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看到一則有關女兒分遺產的新聞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4-02-18 20:20:00
新聞內容如網址:
http://ppt.cc/4Emx
雖然類似話題在女版已經被提過很多次了,
但是剛剛偶然看到這則新聞,心裡卻還是忍不住覺得很感慨,也很心寒。
但是感慨的原因並不是覺得要求分割遺產的女兒們不孝,
而是為現今台灣女性所身處的地位感到難過。
法律規定只要符合資格,無論男女都能繼承遺產,甚至還有規定生前的贈與(例如嫁妝)
也需一併扣除,照這麼說,那麼身為女兒繼承遺產也是天經地義,
即便是嫁出去了也一樣。
我不是什麼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可是我們台灣人明明自詡女權正在快速進步,
但事實上現在社會上認為女兒沒資格繼承財產的人卻仍不在少數,
認為女人就該拋棄繼承;若是女人不顧一切出來分遺產,那就是不孝,
甚至還有人罵說都已經嫁出去了還來分遺產、見錢眼開。
每次聽到這樣的言論,我都會覺得很憤慨、也很難過,
女人嫁出去了就不是這個家的一份子了嗎?又是她自己願意嫁"出去"的?
要是不嫁出去,卻又不符合家裡老父老母的期待。
而且,這真的又單純只是錢的問題了嗎?
反觀新聞中的那三個兒子,說什麼:
"希望秉持遺願,將祖田世代傳下去。"
說得那麼好聽,拿給我翻譯得直接一點,他們的意思不就是:
"老爹已經背書了,祖田就只有我們三個兒子有得分,女兒沒份啦!"的意思嗎?
更可惡的是,這篇新聞的記者身為媒體人,本應該客觀的報導事實,
卻寫出這麼偏頗又帶有情緒性的的文章來歪曲大眾的觀念。
一堆人說什麼因為男生會養父母,女生不會,可是如今我身邊大部分嫁出去的女性,
明明有公婆要侍奉,平常還不是常常回娘家照顧父母,
父母生病的時候還不是都義不容辭的回娘家跟兄弟們輪著照顧......
只能說,要我是新聞中的女兒們其中一個,我雖然不會跟他們上法院,
但母親過世後,大概就不會跟那幾個兄弟往來了吧。
作者: lilianchou (啾)   2014-02-18 20:24:00
我是覺得只要不債留子孫就好,不奢求父母留給我們什麼
作者: fiah   2014-02-18 20:25:00
可是也有一個女兒反對耶!外人對別人的家務事實在難判斷對錯
作者: chamy (恰咪)   2014-02-18 20:28:00
這些"兒子女兒"的年紀多大啊? 應該也是上一輩的吧...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4-02-18 20:28:00
我媽開宗明義跟我說 哥哥們要捧斗祭祖 所以給他們很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沒有希望 )   2014-02-18 20:28:00
清官難斷家務事+1 只是為何普通的爭產會上新聞?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4-02-18 20:29:00
正常.她自己也是這樣過來的@@ 我事沒特別在意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02-18 20:30:00
鬼島媒體不意外
作者: zvezda (star)   2014-02-18 20:30:00
四樓說的 就是為什麼重男輕女觀念繼續存在的原因....
