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臺灣缺少的是酷刑!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39:32
証據不足不明確,屈打成招冤案之類的案例不在討論範圍。
這種攝影機清楚拍攝到的,眾目睽睽,犯人明確是他絕對無誤且全無悔意的,
( ex.說什麼在臺灣殺一兩個不會死之類的,隨機殺人只因為他就是想殺的)
這些喪心病狂的殺人犯,管他有沒有精神病,都應該對他們以牙還牙,加倍俸還。
不加倍俸還,至少也要以牙還牙啊!
為什麼臺灣不引進鞭刑呢?
直接死刑真的太便宜這些喪心病狂,
何況在臺灣真的不易判死,無故殺一兩人也不會死刑!
那些無辜的人所受的死傷,恐懼,恐怖,害怕,劇痛,驚慌,長久的陰影創傷,失去的生命等,為什麼兇手可以免除呢?
我完全支持以牙還牙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5-22 09:40:00
印象中有種說法是只有野蠻人才會以牙還牙(唉...)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5-22 09:41:00
不過這種殺多人的以牙還牙,是要殺了以後再救活再殺?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5-22 09:41:00
冷靜啊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4-05-22 09:41:00
跨年亂丟垃圾的,不知道要鞭刑挨幾鞭?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2 09:43:00
不是很同意...台灣現在是明顯法官判得過輕 跟有沒有酷刑是兩回事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5-22 09:43:00
推kana
作者: Esperanto (靈月寶貝)   2014-05-22 09:47:00
兩回事吧。這種大屠殺的兇手通常不會去考慮犯後的結果。國外的案例很多都是當場自殺,因為都是用槍。
作者: ABC610478 (小朋友不來)   2014-05-22 09:51:00
你刑再酷法官不判有屁用?例子一堆我手機懶的打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4-05-22 09:53:00
'湯姆熊殺人事件就在證實法官是個沒屁用的東西完完全全是殺人犯勝利了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4:00
看到attack大的:冷靜啊 忽然覺得很好笑XD,感覺我是太激動了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2 09:55:00
法律不是報復的工具 流於情緒面萬萬不可阿…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7:00
可是疼痛恐懼也許比死刑還有嚇阻效果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09:58:00
所以我才覺得以牙還牙比較有效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09:59:00
這麼支持的話,你可以自己去執行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22 09:59:00
抓起來 受害者一人一刀 千萬別砍死 要砍到他生不如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22 10:00:00
一生痛苦殘廢完蛋 才算懲罰
作者: snubi (どうしようもない)   2014-05-22 10:01:00
最根本是在人心與生命教育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1:00
其實比起法官判太輕,我更在意為什麼正當防衛會被判刑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02:00
如果當下發生這種事,眾人失去理智揍爛他,還要算防衛過當的話我覺得有點不合理...誰還能冷靜呢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03:00
如果我是受害者,要我執行當然好啊
作者: fishmemory (魚肝油加鈣)   2014-05-22 10:07:00
兇手要的是享受大家的恐懼,死刑酷刑他們根本不在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5-22 10:08:00
無法同意 以牙還牙只會造成更多以牙還牙的惡性循環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11:00
台灣很多法律情況都很畸形,拿最普遍的例子來看,就是車禍和防衛過當。多的是小車違規撞大車,然後死了,大車駕駛卻被判要賠錢,說什麼死者為大,到底哪招?防衛過當就更好笑了,我保護自己還要注意會不會把對方弄死,會不會害他殘廢?他不攻擊我難道我需要反擊嗎?搞不懂這種腦殘法律到底誰訂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12:00
其實滿想討論防衛過當這回事的,處罰這個真的不合人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13:00
如果今天事出緊急我拿滅火器K犯人,他死了,這算什麼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4-05-22 10:19:00
酷刑用到的機會很少 像這種事也是個案
作者: qqwwweee (無欲則剛無思則罔)   2014-05-22 10:22:00
是台灣的法官不敢重判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2 10:24:00
防衛過當可以主張可期待性 在當時情境過於危急導致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2 10:25:00
出手過重 雖然這種情況也往往是確定有刑責只是減免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5:00
這篇這麼少噓?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6:00
還有人說被害者一人一刀,是在想什麼?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28:00
