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合租房子 室友房間較大(她雙人 我單人)
我跟他商討房租是否我少個兩百
他牽拖一大堆 說房東才會這樣算 朋友應該要均分之類的
我是覺得可以談 但沒必要 反反覆覆
一會說好
發現他房間鄰小巷馬路覺得吵又說要跟我換 要我多付
一會說那明年跟我換房間(她明明打算要結婚)
我覺得他人品有問題大不了押金送他想搬走
只是 有同事建議 如果我這麼早搬更是撕破臉
於是乎 我忍忍忍 忍了一年
這個人一年不跟我說話
前幾個月會趁我不在把我的衣服弄掉在地上
還有一次弄掉也就算了還踩我的衣服
最近我終於約滿要搬了(灑花)
本不打算問她電器怎麼算 只是我share了不少電器
(panasonic冰箱 洗衣機 液晶電視 大鐵櫃)
[櫻花牌熱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