不是只有原原PO這樣說你都說你看到她修文了 那有沒有看到她每次被提到都會驚一下 然後你又一直提她?"異性戀是正常性向這種說法是約定俗成的" 你確定別人也想要有這種隊友?大家都能態度好是最好 但說認真討論的人是在鍵盤宣洩好像也沒有比較不酸到哪裡去
作者: lovelisa35s (小依)   2014-07-16 20:26:00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7 00:16:00
決定說自己不正常是你的自由 別把這決定當成其他人的過錯"我決定說 我異性戀 我不正常" 有這個必要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跳出來得出這種結論 到底是怎麼想的..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7 11:39:00
就是有人覺得一定要用到正常來形容自己的性向 只講異性戀他們會萬分痛苦這樣XDD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