作者: zvezda (star)   2014-02-18 20:31:00
不改變想法 女人還是繼續為難女人的話 很難翻身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18 20:37:00
有個女兒不繼承也沒甚麼,像我媽就因為年紀最小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18 20:38:00
家裡哥哥姐姐都供他念書,就不拿遺產分給哥哥姊姊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02-18 20:39:00
幫忙維持這種傳統觀念的 常常就是女性長輩 超可悲的
作者: chamy (恰咪)   2014-02-18 20:39:00
那跟"因為是女人所以不可以繼承" 不一樣吧...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18 20:40:00
我身邊的例子是沒分姊妹算了,姊妹的分用賤價買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18 20:41:00
台北市一坪說用10萬買,男人搶錢嘴臉才可怕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18 20:42:00
逼著簽放棄繼承的也有,媽媽還幫著兒子
作者: asehappy   2014-02-18 20:45:00
如果遺囑寫明了,會比較好解決這類的問題嗎?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02-18 20:46:00
只把錢分給兒子的 最後兒子不顧父母的也蠻多最後只好厚著臉皮找女兒討生活也很常見到…
作者: poeoe   2014-02-18 20:46:00
遺囑寫明還是有特留分的問題.. 想給誰最好早點就贈與掉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0:52:00
可是如果看新聞內容(假設新聞內容沒錯的話?)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0:53:00
已經是「共同繼承」了,會被非難是因為要求"割開"吧不過這個案例來講 早一點割開絕對會比較好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0:54:00
十個人共同繼承 傳到第三代 一切變成大爛帳機率太高
作者: babeboy   2014-02-18 20:56:00
這是人的問題 思想古板的人其實還滿多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8 21:00:00
也是有人真的不希望祖田被分割的啦,不過這種就拿錢出補償沒分到土地的囉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2-18 21:03:00
想問一下 遺囑外我記得有妻子和婚生子女的保留份這是特留份嗎@@?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2-18 21:04:00
我記得就算A說遺產全部要給B 還是得留一部份給A的妻兒?
作者: ancilla (‧_‧/)   2014-02-18 21:06:00
爸媽的財產又不是我賺的 他們希望怎麼處理我都沒意見
作者: bachelorette (每天一杯蔬果汁)   2014-02-18 21:06:00
感覺這是他們家務事 有說女兒把爸爸錢花到剩7元都是用借用之類的名義 所以我覺得跟重男輕女無關
作者: bachelorette (每天一杯蔬果汁)   2014-02-18 21:07:00
也有可能是女兒貪財 有人貪財是常理無法理解的厚臉皮
作者: bachelorette (每天一杯蔬果汁)   2014-02-18 21:09:00
我們還是不要妄加評斷比較好吧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4-02-18 21:14:00
法律並不會因為女性“嫁出去”的而規定不能繼承。所以那些說嫁出去沒資格分的有夠沒法律常識。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16:00
你看不懂嗎 囧 已經"共同繼承"了所以那土地女生都有分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17:00
"已於101年11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完畢"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18:00
割開是土地以後平分出那一塊是誰的 那一塊是誰的
作者: az199402 (藏了19年的鎖骨見客了)   2014-02-18 21:20:00
只要看到這種新聞 慶幸我媽媽家沒這種問題……
作者: bachelorette (每天一杯蔬果汁)   2014-02-18 21:22:00
對呀@@" 我會那樣說也是 因為已經"共同繼承"了所以硬要割開 真的跟重男輕女無關吧...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23:00
割開這種事 老一輩情感上要能接受至少要父母都走了再做會比較好...
作者: bachelorette (每天一杯蔬果汁)   2014-02-18 21:23:00
才會引用一些小細節 覺得那是他們家務事= =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24:00
1/10 割開兩次土地沒有連在一起也會很無言(不過他家土地很大所以就算是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也不至於無用了)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2-18 21:24:00
原因就跟很多女生認為男生沒錢就該死一樣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2-18 21:25:00
有一得必有一失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2-18 21:28:00
說結婚就好,不要說「嫁出去」啦~~~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4-02-18 21:31:00
真的也有人認為女生出嫁另有家,原生家庭需要補助時,不該和有男孩子的家庭一樣的補助條件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37:00
分割不是抽象的 是很具體;共同持份才是抽象的...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2-18 21:39:00
家務事+1 會覺得這行為不肖的 女兒改成兒子也不見得就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2-18 21:40:00
變得理所當然了 另外分割是具體的 持有人想賣就賣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2-18 21:42:00
看完新聞根本是家務事 很難斷定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46:00
分割在"法律"上是很具體的請問法律對你來講是抽象還是具體?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2-18 21:46:00
分割本來就是具體的 持分多少都可以算
作者: fkms (阿聖)   2014-02-18 21:48:00
男女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不一樣,男生分到錢也是用在家庭或事業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1:52:00
家務事+1 每個家庭情況不同 有利男方妳會不爽那為什麼女兒拿錢妳要為他們辯解?