被害者一人一刀很棒啊,有什麼問題嗎?做錯事難不成還要討論會不會死的很痛苦?他帶來的多少家庭的破碎?剛好而已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8:00
一人一刀這種只是風涼話而已,顧的是自己爽,不是受害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29:00
者家屬的心情。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29:00
對不起,不管他造成多少家庭破碎,我還是不贊同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0:00
還是又有人想回到中國過去那種十大酷刑、繞街遊行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4-05-22 10:30:00
我想問,若是被逼到一個極限而殺人(如長期被丈夫暴力對待)等在有可能被處酷行的機會下是不是對這類犯人太不利了呢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1:00
蛇窟炮烙、斬首示眾的年代?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31:00
受害者家屬想要的話可以自己去做,絕對合乎人情,但沒有受害的人就不要在旁邊喊燒了,這樣很冷血。
作者: chen31 (NORTHSTAR)   2014-05-22 10:31:00
幫死刑犯設辯護律師完全合理我以前還以為這是吃飽太閒了幫死刑犯辯護原來是為了禁止有人會一人一刀加倍奉還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34:00
像強暴犯,從以前到現在多的是假釋出來又去強姦人的,如果他們真的有受夠教訓,還敢這麼做嗎?我永遠記得有個強暴犯說過的話,他說,反正就再被關進去而已,不痛不癢,咬我啊?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4-05-22 10:34:00
一人一刀實行的話大家一旦砍過了就會更加大膽起來如果認為已布局好保證自己不會被抓就更可能發生殺人事件不是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5:00
不是那麼簡單,而是會變成反正我殺一個也是被酷刑、殺十個也是被酷刑那我不如多殺一點、再更殘虐一點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35:00
這種一再重複發生的犯案,難道不就是現在這種心態造成的嗎?我裝乖寶寶,警察還會保護我不被受害者打,好爽啊,一段時間就可以放出來,沒在怕啊
作者: LLika   2014-05-22 10:37:00
台灣擁有的酷刑-資方剝削勞資,政府幫忙打壓百姓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7:00
如果今天放給受害者打、打得過頭了,殘了死了法院該不該判?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38:00
受害者當然可以打、可以殺,但也要承擔加害者的責任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38:00
不判的話那好呀,每個人都來私刑,反正法院不判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5-22 10:38:00
討論東西的前提可以不討論某種情況 但法案可以這樣哦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4-05-22 10:41:00
這種證據確鑿的案件..我支持嚴刑峻法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41:00
痾~我只有一個疑問是~受害者如果去打、去殺,是不是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42:00
也要被法律審判了?(如果真的有人這樣做被審判了大概又是一陣輿論譁然吧)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2:00
像捷運犯人,該不該判死刑?該的話本來就要死了,就應該讓他死的痛苦一點。他不怕死就是因為死很簡單,目前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2:00
但是證據確鑿還是有法官認定的呀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3:00
江國慶那時也是宣稱證據確鑿,實際上呢
作者: Maplelatte (楓楓)   2014-05-22 10:43:00
如果他殺的是你家人 破壞的是你家庭 不曉得還會不會有人不贊同一人一刀(不過我是下不了手 抖)防衛過當真的有問題 誰遇到緊急受害會冷靜判斷怎麼防衛合適啊 嚇都嚇死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3:00
當然會被審判,請見殺夫案,但輿論也有能力去支持他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5:00
我還記得前一陣子有國小校長營養午餐收賄案,那個校長被判十年,我看到就笑了。我同事們就說,之前強姦殺人的只被判四年,收賄卻被判十年,一條命還遠遠比不上一筆錢。這就是台灣可笑的法律。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2 10:46:00
你根本沒搞清楚重點啊 假設酷刑真的立法了 你覺得法官會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6:00
台灣法律有問題,不代表酷刑沒問題好嗎?因為A有問題,所以B沒問題,這什麼邏輯?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2 10:47:00
判到那樣嗎?洪仲丘跟葉少爺事件哪個不是法官判得太輕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7:00
沒證據你是能判多重?為什麼不去檢討滅證的人?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7:00
我哪句話說酷刑沒問題?可以幫我劃出來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48:00
你是以為酷刑處罰不到你自己?不要再做安全的幻想了。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49:00
