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想登記結婚卻被家人冷嘲熱諷

作者: kgi (努力心平氣和)   2014-04-02 13:05:05
根據你的回應,以下是我的猜測
1.結婚後不想負擔對方家庭,只想負擔自己的小家庭
(原生家庭呢? 看到你描述,只知道你還住家裡,無經濟能力)
2.希望擁有合法婚姻帶來的好處,因為只談戀愛,做很多事好像名不正言不順的。
以上這兩點好像沒什麼不對,我自己也覺得是很棒的事!
BUT,你跟你男友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你們可以 各自奉養原生家庭+共同奉養自己的小家庭嗎?
你們可以各自對抗來自原生家庭的親情+輿論壓力嗎?
如果答案都是OK的,恭喜你們,趕快去登記結婚!不要再拖了
如果不行,要嘛你們別結婚,要嘛趕快做到以上兩點。
不然任何一點牽扯到,都會變成兩家庭的事,你們很難自己說了算。
例子嘛..
我當初結婚也覺得長輩意見很多、很麻煩,
原本也想登記結婚就好,但是我媽+我婆婆 認為要請客+要拜祖先
我覺得我媽養我那麼大,這點小事順著她也沒什麼就答應了!(親情壓力)
第一年也想各自圍爐,但我媽+我婆婆覺得 這樣不好(親情壓力)
所以我也是留在夫家。
光是親情壓力我就妥協很多事了,別說你們還有經濟壓力。
你想反抗婚姻背後的傳統文化意義跟本質。
那就是得反抗這個社會的很多價值,肩膀要夠硬,夠不要臉才可以
※ 引述《kikidkny98 (kikisun)》之銘言:
: 謝謝大家的回文。
: 我很認真的看過,也思考過,
: 板上反對我登記的理由,
: 就和我家人反對的理由幾乎一樣。
: 但我想表達的,似乎沒有人認真思考過。
: 我反對所有儀式的原因,不是嫌麻煩,
: 而是一旦接受結婚的儀式與遵守婚姻規則,
: 等同於接受所謂“婚姻”背後帶來的傳統文化意義與本質。
: 這是我想抵抗的。
: 因此我認為,要反婚姻傳統意義,
: 包括顛覆“婚姻是兩家大事”這種集體主義式觀念,
: 就得從撇除所有婚姻儀式與習俗著手。
: 包括拒絕結婚後會帶來的任何改變。
: 比方稱呼對方家長為爸媽,除夕夜去對方家吃飯。
: (這點可以用未過門來拒絕)
: 傳統婦女因為結婚帶來的改變和宿命,
: 就是我想抵抗的。
: 看到這裡,相信很多人都會笑我天真。
: 我想說的是,抵抗不平等的體制,
: 尤其是像婚姻這種對女性不平等的制度,
: 要衝撞一定會頭破血流。
: 但為何結婚就一定得女性變成男方家的人,
: 若相反為“入贅”甚至會換來別人訕笑。
: 我知道要扭轉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很難,
: 除非我們先通過了一個有婚姻實質效果卻不叫“結婚”的法制度,
: 才有可能擺脫“婚姻”帶來的束縛,
: 但若可以從現行法下,
: 改變固有僵化概念,
: 是否會比推行新制度來的較能接受呢?
: 或者,要改變婚姻觀念,
: 不如推行新制度還來的容易。
作者: kikidkny98 (kikisun)   2014-04-02 13:11:00
推最後一句!要反抗就要肩膀夠硬臉皮夠厚!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接下來是說服兩家人接受我們的想法。
作者: stevenyeh (steven)   2014-04-02 13:16:00
傳統陋習~~你家這樣, 不代表別人跟你一樣~不要亂說
作者: aAABb (狸狸)   2014-04-02 13:25:00
在某些『很傳統』『長輩最大』『只論備份不問道理』的家庭中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4-02 13:25:00
還住在家裡從沒自行獨立生活,拿甚麼說服?究竟準備了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4-02 13:26:00
甚麼,滿腔熱情?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4-02 13:27:00
做事只有「我想要有甚麼不可以」,和小學生沒甚麼兩樣
作者: aAABb (狸狸)   2014-04-02 13:32:00
的確是傳統陋習啊~但問題是原原po的家庭是否真的那麼傳統?
作者: pomyopnion (四季)   2014-04-02 13:48:00
原原PO搬出去養活自己先 不然真的是臉皮夠厚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4-02 13:52:00
我想起我的訂結兩次儀式~到現在都覺得頭皮發麻,而且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4-02 13:53:00
兩家還差點吵起來~我媽和婆婆是好友都這樣別說不熟的~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4-02 13:54:00
想辦在飯店變流水席,還請到12人的國樂團= ="花起來的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4-02 13:55:00
費用很可怕~來賓又是公婆生意往來的朋友,壓力超大!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4-02 13:56:00
所以看到原原PO的文章,我真覺得他把結婚想的好EZ…我連在夫家拜天地都拜了半小時以上~連公婆都要對拜的~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4-04-02 14:07:00
真的有能力負起責任的人不會只會用說的說服,而是會在行為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4-04-02 14:08:00
上讓家人安心好嗎
作者: piwawa (.)   2014-04-02 14:09:00
推opmina~ 完全感覺不出她的肩膀夠硬只感覺她的臉皮夠厚
作者: ffint (sa)   2014-04-02 14:09:00
這篇值得參考,可惜原原PO看起來既想要臉,肩膀又不夠硬
作者: smallod (簡單D調瘋)   2014-04-02 15:08:00
推re大跟op大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4-04-02 15:23:00
1F回得超好笑...都挑自己喜歡的部分看,確實臉皮夠厚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4-02 15:46:00
only臉皮夠厚+1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4-02 19:18:00
我倒是不認為這可以用不要臉來形容
作者: kniht (我是萬能小館員)   2014-04-02 21:45:00
噓kikidkny98 你也不用說服阿 達到她說的2點就行了 妳這樣
作者: kniht (我是萬能小館員)   2014-04-02 21:46:00
態度想去說服妳媽只是吵翻而已 妳還是默默就跑去登記就裝沒
作者: kniht (我是萬能小館員)   2014-04-02 21:47:00
事 然後就默默進行妳的研究大事 多年後再拿身分證給她們看證明自己很OK阿 這才有說服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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