作者: fenier (吃喝拉撒睡)   2014-02-18 21:56:00
爸媽賺的錢他們有權力想怎麼分就怎麼分 而不是我是兒子或女兒 不滿爸媽怎麼分配 真覺得不公平 將來你老了再把自己的財產公平的分給子女就好了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1:59:00
那更好了 我沒學過法所以你應該更清楚割開的意義不是嗎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00:00
記者偏向兒子 這也要他們家人才知道 妳又從何得知?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01:00
女兒太過貪婪也是有可能 妳太執著偏向女方了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03:00
推fenier大 誰賺的才有權分配 其他人都是越權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2-18 22:03:00
就整篇腦補阿 社會責任不同 怎說?
作者: fenier (吃喝拉撒睡)   2014-02-18 22:03:00
你一直說記者偏向兒子這點就讓人感覺你已經是站在另一方的立場去想 在不是當事人的情況下 再討論下去也只是各說各話啊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06:00
所以兒子說的話 就一定是錯的? 妳執著了
作者: ctie (ctie)   2014-02-18 22:09:00
我遇過最機的是遺產兒子繼承,生活費跟女兒討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8 22:13:00
我仔細看一遍新聞以後開始贊同noo大的說法,已經共同繼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13:00
可是在這 我只看到妳通篇批評男方耶~妳應該要去那邊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4-02-18 22:14:00
都幫男方說話的翻譯了...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17:00
打土地分割的官司還蠻常見的 這新聞確實是沒平衡報導啊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18:00
完全沒有女兒那邊的說法 不過反正法院判了
作者: sandykaoru (口嚕)   2014-02-18 22:20:00
這新聞確實偏一邊 但若將全文的"女兒"和"兒子"對調
作者: sandykaoru (口嚕)   2014-02-18 22:21:00
我想大部分人也是會反對分割遺產那邊(新聞偏向的那邊)而不會因為主張分產的是男性而改變態度吧@ @
作者: fenier (吃喝拉撒睡)   2014-02-18 22:22:00
已經是共同繼承 部分人卻要求分割土地 分割之後要做什麼我只能想到一個 這跟兒子 女兒已經沒關係了吧?!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22:00
老實說不割開 然後傳下去本來五個人分 可能邊20人分 什麼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23:00
事都要全部人簽名那不是很煩 至於分了要幹嘛 大概就是要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24:00
賣吧 但若真不想賣 想耕作的人 也可以跟另一方買下來啊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26:00
現代社會什麼把祖產世代不分割不賣傳下去 很難吧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27:00
然後我真想問不分割遺產 優沒有想去種 擺在那邊 比較好嗎就算這是三兄弟吵架我也覺得早分早好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2-18 22:28:00
女兒說真的已經持有權利了 這案件只是要割開而已 原PO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2-18 22:29:00
你說大家偏兒子 但你也一面倒地覺得兒子是不想分財產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4-02-18 22:30:00
給女兒所以如何如何可惡 其實大家都是外人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2:31:00
真的 等父母都走了 該分割的還是分一分好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2:32:00
全部的陳氏子孫一起持份到後面要分產會很可怕的亂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2-18 22:33:00
不然就是看誰想要全繼承的開始一個一個買起來...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8 22:33:00
不過女兒錯的是是至少該等嬤媽也走了再說
作者: ci0611 (賽琳六十一)   2014-02-18 22:40:00
共同繼承其實已經繼承了喔~這樣看來應該是想把它割走?雖然共同繼承本來就可能有這種麻煩 但土地不是說割就割的 老一輩又很注重這點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2-18 22:46:00
分割為何不具體?既然法院判分割自然會請相關單位做鑑界的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2-18 22:47:00
工作並將資料交給法官
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8 22:57:00
不知道你在難過什麼, 希望你趕快好起來
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8 22:59:00
這件案子只是很單純的土地分割有人想分割, 有人反對, 想分割的人自然要告不想分割的人
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8 23:01:00
記者覺得這樣很不孝, 你覺得很生氣, 我覺得很無聊xdd
作者: abianclub (阿扁俱樂部)   2014-02-18 23:09:00
他爸要送給趙樹海也可以阿 幹嘛一定要分配
作者: ba3932 (貓膩號:)   2014-02-18 23:09:00
樓上法律有說一定要有應繼份
作者: abianclub (阿扁俱樂部)   2014-02-18 23:14:00