我上面講的一堆都是贊成酷刑,但我並沒有說酷刑沒缺點吧?酷刑要實施一定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啊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2 10:49:00
現在社會都只是保護有權有勢的人而已 有了酷刑慘的只是小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0:49:00
推 sallly520:被害者一人一刀很棒啊,有什麼問題嗎?妳這不是沒問題是說什麼?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50:00
不做錯事怕被處罰?這就像在禁煙場所抽煙會被罰錢,我根本不抽菸那我擔心個球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1:00
你太信任政府了,那就一輩子信任下去吧對,就是有人不做錯事被處罰,張大眼睛好好看著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0:51:00
前提是文章開頭第二段,這種情況下! 不要再說是否證據確鑿是法官判的了,內文沒這麼說喔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1:00
當國際社會都在禁止酷刑的時候,台灣會有希望酷刑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2:00
聲浪,真是挺有趣的現象...0.0...越活越像古代思想的感覺....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2:00
制度是沒有前提的。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5-22 10:52:00
原來你的邏輯就是,如果我稱讚一件事物代表它是完美的?就像我說泡麵很好吃啊有什麼問題嗎?不代表我說泡麵是健康的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3:00
你覺得要製造證據很難嗎?@@....(是不簡單啦!但是也不是沒有前例啦)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4:00
製造證據不難,就連刑求都可以不著痕跡了,科科
作者: nicewar (purin)   2014-05-22 10:54:00
酷刑能減少犯罪率? 預防犯罪勝於嚴刑峻法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5:00
以前有檢察官說過,刑求又不會被抓到的方法是很多的,只是他在演講時不便講而已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6:00
美國對恐怖份子使用酷刑被國際社會撻伐,結果在台灣倒是有這種聲浪...0.0...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7:00
如果酷刑真的有效降低犯罪率的話,可以去查查有酷刑的國家治安如何、犯罪率又如何呢?@@~(其實我也頗好奇)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8:00
如果不能有效降低的話,那就只是為了滿足個人報復心態而已,結果因為它是一個變態,然後你就跟他做一樣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0:58:00
對了,酷刑是很好用的,別忘了之前的割鼻少女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0:59:00
當你一邊責罵它怎麼可以這麼變態的時候,你內心卻想做一樣的事情?@O@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5-22 11:10:00
這種殺人犯就擺明不怕法律制裁了,你提高刑責還是增加酷刑,他一樣不會管。
作者: meishan31 (邊緣人)   2014-05-22 11:20:00
想想中國國民黨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5-22 11:25:00
廢死聯盟的出來說明一下吧!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05-22 11:28:00
很顯然地刑罰對於犯罪嚇阻率並沒有顯著影響...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1:36:00
那讓你親手去執行你願意嗎?你只是希望借別人手用殘忍手段替你執行所謂的正義而你又不用有罪惡感而已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39:00
前面推文我說過了,如果我是受害者或其家屬,要我執行當然好啊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05-22 11:45:00
完全是因為法官普遍判太輕才沒有嚇阻的功效 太棒了一堆鍵盤被害人家屬 科科 等你們自己碰到這種事再來說廢死好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45:00
要是我父母小孩在本次事件車廂遇害,法律卻不能給殺人犯應有的制裁,若法律可以允許我親自砍兇手,完全是求之不得啊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46:00
,我才不會管是不是自己也像兇手ㄧ樣變態,至少我不會砍無辜路人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05-22 11:50:00
呵呵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1:52:00
如果要這樣循環下去,就會變成他殺你家人、你殺他、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1:53:00
他家人來殺你、你家人再殺他家人...無限循環...等你們兩家都殺完了!這事件就解決了XD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2 11:54:00
重點是法律不會允許你砍兇手,先搞懂法律背後的精神再來發言好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1:58:00
我說"若",請先念好中文再來發言好嗎?
