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兩黨鬥爭害慘了台灣人民

作者: valerieY (V girl)   2014-04-10 20:40:59
首先我要先說我不認同這個標題
是因為看到有人法律面來討論這件事情
現行的法律依據是源自於2000年蔡英文時任陸委會主委提出的版本
最後經國民黨與執政黨兩邊編修過
蔡英文一開始提出的版本 如果不要修改法律就不需要送到立法院
國民黨加入要送到立院"備查" (也就是說無法審查)
蔡英文又加入了"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最後定案 法律沿用至今
也就是說 行政院去跟大陸談協議都是不需經過立院同意的
簽回來就是什麼 不用修改法律的條約 立院無從置喙
不過要跟大陸談合併協議等就涉及到法律 立院有權審查
意思就是 行政權獨攬
所以國民黨去談ECFA 服貿都是依據此法
談判過程中都會向立委專案報告 這個屬於機密不公開
因此全部的藍綠立委都知道在談服貿
依據此法 目前執政黨可以說是依法行事沒錯 黑箱應該也說不上
真要說的話就是張慶忠的30秒粗暴方式
問題是那30秒並不是服貿生效的時間點
因為去年9月談好服貿 行政院核准服貿已經生效
ECFA當初沒有現在的抗爭 引用時任經濟部長尹明說法
他當時很勤勞拜訪立委 各部會 所以他認為這次會發生這樣的抗爭很大的原因就是
兩院沒解釋溝通好
而這次運動訴求的"逐條審查"目前依法無據
這段時間很忙碌 如果沒記錯的話 現在這個運動訴求的演變順序是
拒絕黑箱退回服貿 逐條審查 => 建立兩岸監督條例 => 全面反服貿
(當時有聲音是 反黑箱但不反服貿)
一開始的確決大多數的人根本不懂服貿 到現在網路上很多反服文章以及專家見解
這個部分我留到最後再講
我想先講講對 政院版監督 民間版監督
依據目前政治現況使用 將"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岸" 明確寫入條文
國會意見依舊處於僅供參考 需將所有國會決議的方法納入協議
仍獨攬行政權
其他條文落落長 就只提這兩個條
政院版沒有改掉行政權獨大的問題 民間版確實把兩國論明確寫入法律
我相信各位都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我也認同
但現實面大家都知道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
陳水扁是獨派 他就任總統也沒宣布台灣獨立
理念是理念但總要面對現實問題 換了位置不換腦袋行嗎?
政院版不合格 民間版也不行 最好的辦法是從折衷修改
因此現在是把戰場從"服貿"拉到"監督條例"
監督條列是重點 把規則訂好 權力制衡 以後才不會有違法亂紀的事情發生
台灣才能更臻民主
其實這是我在這期間花時間自己去看文章找資料所得到的結果
也許有錯 有錯的地方請指正 這樣大家才會更清楚事情的真相
老實說這三個禮拜來的確有很多謠言或是錯誤資訊 可悲的是大家都轉傳
尤其是PTT更明顯 只要不認同就會打成黨工 對任何資訊毫不查證
當只要是同立場的言論馬上高調 轉發 推爆
反方的資訊與新聞就會被扣帽子假影片 9.2% 689
真的是暴民 而且是無腦的暴民 悲哀至極
一個沒有自主思考的盲從殭屍
這社會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要學會尊重別人的言論
其實王炳忠在節目上講了很中肯的話 "這是我的意見 你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有錯可以指正溝通而不是一昧的酸言酸語
一心只想把別人鬥臭鬥垮然後打臉打臉 其實很病態
溝通與交流不該是這樣的
像之前日本平民姓氏一開始有源自於居住地 像是住在山腳下 => 山下
河邊 => 渡邊
結果整篇好像噓到變XX吧 可見很多人很無知
自於專家分析的東西我還沒讀 我平常上班壓力滿大的 工時也很長
(最近我覺得壓力大到一直聽到我手機響的幻覺了 ˊ_>ˋ)
不是說我不信專家 這些有背景提出的論點可信度會比一般人高多了
但我還是希望我自己能去瞭解 (我一個平凡人 這陣子讀了法律 經濟 政治
實在不易懂啦 但我還是盡力去看)
專家有時也會提出有爭議性的觀點
台大校長李嗣涔 電機博士 支持特異功能
台大物理王唯工 生物物理博士 在其<氣的樂章>中被指出錯誤觀點甚多
林媽利教授 血液學專家 發表一篇備受挑戰的台灣人種來源
清交資工教授 (忘記是清大還交大 名字我也不記得了 是在一場座談會親耳聽見的)
他認為美國登上月球是陰謀論 他的論點來自於他聲稱他所計算阿波羅的燃料不足以供
火箭來回地球
但最後 我很肯定這次的運動 讓大家發現很多需要大家共同修補與努力的地方
以前我都是抱著一個人的力量沒辦法改變事情
但後來我已經改觀 慢慢做一點一滴影響周遭的人才會喚起全民的力量
改革不是今天上街遊行喊喊口號就可以變的
持續努力做是辛苦但正確的方向 不要只靠一時激情 激情過後什麼都沒有
最後最後 我很支持罷免不適任的委員 我們可以讓他們當選也能讓他們下台
要告訴大家每一個人的力量都可以改變這社會醜陋的一面
大家加油 台灣加油
((有錯請指正))