喔喔 看過一個新聞是把遺產送給趙樹海 剛剛查了是保險金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2-18 23:15:00
我記得前幾天有一則新聞一個老翁將遺產給全部給照顧他的人
作者: hlfy3169 (木木木木)   2014-02-18 23:18:00
有共同繼承也還好吧,想顧及土地完整性所以不分割不代表女兒沒持分啊@@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2-18 23:19:00
那人是完全沒血緣關係的,反倒女兒沒拿到法院是判給照顧他的人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2-18 23:30:00
我阿公家也是這樣!!!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02-18 23:36:00
英國女皇伊莉莎白二世表示: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17:00
我家就有祖產是共同繼承 想賣得所有人同意新聞說女兒硬要切割 那…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26:00
我家那塊地不分男女大家都有權 只是要賣很麻煩 不過那就是"我們家"的地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28:00
新聞都說共同繼承了 還硬要分割 我想答案很明顯吧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29:00
共同繼承 就算兒子想賣掉 女兒不同意也沒辦法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31:00
你寫只有兒子有得分 女兒沒份啦 是?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34:00
我家土地從曾祖父開始分的 所以現在應該破百人吧 算一算應該夠蓋一間廁所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38:00
如果我是共有人之一我也會想要分割,不然想幹嘛還要去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39:00
找其他共有人來簽名,一代10人還好,過三代那塊地差不多就廢在那邊誰都處分不了,光打個官司就沒完,到時候會很感謝阿祖"硬要分割"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40:00
而且現在共有人還是手足,恩恩怨怨還理的出頭緒,等到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9 00:41:00
樓上XD 如果是我也會想要分割啊 尤其是如果你住台北 地在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41:00
孫輩誰知道姨婆叔公和阿公阿媽之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要舉證也麻煩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9 00:42:00
會考慮媽媽的心情 但如果媽媽說你放棄給你兄弟 我應該會很惱火 反而硬要分吧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44:00
對啊 超想觀落音去跟阿祖抱怨的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00:45:00
整篇新聞我只覺得 爸爸遺願而且媽媽還活著 好歹也等媽媽百年後再切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47:00
共同繼承,多人土地持分其實可能會有大困擾。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9 00:47:00
說起來分不分土地 還有另外的像是 不動產在你名下的問題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47:00
等媽媽往生後再分倒是真的,比較尊重長輩&省得媽媽往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2-19 00:48:00
如果不分又動不了 就要繳稅 而且有些資格的判定 就會說你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00:48:00
生後還要再分一次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48:00
我親戚三十多人共同持有一片土地,其中一人拿去向銀行貸了四百萬做生意擺爛不還,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0:00
因為土地未分割,銀行來將土地上所有地上物拍照存證,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1:00
將來若要追討或法拍,所有持分者都有麻煩。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2:00
另外最近有建商來談開發案,也是因為這位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3:00
將土地持分拿去抵押的人還有不願出售者造成破局,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4:00
如果不分割,有這塊地持分等於沒有,因為大家不團結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5:00
或隨意拿去貸款的話,根本無法處份。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7:00
新聞中若這幾位姐妹真有繼承權,早分割可免麻煩。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8:00
兒子不想分割也有可能是因為完整的大塊土地價值較零碎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2-19 00:59:00
的高,將來要出售或出租價錢較好。
作者: kurarun (kurarun)   2014-02-19 01:07:00
看完新聞馬上就覺得三兄弟不單純X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9 01:23:00
反正以後重男輕女的觀念應該會越來越少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9 01:24:00
