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國科會助理提前解約

作者: xavier0802   2014-06-30 22:31:05
抱歉^^"因為想說女孩板人氣較高,才把這篇轉來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朋友><"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JiN5eYT ]
作者: xavier0802 (魯魯) 看板: Salary
標題: [問題] 國科會助理想提前解約
時間: Mon Jun 30 22:17:08 2014
這是幫我朋友代問的,懇請大家幫忙看看她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我朋友目前以國科會助理身份在某私立大學的某單位當約聘一年多了,是半年一簽的約
她一兩個月前剛續簽了下半年的約,但因為家庭因素以及其他私人因素,
希望能夠提早解約,最多做到暑假結束就要離開(這個職位以前也有人提前解約的案例)
沒想到單位的上司不肯放他走,說她都已經上手了,且該職位需要高度專業,
很難找到人接,所以短時間內離開會造成單位困擾,於是辭呈直接被打了回來
因為我個人是在私人公司上班,對於國科會助理要提前解約離職的處理方式不太清楚
想要請問有經驗的板友
1.既然這份工作沒有簽約金,那我朋友可以按照勞基法,提出離職申請20天後離職嗎?
2.如果上司不願意配合,不肯蓋章跑校內流程的話,又該怎麼處理?
我朋友現在很痛苦,因為這所大學是她的母校,如果可以的話不希望撕破臉,
但是各種情況看來她真的有點待不下去了(該職位絕非爽缺!!)
我也不知道怎麼幫助她,所以希望有經驗的板友能夠不吝賜教
萬分感謝各位!!
作者: Callisty (香香五六)   2014-06-30 22:36:00
寄存證信函然後20天一到直接走人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6-30 22:38:00
人家已經撕破臉不讓她走了, 她在那擔心撕破臉做啥 :p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6-30 22:38:00
要不撕破臉是不可能的啦
作者: xavier0802   2014-06-30 22:38:00
我也是認為不可能兩全其美,但還是想幫她確定這樣的狀況下提前解約是合法的^^"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6-30 22:42:00
合不合法當然是直接拿約出來看啊, 怎麼會來問版友呢?...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6-30 22:43:00
才半年建議你朋友撐完 定期契約之期限也是契約內容之一雖無簽約金 但來硬的老闆硬要搞你 也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 xavier0802   2014-06-30 22:53:00
因為之前爬薪資版 有人提到無簽約金 簽約就沒太大效力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6-30 22:56:00
簽約是為了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單方面想解約只能看對方意願了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6-30 22:58:00
簽約金是一回事 損害賠償是另一回事小心眼的老闆會怎樣 很難講喔
作者: xavier0802   2014-06-30 23:01:00
所以如果老闆硬塞一堆做不完的事情給她 又賴她不交接完就只能忍氣吞聲了嗎Q_Q 也太慘
作者: seadog00 (你為什麼要說謊)   2014-06-30 23:09:00
有salary板啊。歹勢,原來是salary板轉來的
作者: bill750121   2014-06-30 23:27:00
基本上是你朋友理虧先..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6-30 23:36:00
就寄存證信函 賭他沒空跟你提損害啊 也是需要舉證
作者: omaha (然後各自夢遊餘下生命)   2014-07-01 00:13:00
會不會對未來研究或深造有影響,這點比較重要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4-07-01 00:56:00
妳朋友理虧在先,既然有契約在,“臨時“這樣的原因都是妳朋友單方的可歸責事由,也不建議寫存證信函,說真的妳們沒有理由可以提早終止契約阿!比較好的方式只是跟主管談,或是主動幫忙找可以接替的人,讓雙方合意終止契約。畢竟學術圈就這麼點大,把自己名聲搞臭幹嘛~妳們把合約書看清楚吧,終止或解除都應該會有違約金條款。這個才是妳們需要思考的點!
作者: WRS (methinks)   2014-07-01 02:35:00
國科會助理的特殊情形是,雇主到底是國科會、學校抑或是主持人呢?到底要跟誰提辭呈才對啊去問貴校人事室吧,不行就問國科會吧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7-01 06:28:00
不想撕破臉就撐完合約期吧,也才半年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07-01 11:10:00
如果沒有打算一輩子當助理 要走就走吧 國科會助理其實也沒很穩定 計畫經費沒了就失業了 又容易被上頭凹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7-01 11:25:00
國科會助理, PI通常才是付錢的人, 去找他跟他談然後負責幫忙找人替補吧, 不然簽了約才毀約, 之後找工作雇主如果跟前雇主做調查, 就GG了, 尤其外商通常會做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7-01 12:55:00
付錢的其實是國科會計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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