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對廢死的看法?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3 23:44:35
很多人提到死刑是為了撫慰受害者家屬 讓受害者家屬決定要不要讓兇手死
但我覺得這一論點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首先 每個人都有生命權 就算死者是沒有家屬無父無母無子 流浪街頭
就算死者的家屬都討厭他 或是死者的家屬其實超高興 覺得可以繼承財產了
就算是上述這些
任何人也還是沒有權力剝奪這個人的生命!
殺人兇手的判刑 不該受到這個人有沒有家屬 家屬是高興還是不高興而影響
另一個角度來說
現在早就很多殺人犯不是被判死刑了
這些殺人犯或許只殺一個人 或許證據不足法官不敢判
但家屬的傷心 會因為這個人殺人一個人 或是這個人殺人四個人而有不同嗎?
那為何另外四位家屬可以得到那人被判死刑的結果 而另一個無法呢?
而得不到死刑 就真的無法療傷(不是說原諒) 無法繼續走下去嗎?
無論有沒有死刑 要如何幫助受害者家屬 國家都要審慎規劃
但我個人認為把死刑綁在家屬的情緒上並不合理
法律或判決應該還是必須以整個社會為考量 而不是以受害者家屬為全然主體
對我來說死刑的存廢還是以社會正義是否實現為核心
但到底是罪大惡極的人就要讓他死比較正義?
還是因為生命是人最核心的價值 無論如何都不該殺人(包括國家)比較正義?
(就如前述 生命沒有高下 就算這個人被大家討厭 就可以剝奪他的生命嗎?)
老實說吧 我不知道 我也還在思考
我心底的一部分覺得罪大惡極就要讓他死 讓大家知道因果報應
但另一部分又告訴我 要樹立生命權的價值 就不該因恨或討厭剝奪他人的生命
然而無論我們廢不廢死
審慎的判決(尤其對證據力的重視) 司法改革(像是司法救濟的管道) 都很必須
還有更重要的是 對受害者家屬的照顧與追蹤 不管是心靈上或經濟上的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4-05-23 23:46:00
我覺得你這有點無限上綱了…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47:00
推這篇 尤其最後一句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2014-05-23 23:48:00
不讓他們死 可以阿 那就是讓他們生不如死 後悔被生下來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48:00
但說到對受害者家屬的補償和支持 之前有些意見卻是為什麼要花錢做這些事 應該要讓加害者出錢 但問題是很多時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49:00
候加害者其實也是弱勢 根本沒錢 難道受害者還要看加害者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50:00
有沒有能力?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3:50:00
姑且不論冤獄的問題,老實說我不明白為什麼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不能被接受,剝奪他終身自由卻可以。這其實都只是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5-23 23:50:00
兇手的命就是命 被害人的命就不是命 wtf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3 23:51:00
殺人犯就是不認同"無論如何都不該殺人"這件事的人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3 23:51:00
有些人應該是單純不想國家花錢養死刑犯吧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53:00
不要說養死刑犯了 連花錢支持受害者家屬都不願意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3 23:54:00
兇手不就隨意剝奪了被害者的生命嗎 我覺得文中的想法無法說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3:54:00
而且這篇文的主張,其實也否定了正當防衛的殺人態樣,因為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剝奪他人生命啊,即便那人正在殺你或別人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3 23:55:00
服我XD 我個人是覺得要審慎判決不要有冤獄發生但是如果罪證確著那執行死刑是應該的...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3 23:56:00
我覺得生命權大於行動自由權 生命權是所有權的底限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3 23:57:00
至於正當防衛就是因為對方正在剝奪你的生命 你當然有權捍衛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3 23:58:00
我同意有些殺人犯就是無法認同這件事 所以這就是我矛盾的點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3 23:59:00
就像我支持言論自由 所以我連支持言論不自由的言論都要讓他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3 23:59:00
原PO只是寫的沒有那麼嚴謹罷了 他要表達的是不論如何厭惡一個人 都不是殺死他的正當理由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4 00:00:00
正當防衛的殺人幾乎沒人會反對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00:00
是就不該支持死刑 當然我也沒完全說服我自己 所以我也懂不支持這樣想法的人 但另一方面 這個想法就是會不時跳出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00:00
你一開始就說了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現在又要因應各種情況轉彎了嗎XD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01:00
我想的方向是 如果我們的社會氛圍一直停留在不認同"無論如何都不該殺人"的階段 那麼當然會不斷產出大量同樣不認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5-24 00:01:00
R大,我想再請教一件事情,當殺人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5-24 00:02:00
