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0:52:10我不贊成
理由兩個
1. 因為我很愛貓狗
2. 如果主人有養貓狗當寵物 那麼社會開放吃貓狗你就會擔心自己的貓與狗如果
落單或是帶出去遛狗時不注意被偷抓淪為別人的食物
台灣的社會風氣是不能接受貓狗淪為食物的
你說大陸廣東的吃狗文化 我認識的廣東年輕人還真沒看過或聽過有人吃的
那有人愛豬,也養一隻豬當寵物怎麼辦? 禁止吃豬?!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05:00那就得看社會上養貓狗的人多還是養豬的多啊假如養豬的多那社會上就自然會有不吃豬的風氣囉
如何叫多?50%以上,那你覺得有養狗的人多,還是沒養的多?另外,社會風氣不能完全的代表對錯吧,以前社會保守不准女生穿迷你裙,所以穿的人有錯嗎?最後,你可能會說目前法律是如此規定,但上面也有人回了,該規定實有違憲之嫌,要求改變它也沒什麼不可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14:00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你想吃就去吃 假如覺得好吃記得多跟你朋友推廣 要是有發現好吃的煮法記得拍照分享給其他網友
沒什麼好討論的你發這篇文幹嘛?!你不吃就不吃呀,發文做什麼?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18:00我喜歡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06-24 21:20:00QQ 那我也喜歡噓這篇 這篇添油救火 反而對愛狗不利
哈哈哈,"你喜歡"這理由用在你自己吃不吃是合理的但用在規範所有人的"合法化"實在是難以認同XD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6-24 21:22:00沒什麼好討論就別發文,被人質疑又說什麼我喜歡…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2:00自便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6-24 21:23:00
2的理由有點怪....就算不合法還是會有人偷抓去吃,這跟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4:00他質疑我為什麼發文 我回我喜歡 有何問題 ?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6-24 21:24:00
開不開放狗肉無關啊然後我說的是廣「西」吃狗文化,好唄....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6-24 21:25:00你認識的廣東年輕人不代表整個廣東… 而且搞不好人家怕你玻璃心不敢讓你知道而已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26:00想吃就去吃 最好吃完還能寫篇食記或拍照傳給朋友 與大家分享 這樣有何問題 ?
作者:
ffint (sa)
2014-06-24 21:27:00嗯...問廣東人當然問不出來,因為有吃狗肉文化的是廣西啊XDDD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6-24 21:28:00支持跟自己想不想是二件事… 這麼酸的態度真是= ="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32:00我請那些喜歡吃狗肉的人多與朋友分享狗肉的好與美味 這樣叫酸喔
作者: pasimengte (鰻鰻) 2014-06-24 21:33:00
自己不吃沒關系 沒必要干涉其他人吃不吃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37:00我一直說想吃的人就去吃 哪裡叫別人不准吃了 ?我只是說假如味道不錯記得多跟身邊的朋友分享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4-06-24 21:44:00
反對的永遠只能搬這幾點出來跳針
這討論串就是"合法化",不贊成就是不准別人吃,要不贊成也不是不行,但不要用自己的情緒就想左右別人好嗎?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6-24 21:51:00都沒人想偷我家的鱉去吃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1:54:00我推文裡那句話不准別人吃了 ?