謝謝:))))))
作者: Esperanto (靈月寶貝)   2014-04-10 20:51:00
你搞錯了方向,與中國談判的問題不是從2000以後才開始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10 20:51:00
推用心啦不過 服貿還沒生效噢,經過國會核可才算生效
作者: Esperanto (靈月寶貝)   2014-04-10 20:53:00
法律沿革要整體來看,不可以用時間任意切斷,不然前因後果會搞不清楚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0:57:00
最後變全面反服貿是指什麼 我沒看到這樣的訴求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0:59:00
我記得訴求不是一直都是先立法後審查嗎?好像沒全面反服貿啊!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4-10 21:00:00
時代不同了 你拿清朝律例來看民國當然會覺得怪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0:00
服貿光涉及電信的部分 就有可能要修電信法涉及法律修正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4-10 21:01:00
你叫他現在再出來說哪些話看看~台灣的法很多都過時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1:01:00
我也覺得把東西一直扯到蔡英文當陸委會時期還蠻像在推託的,
作者: ffint (sa)   2014-04-10 21:04:00
都已經隔了10幾年,時代會變遷,法律也該隨著時代變遷啊!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4:00
服貿不只是技術性事項還攸關人民權利事項即應以法律定之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06:00
和法條規定可採用備查的特殊情況不合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4-10 21:08:00
推一樓Esperanto 方向錯誤 不能只切一段時間 並且也要符合現況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13:00
噓和推的設計就是方便篩選文章覺得還好 但不喜歡謾罵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4-10 21:20:00
覺得像推托... 都那麼久了執政黨可以修法, 再說陳水扁時期KMT做的是跟現在DPP一模一樣, 為反而反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4-10 21:21:00
我覺得標題還滿中肯的,兩黨在立院互相扯對方後腿,一直內耗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4-10 21:22:00
害慘的、損失的的確是台灣人民阿
作者: biggungod   2014-04-10 21:27:00
恩..我想問一下,現在DPP是反了甚麼被你認為為反而反呢?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4-10 21:30:00
而且憑甚麼認為PTT對另一方全部貼上黨工標籤,這是少數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4-10 21:31:00
而且老實說這個議題很深很廣,轉發的資訊不對,也可以出來糾正如果你有站得住腳的立論和證據,為甚麼怕被攻擊
作者: luann (luann)   2014-04-10 21:34:00
同上 扁政府時期kmt立委也是反得很厲害 過這麼久都記得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35:00
吱蛆的劃分就是藍綠惡鬥的結果 酸民文化還蠻煩的 y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4-10 21:36:00
雖然是蔡英文立法的,但是覺得不妥善可以修改,沒有必要把今天
作者: enya18722 (enya)   2014-04-10 21:36:00
但ptt資訊很多 而且會有正反方質疑 反而容易篩選資訊
作者: yayayogo (優格)   2014-04-10 21:43:00
推推
作者: fanatic335 (夢遊者一號)   2014-04-10 22:17:00
前提是不涉及法律修改阿......而且九月過的應該不是服貿的細節?管是誰立的法,有問題、有缺陷、有曖昧就要改阿?還是妳的意思是說蔡英文立的法絕對不會有問題、絕對完美?