卻只需要用他的自由權來贖罪。會不會有點不公平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02:00
其實這就是法律困難的地方,有興趣可以參考洞穴奇案這本書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02:00
換句話說 我覺得原PO並沒有矛盾喔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03:00
生命的價值是自己造成的,而有些人已經不值得擁有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04:00
某些富人可能也會說窮人生命價值比他低吧
作者: bonnielin7   2014-05-24 00:06:00
抱歉我覺得當對方可以任意殺人剝奪別人生存權的時候,他也沒資格跟人家講什麼人權了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07:00
我同意是不公平啊 但殺四個人用一個人的命換也是不公平啊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4-05-24 00:09:00
談一下第二種角度,一定有而且不少,只是沒有被爆出來所以我們不知道。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09:00
舉個最近的話題,當政府使用了不合法的手段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09:00
那我可能要改成除非要保護自己的生命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11:00
難道還是只能順從不反抗?同理,殺人犯的生命權不值得尊重
作者: halflord (路人)   2014-05-24 00:12:00
不認同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4 00:13:00
認同bonnielin7大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14:00
其實也可以分成"看小看近"和"看大看遠" 前者會一直考量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15:00
殺人犯到底應得什麼 後者會考量到底要建立什麼樣的社會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16:00
氛圍才可以降低培養出殘暴行為人的機率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17:00
只能選一個 所以有句成語較短視近利 意思就是說你若要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4 00:17:00
樓上 這兩者不衝突阿 前者是治療 後者是預防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5-24 00:17:00
這個說法建立在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別人的人權,但偏偏我們前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17:00
回到生命權的問題,我的疑惑是,你憑什麼覺得剝奪生命權不能被接受,自由權就要可以呢?即便這兩者確實有差,但該由誰去認定哪一個可以,哪一個不行?你認可犯人的自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18:00
權被剝奪,就像反對廢死的人認可犯人生命權被剝奪一樣,沒有哪個比較有道理,就是個人價值觀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4 00:18:00
對一個奪走他人生命權的人還談啥人權呢 是對牛彈琴啊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4-05-24 00:19:00
推snowtoya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19:00
它可以是你的理念想法,卻不會是你能說服別人的理由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19:00
我也覺得很奇怪,說生命權不能被剝奪的人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20:00
痾 但政府上演殺人秀的時候 不就是又創造出一個殘酷的氛圍了嗎?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20:00
大多只是引用某個外國人說的話,把它當真理,擋所有疑問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20:00
我們並不是對犯人談人權 法律談的我們"社會"的人權觀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21:00
但我同意自由權跟生命權孰高孰低或許是還有爭議吧 生命權是最終底限確實是我個人的想法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5-24 00:21:00
執行死刑會對誰殘酷?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14-05-24 00:22:00
同意bonnie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5-24 00:22:00
同意S大。不是說,無自由吾寧死嗎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23:00
對象是死刑犯 但依然是殘酷行為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23:00
我並沒有要說服別人去廢死 但這是我個人對死刑思索的糾結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24:00
哈,我想到的是生命誠可貴那句XD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27:00
就像你若常常放一個小孩在打打殺殺的場面 被打殺的不是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27:00
不過囚犯的自由權並沒有完全被剝奪 老實說他們也有選擇自殺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28:00
的自由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4-05-24 00:28:00
