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旅遊懶人包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0:37:57
想請問大家對於自己寫的日本旅遊遊記、拍
攝照片被整理成檔案放在其他地方供人下載
的接受度?
我會註明出處、也「應該」會先徵得你的同
意,是否可以多多推文讓我參考一下呢?
我也想蒐集大家寫的京都遊記或教學,整理
成文件檔案懶人包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
作者: medama ( )   2014-04-14 20:42:00
有問的話可接受 沒有問的話會覺得不高興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4-04-14 20:43:00
我覺得一定要先徵得原作同意,而不是應該
作者: keyas0403 (怡芳)   2014-04-14 20:43:00
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
作者: heyopp (chumi)   2014-04-14 20:51:00
如果沒有從中獲利並且標明出處應該還好 但問一下比較尊重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0:54:00
沒獲利也必須徵得原創的同意,或準備一筆錢供上法院和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0:55:00
賠償之用,看你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0:56:00
不小心用到法律蟑螂的照片更是賠不完又耗時
作者: ffint (sa)   2014-04-14 21:06:00
無論如何一定要經過原作者的同意,除非那位作者有註明只要註明出處就可以,不然很難保證會不會出問題,至於商業廣告連結也
作者: ffint (sa)   2014-04-14 21:07:00
不要吧!沒有人知道你跟廣告商有沒有互利關係啊!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1:07:00
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1:08:00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4-14 21:09:00
另外有掛廣告的話,那絕不是非商業使用喔~~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4-14 21:15:00
你的意思是免費用別人的遊記來賺廣告費嗎?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4-14 21:17:00
您不是嫁去日本了怎麼不自己寫啊= =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4-04-14 21:19:00
免費使用別人的作品,然後再放可能可以獲利的連結?哇凹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4-04-14 21:20:00
當網路寫者都吃素的,科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4-14 21:23:00
喔喔…真不好意思誤會了<(_|_)>我覺得這是慷他人之慨耶,還放廣告更糟
作者: shingru0729 (小橘)   2014-04-14 21:24:00
我知道妳說的 一看到的時候我有點驚訝 這樣真的不太好 如果是自己寫的就算了 還拿別人的來賺取費用真的越來越不喜歡那種人士
作者: luciferwing (殘念)   2014-04-14 21:45:00
可以請教是哪位嗎?
作者: Oliviadchen (小王子的玫瑰)   2014-04-14 22:03:00
拿別人拍的照片跟文章放在自己這邊讓所有人下載?如果是你自己寫的自己想給別人下載就算了你要拿別人的檔案供人下載 居然還是「應該」會問?
作者: Oliviadchen (小王子的玫瑰)   2014-04-14 22:04:00
你當那些辛辛苦苦拍照寫文的人是白癡嗎?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4-04-14 22:09:00
知名部落客這麼做不代表是對的 很多人轉貼+贊同是因為缺乏著作權觀念
作者: zvezda (star)   2014-04-14 22:19:00
這應該有侵犯著作權的問題吧@@
作者: julie32 (菱角魚)   2014-04-14 22:21:00
你說的那名部落客應該有得到別人的同意吧?我大概有猜到你說的是哪位 如果是日本的話
作者: julie32 (菱角魚)   2014-04-14 22:22:00
但我覺得以他的lvl應該是有得到同意 而且如果是他的話被轉載或製成懶人包搞不好還會覺得是種榮幸呢因為他已經是很專業的日本旅遊達人阿
作者: julie32 (菱角魚)   2014-04-14 22:25:00
不過這是我的猜想 如果他沒有得到同意 然後原作者有不同意的話 那的確是很不好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2:27:00
如果整理者有因此獲利 那原作者..?這要看當時取得的同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4-14 22:27:00
是誰啊可以提示下嗎@@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2:28:00
沒想到自己寫的被拿去賺錢 = =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04-14 22:28:00
剛好我有寫一些京都的遊記 要是我知道被用會非常不爽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2:29:00
性 其實沒有必要做成下載狀態的 我會這樣想 =_=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4-04-14 22:33:00
有廣告就算獲利啊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4-04-14 22:42:00
你直接說是哪個部落客吧...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4-14 22:43:00
我也想知道是誰~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4-04-14 23:06:00
PTT不代表大部分台灣人,就算這裡的人說沒關係,只要原作告你,你還是要上法院。
作者: sndx (陽光我來了)   2014-04-14 23:32:00
有需要版友的推文意見嗎?我怎覺得原po本來就很想這樣做啊!
