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你的回應,以下是我的猜測
1.結婚後不想負擔對方家庭,只想負擔自己的小家庭
(原生家庭呢? 看到你描述,只知道你還住家裡,無經濟能力)
2.希望擁有合法婚姻帶來的好處,因為只談戀愛,做很多事好像名不正言不順的。
以上這兩點好像沒什麼不對,我自己也覺得是很棒的事!
BUT,你跟你男友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你們可以 各自奉養原生家庭+共同奉養自己的小家庭嗎?
你們可以各自對抗來自原生家庭的親情+輿論壓力嗎?
如果答案都是OK的,恭喜你們,趕快去登記結婚!不要再拖了
如果不行,要嘛你們別結婚,要嘛趕快做到以上兩點。
不然任何一點牽扯到,都會變成兩家庭的事,你們很難自己說了算。
例子嘛..
我當初結婚也覺得長輩意見很多、很麻煩,
原本也想登記結婚就好,但是我媽+我婆婆 認為要請客+要拜祖先
我覺得我媽養我那麼大,這點小事順著她也沒什麼就答應了!(親情壓力)
第一年也想各自圍爐,但我媽+我婆婆覺得 這樣不好(親情壓力)
所以我也是留在夫家。
光是親情壓力我就妥協很多事了,別說你們還有經濟壓力。
你想反抗婚姻背後的傳統文化意義跟本質。
那就是得反抗這個社會的很多價值,肩膀要夠硬,夠不要臉才可以
※ 引述《kikidkny98 (kikisun)》之銘言:
: 謝謝大家的回文。
: 我很認真的看過,也思考過,
: 板上反對我登記的理由,
: 就和我家人反對的理由幾乎一樣。
: 但我想表達的,似乎沒有人認真思考過。
: 我反對所有儀式的原因,不是嫌麻煩,
: 而是一旦接受結婚的儀式與遵守婚姻規則,
: 等同於接受所謂“婚姻”背後帶來的傳統文化意義與本質。
: 這是我想抵抗的。
: 因此我認為,要反婚姻傳統意義,
: 包括顛覆“婚姻是兩家大事”這種集體主義式觀念,
: 就得從撇除所有婚姻儀式與習俗著手。
: 包括拒絕結婚後會帶來的任何改變。
: 比方稱呼對方家長為爸媽,除夕夜去對方家吃飯。
: (這點可以用未過門來拒絕)
: 傳統婦女因為結婚帶來的改變和宿命,
: 就是我想抵抗的。
: 看到這裡,相信很多人都會笑我天真。
: 我想說的是,抵抗不平等的體制,
: 尤其是像婚姻這種對女性不平等的制度,
: 要衝撞一定會頭破血流。
: 但為何結婚就一定得女性變成男方家的人,
: 若相反為“入贅”甚至會換來別人訕笑。
: 我知道要扭轉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很難,
: 除非我們先通過了一個有婚姻實質效果卻不叫“結婚”的法制度,
: 才有可能擺脫“婚姻”帶來的束縛,
: 但若可以從現行法下,
: 改變固有僵化概念,
: 是否會比推行新制度來的較能接受呢?
: 或者,要改變婚姻觀念,
: 不如推行新制度還來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