作者: ChuMi (後悔)   2014-05-22 12:03:00
刑罰對犯罪沒嚇阻??!!!他是有因為反社會人格,對一般人還是有嚇阻率吧,不然酒駕提高刑責是@@?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5-22 12:04:00
若我們人類追求的基本價值是尊重生命 法律就該尊重生命 不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5-22 12:05:00
論他是死刑犯 罪大惡極 還是要有基本的尊重 因為法律是為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07:00
適當的嚇阻是有用的,過度的嚴刑峻法只是造成反效果~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5-22 12:07:00
我們示範人所追求的基本價值 當國家都不把人當回事 其他人更不會把生命當一回事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08:00
大家都說挪威好、挪威棒,但是應該沒幾個台灣人可以接受挪威的監獄設置搬到台灣來讓台灣犯人有一樣的待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08:00
這次的被害者也不是你也不是我,所以我支持以牙還牙也是做做夢而已啦! 相信這次的兇手也會吃免錢飯活很久,台灣法官對兇手相當友善也不是一兩天,過陣子又會出現法官重判x年,家屬哭喊要上訴吧。
作者: zed9104   2014-05-22 12:08:00
有酷刑捷運哥還是會上路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09:00
人還是犯人XD,當普遍社會還是認為犯人沒有需要尊重的時候,就只能繼續在原地踏步了...當你無法進步的時候你就只會卡在為什麼只保護犯人的迴圈當中...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11:00
台灣最缺少的不是嚴刑峻法或酷刑,而是尊重還有下面一篇回文說到的教育。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14:00
只著重考試的成績的教育,讓太多東西都只成為為了考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15:00
試成績好看,實際上卻無法體會。懂得寫人權,卻不知道實際上人權要怎麼實現;懂得寫尊重,但是對於他人的尊重是少之又少;懂得說自由,但對於自由的真諦卻不真正明瞭,這就是台灣的教育造成現在的台灣。
作者: ChuMi (後悔)   2014-05-22 12:18:00
教育..課綱都被改成那樣了..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19:00
國小的生活倫理道德之類的課程都已經拿掉了,完全沒在重視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4-05-22 12:20:00
如果你覺得酷刑可以改變這個社會,事實上是無法的。最應該改變和進步的是人民的想法...如果這點無法改變,這個社會就不會改變了!就只是這樣而已。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27:00
就算酷刑無用吧,可惜就算再先進教育再好的國家,也無法避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28:00
免反社會人格的人出現來危害其他民眾,說實在的剛回家看到這新聞,我還以為是其他國家,沒想到是台灣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05-22 12:28:00
不要再講免錢牢飯了好嗎 囚犯在獄中的勞動產值甚至高過大學生...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2:33:00
何況台灣教育除了考試成績,什麼公民道德的早就不注重這塊了
作者: tracyming (汪汪)   2014-05-22 12:38:00
支持死刑不支持酷刑 你有想過執行者的心理狀態嗎?
作者: tracyming (汪汪)   2014-05-22 12:39:00
想想就算了 別人怎麼做不代表你也要怎麼做...