因為現在思想開明的年輕人將取代傳統父母成為新一代長輩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45:00
分給男的很正常啊.女的嫁人後父母大部份都是兒子在照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46:00
顧.當然很多嫁出去的也會塞錢給父母啦,不過還是受到夫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49:00
家的擎製.像我奶奶生病後住我們家,都由我爸在照顧.我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0:00
姑姑頂多就是幫忙貼補一下,去醫院的時候跟著.這也叫幫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1:00
忙照顧?回娘家又不是天天回,老人家可是兒子天天要照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1:00
.......妳發這篇文 真讓人無言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2:00
等哪天女兒老公可以同意女方爸媽去夫家住在來說分財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2:00
這家女兒無繼承權利嗎? 明明有啊! 何來女性不得分產之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3:00
新聞報導偏頗? 看妳推文補充內容 難道妳自覺妳很公正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3:00
我媽三個姊妹沒法就近照顧父母,所以也都同意把財產留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4:00
的在看待不願分割的一方嗎? 這一方還是有男有女呢!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5:00
給弟弟,因為弟弟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照顧.當然每個家庭不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5:00
一方面說人家家務事記者看不清 結果自己腦補是兒子要
作者: btogwx (忘了)   2014-02-19 01:56:00
就公同共有了,感覺原PO腦補太大了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01:56:00
強占祖產 拜託看清楚 願意共同繼承不願分割的 有男有女 真的不用這麼急著戰性別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2-19 01:57:00
分給你,不然分給你幹麻XD
作者: lodestar   2014-02-19 01:59:00
兒子女兒平均分擔照顧父母責任的在所多有 每個家庭不同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2-19 02:20:00
父母的財產要怎麼分是他們的事... 不分給誰沒什麼好說
作者: TIPPK (佞夏雨)   2014-02-19 02:33:00
真以為父母的錢就是自己的錢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19 02:39:00
覺得還好 畢竟錢是父母的 他們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不爽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19 02:40:00
的話就從平均分配自己的財產給子女開始做起就好
作者: shrincault   2014-02-19 02:48:00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4-02-19 03:02:00
不分的理由只是因為性別真的是很難過呀...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19 05:24:00
樓上幾位沒看新聞內文吧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2-19 08:23:00
同意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2-19 09:02:00
原PO你有仔細看新聞內文嗎? 你發這種文章...是想要?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08:00
我是女生,以後結婚生了小孩也不是姓我家的姓,拜也不是拜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09:00
我家的組先,所以遺產什麼的都給我弟我覺得很合理,我爸媽能把我養大,在教育這一塊付出的從來沒有比我弟差,我就覺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10:00
得該感激了,至於要錢,我自己會去賺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11:00
雖然我弟也是跟我媽說我比較愛亂花錢,都給我也沒關係啦..(我弟現在是醫科大四生),不過我還是覺得男人養家"天經地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12:00
義"(噢~~要被噓了),所以都給我弟,可以減少我弟不小負擔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19 09:13:00
該慶幸的是,我找到的另一半,也覺得男人應該養家~呵呵呵~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2-19 11:42:00
女兒回家照顧父母這句話老實說我是有點想噗嗤
作者: lineralgebra (偽線性代數)   2014-02-19 11:46:00
這似乎只是共有物分割方法的歧異 看不出他們父母的不公 然後yahoo的留言真的看看就好 那邊總是匯集台灣人所有怪異觀念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4-02-19 12:08:00
我覺得也要分耶…法律都規定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02:00
喔 怎麼不解釋一下妳腦補那三個兒子是要強占祖產的想法是從哪來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04:00
借題發揮的一篇文章....