R大,謝謝你的回覆,我懂你的意思。但是今天會討論到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某部分的人支持死刑,剝奪殺人犯的人權,才會有人
作者: kiwi10537   2014-05-24 00:28:00
他 他長大處理事情會喜歡來打打殺殺這一套的機率會比一
作者: di777 (S7)   2014-05-24 00:29:00
我認同bonni大說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0:34:00
監獄裡會防止受刑人自殺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4 00:36:00
同意bonnie 無理由剝奪別人人權的同時 他就不配有人權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41:00
所以回到人權裡的排序 在我看來生命權>>人身自由權 且是不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42:00
可挽回 我絕對痛恨他們侵犯別人的人權 我也認為他們必須得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43:00
到懲罰 但這個懲罰到底該不該延伸到我認為的底限-生命 而這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0:49:00
或許就還是回歸社會普遍價值觀的問題吧
作者: ueyfn (又)   2014-05-24 00:50:00
推你的想法,如果因為他"先"所以我們"也"可以,沒比較了不起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0:50:00
推樓上 這就是歐美和台灣的基本差異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0:51:00
樓樓上, 台灣的人文素養普遍還沒高到這種層面
作者: shadow0731 (shadow)   2014-05-24 00:52:00
看過一句話,加害者在傷害或剝奪他人生命時並沒有在乎他們的人權,在這之後卻要我們尊重加害者的人權。本來就沒有什麼所謂公平的,因為每一個人的生命也不是等價的,但如果死刑能夠還給死者及家屬一點點公平正義呢?死刑是不是就有其存在的意義。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4 00:55:00
樓上中肯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0:56:00
好像歐美人真的比較高級一樣...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0:59:00
死刑帶來的正義是什麼正義也需要再有更精確的定義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0:59:00
我覺得倒是跟信仰比較有關.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0:59:00
一命換一命我是不覺得有啥正義拉 頂多公平(等價?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0:00
比較高級阿 科科 不過他們的現代人文思想真的比東方久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1:00
第一時間台灣是殺爆兇手全家, 我只想說你們電影看太多嗎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01:00
文化和信仰根本不同 以為都學歐美就真的比較先進?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01:00
死刑還什麼公平正義給家屬?死刑讓家屬心理平靜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2:00
是沒錯拉~ 不過我覺得台灣普遍比較鄉愿?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02:00
還是死刑能幫助家屬生活回歸正軌 補償頓失的經濟來源?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02:00
等到人民能夠信任司法且司法夠完善 再來談廢死比較恰當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1:03:00
科科,國外的月亮當然比較圓,人家證人在法院做證還是對著聖經發誓呢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04:00
無期徒刑不是只剝奪兇手自由 而是永久與社會隔離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04:00
真的 國外的月亮比較圓 洋人比較高級拉 呵呵呵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4:00
我們也可以對馬祖發誓阿 科科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6:00
個人對聖經沒什麼好感~ 就是靠長久血腥屠殺異教獨大的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5-24 01:06:00
我不開心養著他們。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06:00
廢死不等於抹去所有刑責 讓他活著是為了付出更多代價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5-24 01:07:00
被判了死刑的一些犯人都曾說過,當判決下來,才真正瞭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4 01:07:00
居然看不懂我的梗,還想討論什麼人文思想,唉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07:00
死刑犯的勞動是有產值的 而我們同時也花錢養強姦犯啊還是說養強姦犯比較快樂??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5-24 01:08:00
自己做出的是多大的錯事。在處決場沒軟腿癱掉的幾稀矣。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1:08:00
對不起~ 看來還是亞州人的人文思想更進步>.<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5-24 01:09:00
我一直支持強姦死刑。︿︿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05-24 01:11:00