作者: JetLiu401 (憂鬱的噴射劉小傑)   2014-04-10 22:23:00
無聊。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38:00
國會什麼時候綠>藍過了?! 在野的本分就是要監督杯葛..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39:00
之前政府只有行政,立法院被藍杯葛更嚴重...更何況現在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40:00
完全執政,沒有反對意見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了(現況就是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41:00
十幾年前的法律如今看來目光不夠深遠,但是可以修法再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42:00
立! 與現況不符合硬要拿來套用,這什麼邏輯...
作者: kalacrunch   2014-04-10 22:43:00
我怎麼覺得PTT貼黨工標籤的超多數 xD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風兔ˇ)   2014-04-10 22:44:00
今天人民就是看到現任政府的不合理處,才會跳出來的...
作者: kalacrunch   2014-04-10 22:50:00
就算有反駁的文章也較少被到處轉發,我是沒看到啦
作者: golala (狗拉拉是我的狗~~~)   2014-04-10 22:51:00
言之有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4-10 22:57:00
已簽約跟開始實施是兩回事,成熟的民主國家多少都有行政機關擅自去簽了個條約回來,結果國會不買帳的情況。就算該類條約簽訂無須國會同意,國會也可以用拒絕立相關法案阻撓,避免行政機關濫權利,所以其實政府一直在那說會影響國際信譽什麼的,都是在愚民
作者: tendency0814 (從心來過)   2014-04-10 23:02:00
推,有水準的文
作者: Marsmoon (居)   2014-04-10 23:03:00
恕我愚昧,重點在哪?表示反服貿者亂做功課?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4-04-10 23:03:00
這次運動的訴求不是逐條審查,您有做功課嗎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4-04-10 23:05:00
對不起本來要按3結果按錯,維護您的發言權利補推一下 orz
作者: CalciumPlus (請讓我被伊布淹沒)   2014-04-10 23:25:00
我怎麼覺得原PO這篇文反而更加印證標題的確鑿性..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4-04-10 23:49:00
台灣很多人和中國人一樣都想搞人治,沒有法治精神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4-10 23:52:00
關於順序你記錯了,因為訴求從來沒變過,更沒有什麼全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4-10 23:53:00
面反服貿(是說這是什麼意思啊?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10:00
都二十幾天了還有人不清楚訴求...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4-04-11 00:27:00
訴求就逐條審查阿, 只是目的是要退回服貿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29:00
訴求是先立法再審查,要說目的是不是退回服貿,這場運動有各路不同人馬參與,大家意見不同,但都反對這版本服貿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0:00
是沒錯,確實有人參與這場不反對貿易本身,只是反黑箱這麼多人耗在議場,這訴求已經是最大公約數了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1:00
逐條審查是馬江一直跳針的點,每天聽到倒是真的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4-04-11 00:34:00
一開始的確是要逐條審查, 至於要怎麼審查, 就先立法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4-04-11 00:35:00
主要還是想要退回服貿, 因為想說裡面逐條討論有突破點全部都同一件事, 只是選一個比較簡單能達成的當口號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4-04-11 00:37:00
我一直以為會先跑出逐條審,是國民黨背信因為先指責國民黨背信是最簡單明瞭的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4-04-11 01:05:00
本質上就不相信馬提的這個版本服貿就是了
作者: karo (PTT我們愛你)   2014-04-11 14:43:00
推這篇~~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11 16:00:00
可是我覺得立法權已經很大了,我不希望立法權再次擴大耶...
作者: Sn (序號無限)   2014-04-11 16:32:00
ㄎㄎㄎㄎ 馬上就回好
作者: cucubo (角色越老骰子越小)   2014-04-13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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