作者: muskox (讚)   2014-05-22 12:59:00
一顆西瓜的產值都高過大學生 =_=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2 13:06:00
如果對於大學生的產值只著眼於求學階段 那也蠻慘的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3:00
思維太過簡單原始. 只想著宣洩憤怒仇恨無法幫助社會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2 13:13:00
為什麼這個也要扯廢死聯盟啊?以這個案件而言,兇手是尋求死刑(至少昨天的言論是這樣,現在台灣是有死刑的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2 13:14:00
而不是已經廢死耶。怎麼不說都是因為有死刑他才會殺人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4:00
推roxas: 法律不是報復的工具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2 13:15:00
理,而不是獵巫,這樣才有助於社會的進步啊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3:15:00
也推樓上.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2 13:22:00
還以牙還牙咧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2 13:23:00
就算是酷刑也是追討不回你所謂的被害人的人權的只是想發洩自己義憤的情緒就不要拿被害人出來擋
作者: jane820113 (林呱呱)   2014-05-22 13:37:00
妳只是想洩憤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4:05:00
你適合去北韓吧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12:00
我平安健康洩什麼憤?想洩憤又怎樣? 若你或家屬成為主角,再期待台灣法官給你們一個公道吧,相信你有高EQ。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14:00
樓上最適合住台灣?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2 14:26:00
問題是妳的提案並不是「公道」呀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5-22 14:30:00
只想用酷刑遏止,殊不知問題根本不在刑度輕重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2 14:31:00
若你成為被告,再求法官給你酷刑吧。
作者: qqwwweee (無欲則剛無思則罔)   2014-05-22 14:41:00
精液:這個人是民進黨團派過去的,我查了很清楚了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1:00
思維簡單,只看的到表面,卻不想根治問題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4:00
原PO這種人只會罐頭跳針:[如果今天換是妳家人受害...]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05-22 14:55:00
自以為的正義感不是在主持公道,只是在滿足自己而已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4:56:00
可以雙管齊下更好啊,而且我不會大庭廣眾作大事啊,倒是人人都有機會受害
作者: chelio (策略顧問)   2014-05-22 14:56:00
哈哈哈台灣果然還未開化啊,還是有人相信加重刑法就可以減少犯罪
作者: chelio (策略顧問)   2014-05-22 14:57:00
法律不是給妳發洩憤怒用的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2 14:58:00
說真的受害的也不是你,那你又有什麼資格代表對方發言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2 14:59:00
總是有人喜歡徑自想像受害者家屬的感受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15:05:00
雖然內文論點是治標,可我從沒反對治本啊!誰不知道要治本,誰不知道要法治,如果不論何時 何事你們都如此理性,那真令人佩服呢!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13:00
我覺得我蠻適合住台灣的啊 雖然有死刑但至少是人道槍決而不是野蠻酷刑 可能原po覺得自己不太適合吧XD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開始)   2014-05-22 15:14:00
現今許多檢察官與法官沒有社會與生活歷練導致在判斷事情與量刑經常有爭議或過輕的現象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開始)   2014-05-22 15:15:00
像樓上有人說湯姆熊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作者: wendy30324 (wendy)   2014-05-22 15:17:00
法律不應流於報復工具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2 15:26:00
漁民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28:00
回樓樓上說的問題 現在有在推人民觀審 朝陪審制度發展也是有可能 有興趣可以多關心 但是陪審是一種公民義務(幾乎被抽中就一定要去)不知道台灣人民接受度如何?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4-05-22 15:29:00
錯了 是speed大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4-05-22 15:59:00
酷刑跟反社會性人格都可以並存的好嗎?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4-05-22 16:00:00
你真的好天真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4-05-22 16:31:00
台灣缺少的是良好的教育環境
作者: molle   2014-05-22 16:37:00
我想先問 酷刑由你來公開執行給大家看好嗎?