比起殺人犯 我更討厭強姦犯 造成受害者一輩子的痛苦和陰影比剝奪他人生命更可惡也更深植人心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18:00
人文思想哪有什麼高低之分 現在亞洲被西方文化強勢入侵才會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19:00
什麼都想學歐美吧..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23:00
或許許多方面歐美是值得學習的 但是也要考量每個地方風俗文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25:00
化思想宗教不相同 不是所有歐美適用的好方法就一定要拿來套用= =
作者: sdflskj (超☆薯條)   2014-05-24 01:25:00
他已經破壞了擁有人權的條件了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26:00
推這篇 我也不懂為何國家就可以殺人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26:00
原住民文化就是因為漢人的人文思想比較高級所以漸漸消失 這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1:27:00
樣對嗎? 好像有點偏離主題 抱歉 只是看到有人說歐美比較高級心有所感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28:00
歐美是沒有比較高級 但對死刑存廢的論述 不管是正反方都做的比我們多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34:00
我好奇為什麼國家不能殺人? 所以今天警察遇到有武器的犯人也不能擊斃嗎? 我覺得國家不能殺人的理論有點妙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1:36:00
這跟正當防衛一樣啊 當警察遇到有武器的就可以防衛 因為他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1:37:00
"正在"可能會侵犯別人的生命權 但事後不是"正"的當下 國家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1:38:00
是不是也該跟一般人一樣無論如何尊重生命呢?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38:00
國家不能殺人的理由跟國家vs個人的比例太過懸殊有關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24 01:39:00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成為犯罪被害人過,你這篇講的論點很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39:00
國家處決重刑犯的理由不就是為了保障其他國民的生命安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39:00
若是人殺人可以互相報復 那國家殺錯人了 如何報復國家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24 01:40:00
會很早就在刑罰論中存在是有其道理的,我自己被摸過屁股,當時我反手打了那人一巴掌,我必須承認當時我的主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0:00
而做出處決這個人的決定, 以大眾利益著想沒什麼不對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24 01:41:00
如果你問我那人如果被判刑我會不會情緒比較好過,我的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41:00
關於國家不能殺人的論述 李茂生教授有精彩的說明
作者: AppleAlice   2014-05-24 01:42:00
更高興 = ="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2:00
對國家而言處決犯人不是在報復也不是要給受害者安慰耶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43:00
如果是要保護公眾安全財產 不假釋的無期就可以辦到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4:00
對, 所以如果不假釋的無期徒刑我接受, 我也會支持廢死但是不假釋的無期現階段台灣做不到, 光是監獄人滿為患就是一個大問題, 採取死刑只是一個相對有效率的處理方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5:00
式而已, 台灣目前就是沒錢也沒空間搞不假釋的無期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1:46:00
Happy板友感覺是個效益主義者XDDD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7:00
對啊XD 這跟廢核跟擁核一樣, 沒有辦法找到乾淨又大量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48:00
的能源, 只能繼續用核電啊! 式現行體制下最有效率的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49:00
效益主義用在人權問題上要很小心
作者: ilovebingoo (我愛賓果喔)   2014-05-24 01:50:00
死刑是讓他不要再有機會出來害人,並且不浪費任何資源
作者: ilovebingoo (我愛賓果喔)   2014-05-24 01:51:00
在他身上。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53:00
我們也不該浪費資源在精神病患上面 因為他們對社會也是無益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1:54:00
因為空間不夠就可以死刑?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58:00
不只空間不夠, 你配套都沒有, 現在無期還可以假釋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1:59:00
你要怎麼說服人說可以永久隔離這些重刑犯? 我們已經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2:00:00
到對強姦犯而言電子腳鐐和追蹤系統沒用了, 他們還是可以再犯, 如果要讓大家支持廢死, 不是應該說服大家你的方法可以有效並永久隔離這些罪犯呢?