不贊成合法化=不准別人吃,這樣可以嗎?重申一次,你可以不贊成,但請拿出合理的論述~
作者:
Kouson (煙燻最um最合豆腐)
2014-06-24 22:02:00抱歉用到噓 不過我不贊成的是標題格式不和系列文相同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04:00我覺的你的邏輯真的很怪 我不贊成的理由一開頭就寫了 就算我只是因為愛狗愛貓而不贊成開放 這理由對我來說很充足阿而且我從頭到尾都說想吃的人就去吃 你還一直跳針說我不准別人吃 是要跳針到何種境界 ?我不贊成合法化 但想吃的人可以去吃 這樣很難懂 ?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09:00再來我說希望有在吃或者想吃的人也可以把這份食物的味道和
誰說想開放就一定要爭取~我就喜歡鍵盤開放呀,這跟理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1:00要是真覺的這件事很重要 就做點實際的 我笑你不敢 怎樣!?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3:00說不定某些人想吃狗肉但在現實生活連說都不敢說
何況同邏輯套在你身上也適用~這麼愛狗你去陳情加重刑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4:00現在的刑責我已經很滿意了 不需要再陳情任何事
作者: deephouse (deephouse) 2014-06-24 22:17:00
推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18:00好了 彼得我跟你討論很久了 你要是真的覺的權益受損可以趕快趁今年跟明年是選舉年好好的跟你當地的民代溝通一下 請他們幫你爭取你認為該有的權益
恩,或許會,但有沒有爭取跟這個討論串沒關係,希望可以不要把很多件事扯在一起囉,最後再說一次,我真的尊中你個人不吃及不喜歡的立場,但不適合用來限制別人,至少你目前說的理由都不完備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4 22:22:00我到底那裡限制別人了 ? 你找出來給我看我發這篇文章是表達我自己的想法 我又沒有要說服別人 為何我的理由需要完備 ? 我甚至可以只發文章說 我不贊成 四個字
你為什麼要跳回去呢,你不合法化的同時就限制了別人不能吃就算你只是想心情抒發,你發在認真討論的討論串中,就得接受質疑還有,只說"我不贊成"是一行文,違反版規喔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6-24 23:13:00嗯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24 23:43:00你=愛貓狗所以不准別人吃?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0:50:00我要PO那裡是我的自由 我文章要怎麼寫也是我的事 發一篇文章還得滿足你的需要 ? 用你想要的語句 ? 太看得起自己的影響力了 再說我從頭到尾也沒不准別人吃 到底是要跳針到何時?要吃就吃 記得吃完跟朋友分享 假如真的非常好吃也可以寫篇食記與更多人分享 如果覺的台灣禁止吃狗肉很沒道理 拜託快點趁今年要選舉了 趕快跟你們選區的民代陳情一下 選舉年最有可能政策跟著民意做調整了 快去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1:04:00叫不准人家吃喔 ??民主社會嘛 我雖然不贊成但也得尊重想吃的人阿 方法都幫你們想了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6-25 01:52:00Zzzzz 何必來討噓呢?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02:02:00我覺的我講得很中肯阿 我個人雖然不贊成但把我能想到的作法都提供給你們這些想吃狗肉的人了 還不滿足阿 !?
作者:
duce0207 (duce0207)
2014-06-25 02:50:00各位,這,就是一篇個板文。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25 10:52:00對啦你自己最中肯,別人都不中肯你就如那被詛咒的先知一樣,背負著真相踽踽獨行~~~有沒有覺得自己很悲壯、很孤獨、很遺世獨立、很高潔呢~~~~只要不贊同你意見的,就是愛吃狗肉的人~~~~先知大大~無人知曉的寂寞~ 版上的愚民~我們都不懂!!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6-25 12:00:00你真的推文就可以了,沒什麼內容的文章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6-25 12:38:00無聊 講說狗肉好吃的人我說既然好吃記得吃完後跟朋友分享最好再寫篇食記 有何問題 ?認為台灣禁吃狗肉沒道理且發文章反駁的我建議他找民代陳情很合理吧沒內容的是你們 說了一長篇道理 結果行動力0 只能躲在網路背後堅持自己認為對的 好的事 一旦到了現實還不是必須活在社會風氣之下 既然知道自己沒勇氣堅持 那一開始最好就閉嘴說不定這些贊成派的 網路說贊成但現實生活跟朋友看到吃狗新聞還會跟著罵呢
作者:
namytpme (~*✩蜂 蜜✩*~)
2014-06-25 14:01:00多讀點書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6-25 14:35:00
那網誌下面的留言好誇張 根本人身攻擊 頗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