作者: sndx (陽光我來了)   2014-04-14 23:34:00
你在意的點就是旁邊能不能順便配廣告吧。另外看你id是有粉絲團的那位?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2:00
我有粉絲團啊:)所以呢?我就是想知道大家意見想看看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3:00
世調是否大家都贊同用這種手段商業化,因為我每次出書都不像台灣部落客一樣會一間間店一家家神社去取得刊登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5:00
許可(訂正:都不會像他們那樣沒有),但我最近覺得自己堅持的好像很無謂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6:00
我在意的點是「能否不事先取得同意就進行商業行為」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4-04-14 23:46:00
贊不贊同是一回事 會不會被告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7:00
我一直是不同意,但現在看起來我好像白痴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8:00
(尤其是最近又開始進入瘋狂取得刊登使用同意的階段中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49:00
,兩相比較,我真的開始懷疑是不是自己有問題)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3:49:00
基本上是不行 但是這樣舉例容易讓人以為你想要影射戰特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3:50:00
定的人 就比較容易討論失焦了 =_=不過說真的 這邊大家都說不行 覺得這樣OKOK的大眾還是很多的 =_=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54:00
其實我並不是真的想這麼作,我的粉絲團一向沒有營利行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55:00
為(打書是有),但我不是想影射誰,而是真的想知道,是否大部份作為讀者角色的人,根本不在乎你資訊怎麼來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4 23:56:00
的,有沒有確實經過同意或授權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4 23:59:00
找資料跟瀏覽觀看的時候 我想大部分人(包括我)可能都不會非常注意是否都是同一作者 不是的話有沒有註明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4-15 00:00:00
如果單純對於使用習慣來說的話...找資料的時候通常會想很方便 如果沒寫明 就不會想到去深究 就是這樣的感覺吧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5 00:07:00
若讀者身分大多是這樣,那我不需這麼累了…
作者: sndx (陽光我來了)   2014-04-15 00:11:00
因為最近也有在發露你粉絲團,剛也有在fb看到你這篇,下面很多粉絲的回覆看完才比較進入狀況
作者: sndx (陽光我來了)   2014-04-15 00:14:00
但不解到底是要酸那位知名部落客還是真的打算做懶人包?因為一直強調'應該'會告知對方這句話
作者: sndx (陽光我來了)   2014-04-15 00:30:00
大部分的人才不會管他姑狗到的資料出處,反正就也是私用,但不代表製作懶人包的人就可以不註明出處或取得對方同意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5 05:47:00
答案我說了,我就是想知道大眾的想法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5 05:49:00
所以我在FB, plurk, 跟這裡都問就是要搜集資料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5 05:51:00
之所以強調,就是想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方式的接受度這樣應該解釋的很清楚了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09:26:00
其實大多數都不太會注意到這些事,只是有可能那天被挖出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09:27:00
來鞭就是了,有時候就是這點麻煩,真的通通去授權.搞死自己,但是不做嘛,弄不好不是一句大家都這樣就帶過的所以真要弄,不是弄到死就是鑽漏洞吧 Orz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09:28:00
雖然我很討厭這點,不過看台灣新聞那堆翻拍YOUTUBE之類的就知道台灣的版權觀念很薄弱了,只比某些國家好一點囧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09:29:00
是我會選不跟自己過不去的方式啦,然後再想到後面這樣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4-04-15 12:40:00
XXX接連的事件讓我也不禁想台灣智財權觀念真的這麼薄弱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6:55:00
新聞這個滿正常的 Orz,因為那就是故意的啊就是商標XX咩,之前東京晴空塔也是發生過,聽說就是天空樹被註冊走了,才改叫晴空塔的 Orz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6:56:00
商標法不知道是不是有國籍別,像M大,你的ID最好也去註冊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6:57:00
網址之類的,不然很多人會搶者去註冊很多可能會變熱門會看起來響亮好記的商標或網域之類的,然後再談價碼賣給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6:58:00
你,基本上這種事到處都有,不過智財權這事,說難聽的連政府都不在意了 Orz 唉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6:59:00
所以這點日本人這幾年學了不少啊XDDDDD該說是好事還壞事不先下手為強的話,你就吃虧,這年頭做生意就是這樣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7:00:00
日本人以前不想賣到別國是正常的,日本某些方面真的差很多,基本上會選台灣也是當一個跳板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7:01:00
至於標籤,我記得之前有看到新聞,現在台灣這邊會考慮到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7:02:00
其他事情,所以不見得註冊得成,只是被侵權公司得拿出原本國家的註冊權就是了,另外侵權問題有時候不打真的不曉得這點在3C業界很常官司侵權大戰就是這樣 Orz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7:04:00
說到形象啊,反正觀光客頂多吃不成,到是妳住那邊的很傷因為某些人是真的會把台灣人看做同一類的沒錯 囧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7:07:00
如果被這樣問,我大概只能說台灣人不是都那種人吧 唉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8:19:00
不要講日本人了,其實很多歐洲特別不是熱門觀光景點的店家或居民,也不是很愛觀光客,特別是整團的團體客 囧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4-15 18:20:00
碰到也沒辦法了,只能告訴自己別想太多 唉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4-04-16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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