作者: puses88092 (凹凹)   2014-05-24 02:01:00
J版有你在說什麼阿=_=精障在你心中跟殺人現行犯一樣?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04:00
我只是想指出h大背後的價值觀是類似的,就是效益理論
作者: jane820113 (林呱呱)   2014-05-24 02:06:00
沒有人有資格奪走別人的生命 無論是誰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08:00
我想說的就是"因為一個人有害於社會而必須被毀滅"的這個標準 背後的價值觀很容易失控
作者: sammy70530 (*Mien)   2014-05-24 02:14:00
所以殺人犯剝奪別人的生命權不需要負相對責任?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14:00
殺人者的生命權早在剝奪他人性命的那一刻起就消失了。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18:00
懲惡揚善就是所謂的社會正義,既然每個人對於死刑的理念不同
作者: sammy70530 (*Mien)   2014-05-24 02:18:00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或生不如死,還可以擺爛被尊重獲得人權、那無疑是在鼓勵大家有恨之入骨的人就快去殺他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20:00
那我想由受害者家屬決定處罰方式(死or無期)是最有資格的吧?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2:21:00
這篇文章不是在說 那萬一沒有受害家屬呢? 被殺的那個人的價值 不是因為他有沒有受害家屬或受害家屬想怎樣決定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4 02:22:00
Sammy大的聯想也跳太快了吧.......廢死=支持殺人?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2:22:00
至於死刑不死刑會不會鼓勵犯罪 我不知道 但我覺得死刑與否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2:23:00
還有法律 都有其背後的社會意義跟價值觀的展示 但就算同一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4-05-24 02:24:00
個人各種不同價值觀也會有所矛盾 怎麼選擇 是很大的課題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28:00
話說wiki上的死刑存廢論正反方都寫的還算清楚 我覺得還滿值得一看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29:00
或許透過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但同樣廢死更不可能遏止犯罪.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30:00
就如同我們意見歧異,理想上受害家屬的感受想法應擺第一順位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31:00
若死刑沒有恫嚇效果 那只剩下毀滅一個人生命的效果 然後又要進入冤獄跟效益論loop…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32:00
若沒有家屬就另做處理,我覺得這樣是最合理的(雖很難實現)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34:00
可是刑法不是用來保護感情 何況每個人反應不一 這會造成法的適用上無一致性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35:00
冤獄是另一層面的問題吧,因為審判的準確性抱持懷疑,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2:36:00
刑法原來也不是要拿來恫嚇人民別犯罪的吧...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36:00
但現在討論的應該是絕對無疑的犯罪者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38:00
恫嚇那句是在回應n大說的無法遏止犯罪率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39:00
我也說了廢死是100%無法遏止犯罪率啊...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40:00
再者,誰也不敢說死刑完全沒有產生恫嚇效果吧,不然捷運嫌犯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41:00
為何一開口就問「我會被判死刑嗎?」分明很在意吧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44:00
另外S大的話也讓我思考,廢死還有可能增加犯罪率,反正受害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45:00
家屬得不到正義就跑去手刃仇人,也不會被判死刑啊!對吧?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46:00
媒體每家報的都不一樣 我也有看到報說他想死但沒勇氣自殺所以來殺人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48:00
恫嚇效果不就是上個月才剛處刑完五個人嗎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2:49:00
還有就很實際來說 犯人縱然沒有死刑但也被關在牢裡 是要怎麼手刃啊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51:00
你真的認為他是為了自殺才犯案的嗎@@,去總統府自殺攻擊都還比較實際,更別提會不會被判死刑還不知咧!
作者: Nowave (ST)   2014-05-24 02:53:00
如果一個人真心想復仇喔...有太多作法了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14-05-24 07:23:00
你如果能做到 你親人被殺害 能原諒兇手 本魯就挺你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14-05-24 07:24:00
如果你不是聖人 又談論如此冠冕堂皇 豈不怪哉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9:40:00
如果我親人遭害 判他死刑也不會讓我原諒他 而我真正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9:41:00
需要的幫助也不會因為兇手死了就可以獲得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4-05-24 09:42:00
這樣接受嗎 "總是詛咒他人全家被殺"派?
作者: ilivannia (r)   2014-05-24 09:43:00
拿恫嚇效果來說 有恫嚇到的你根本看不到 因為他就沒犯案了啊= =
作者: mashmallow (lym)   2014-05-24 15:18:00
推這篇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4-05-24 21:30:00
加害者都剝奪別人生存權了 他還有什麼權利活著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4-05-24 21:31:00
如果這樣就叫手髒 那就髒吧 反正你們比較高尚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21:35:00
別這樣 就說廢死團體一出來就先把支持死刑者當野蠻人說支持死刑者手髒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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