作者: molle   2014-05-22 16:41:00
想看受害家屬的意見的話:"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killerman098 (yaya)   2014-05-22 17:54:00
我覺得有陪審制度比較好可以減少法官的判決和社會期待的落差
作者: g42ji2ji (Zhi)   2014-05-22 18:31:00
像這種一心求死的我寧願他無期徒刑 也不想讓他這麼痛快一死了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2 21:37:00
看到你在別篇回了 真抱歉那不是諧音而是選錯字 我就是覺得這種想法很愚 這樣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2 21:40:00
至於你要解讀這樣是在罵你 隨意囉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22:13:00
那罵人白痴智障,也能說你真的覺得是他的行為白痴想法智障你才這麼說,所以不算罵人,被罵的人要覺得自己受辱,隨他是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2 22:35:00
問我個人的話,我的確有可能這樣說話啊 呵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2 23:19:00
你罵我愚民讓我覺得確實受到污辱,公然污辱的意思你ㄧ定懂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5-22 23:31:00
說啥"假如你是受害者的家屬你會怎麼想?"實在很無聊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5-22 23:32:00
為啥不想想假如你是被告呢 被告可不一定是實際犯罪的人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2 23:57:00
...........嗯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2 23:58:00
台灣普遍的人文素養果然還是不行阿XD
作者: amily0628 (AMILY)   2014-05-23 00:36:00
先去唸一點犯罪學跟刑法理論吧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02:00
好會讀書,給你拍手。我沒唸書沒知識也比你有風度多了,沒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03:00
去下面意見不同的文章做沒有建設性的噓文,喜歡叫人念法律條文的你怎麼會沒念過雅量這篇文章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07:32:00
如果你有念過,卻依然沒有容納異音的雅量,怎麼會以為我念了心理學刑法就會和你ㄧ樣文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09:04:00
雅量神救援(茶)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09:05:00
那你怎麼沒有包容殺人犯喜歡殺人的雅量?不是什麼都能用雅量來說得好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0:28:00
今天我像鄭先生想自殺又沒有勇氣,家人對我來說也無意義,不在乎任何事一心求死只缺勇氣,是不是就該學學捷運殺人魔,濫殺無辜求個麻醉人道死刑? 這種什麼也不在乎的人應該也不在少數,但多數選擇自殺,而像這種別人有多痛苦恐懼他都無感多死幾個也沒差的殺人魔,就算是這樣的人也不會想在恐懼痛苦中死亡,只因為受痛苦恐懼的人不是他所以他無感,如果他知道胡亂殺人的後果是刀子插在他身上刮下他皮膚的時候又如何?他連自殺都沒勇氣啊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0:30:00
提雅量是針對他叫我看什麼犯罪理論這事,知易行難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12:00
看看推文,說話不客氣嗆人在先的,都是支持哪方的人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16:00
叫人住北韓,愚民什麼的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25:00
喔還有叫人沒唸書別發言的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43:00
不認同我想法但好好討論的人,就算是各說各話沒共識,我講話也沒不客氣也沒噓他。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44:00
而不認同我的想法或是我不認同他的想法,就直接噓我嗆我的,倒是好幾個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1:55:00
放大絕說我怎不包容殺人犯殺人?所以你能包容殺人犯殺人?至少我沒像某些人容不下別人發表自己不認同的意見就嗆人,根本不是針對事情討論,而是攻擊對方本身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4:00
你沒看懂嗎?我的意思是雅量並不適用於所有場合就像是無法包容殺人犯殺人一樣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5:00
我明明就有補最後一句,少斷章取義好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09:00
你說知易行難,知易行難就不去做了嗎?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5-23 13:10:00
全世界先進國家都在推動合理的刑罰,就你想回到嚴刑峻法也有研究說嚴刑峻法是無法抑制、而會增長犯罪你要為了你一時之快,增加未來可能的犯罪率嗎?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5:10:00
研究說嚴刑峻法增長犯罪嗎?那新加坡怎麼說,以台灣情況和人民習性來看,我覺得是可以降低犯罪率的,看酒駕肇事吧!越罰越重,肇事率就降低了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6:31:00
當然嚴刑峻法也需要配套措施才能有效,就像廢不廢死也要配套措施。我主張的並不是亂吐痰的小惡就要殺要刮,而是像今天這種捷運隨機屠殺的大惡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5-23 16:34:00
合理的刑罰是當然,只不過合理的界線是?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4-05-25 02:30:00
天哪...在現在這個時代,竟然還會有人在沒有情緒控制下說"一人砍一刀但是不能把他砍死"這種話,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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