作者: axdrt052 (安安)   2014-02-19 13:15:00
我姑姑就真的把我阿嬤存款花完,後來分財產還誣賴我爸吞
作者: axdrt052 (安安)   2014-02-19 13:16:00
錢、說我爸拿很多好處(事實上沒有)…可是我阿嬤過世前幾年的醫療、看護費都我爸一人出的,我姑姑別說出錢,連
作者: axdrt052 (安安)   2014-02-19 13:17:00
回來探望都少。只想跟原po說:不知道實情還是別那麼快批
作者: axdrt052 (安安)   2014-02-19 13:18:00
評比較好。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19:00
別人家務事實在難從新聞看出真正的問題,如果是祖產,爸爸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1:00
在世時也只是拿祖產務農,而兒子也是願意維持祖產是農地的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2:00
話的,我覺得很合理啊,老一輩務農的觀念是男生吧,古代女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4:00
生不是農耕的主力吧,現在新竹縣土地價格炒作中,大家想分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6:00
割土地好轉賣土地為建地,新竹一帶正許多優良水田轉為建地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7:00
中,大家都期望著土地的價值想那個是錢,想那自己應得的,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28:00
也許父親希望的是土地一直是農地,那就沒那種價值了,對父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31:00
親而言這是選擇守護的人,跟錢分不平均無關啊。女生拿到田
作者: lik423 (lik)   2014-02-19 13:32:00
不生產稻作,等於沒錢吧。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42:00
照你說法 你心中想法就跟一般社會觀念一樣啊難道女生嫁出去了 就不是陳家子孫?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43:00
土地共同繼承 土地是陳家的 分割後 不就變成陳XX擁有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44:00
我覺得妳的立場就很偏向某邊了 但你可能會說因為我是男的就交給其他女板友判斷吧XD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45:00
現在傳統觀念也越來越淡了 再過幾十年 等年輕人變老一輩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46:00
應該比較不會再有這種重男輕女的觀念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48:00
共同繼承 代表要處理這份祖產實需要當初所有共同繼承人同意才能處理 就算那些吵著要分割的女兒故世了 她們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49:00
的小孩也有權利 結果妳認為他們無法繼承??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50:00
妳也是用傳統觀念認為嫁出去的就不算陳家子孫?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52:00
新聞中也有一段 兒子想調解 但女兒出價太高 這....很明顯兒子又不是想占為己有 都願意出錢買下土地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54:00
原PO還說不是錢的問題XDD 當初明明是共同繼承 卻說分產不公XDD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55:00
擺明就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3:55:00
從頭到尾都沒出現"全部女兒" 第一段也沒說是兒子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57:00
堅持要分割的其中兩名女兒把父母積蓄借走不還也能"漏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3:58:00
看" 就抓著分產不公+3名兒子想強佔祖產來申論....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4:03:00
我大概懂你意思 你是想說兒子認為分割後土地會變人姓?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4:04:00
變成女兒嫁出去之後 對方的姓 是這樣嗎XD 那抱歉我還真的沒想到這點XD
作者: babeboy   2014-02-19 14:06:00
說不定他們還真的有這想法 這就是你在意的點?
作者: bondalin (B)   2014-02-19 14:24:00
這篇邏輯就是,法律男女平等,不論有無付出,該拿的就不可少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4:34:00
如果依照邏輯合理推測 那哪來分產不公的說法啊? 真是很敢講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4:36:00
妳說就算分割 也是陳家子孫繼承 那分不分割的差別在哪? 就是處理時不需經過別人同意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4:37:00
到時候那些姐妹就算要賣(為被父親遺願) 也是隨她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9 14:39:00
賣了還叫陳家祖產嗎? 但妳根本不會這樣想 只會覺得兒子是要強佔祖產 呵呵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15:40:00
女兒不管是單身還嫁出去還結婚,父母有事時和兄弟輪著顧不是天經地義嗎?? 為什麼要一直強調阿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15:43:00
現代人生的就少,不大家輪著顧也吃不消吧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19 15:53:00
..你到底在說甚麼? 我看不到新聞原文哪裡有女性不得繼承的地方 重點只是老一輩的人認為土地是祖產 不希望分割賣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19 15:54:00
掉 但有些人希望分割賣 而在法律上他們的確有這權力所以產生了矛盾 不就只是這樣?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9 16:09:00
推樓上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9 17:15:00
沒人注意到新聞開頭寫著新竹縣陳姓老翁往生時存款被女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9 17:16:00
兒花到剩下7元~然後討論的內容卻變成在吵女性沒繼承權
作者: bondalin (B)   2014-02-19 17:17:00
重男輕女,存款給女生花...剛剛好而已啦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9 17:18:00
可繼承事實是不會變~為啥變成討論不敢繼承而非花錢???
作者: hyde5566 (阿它)   2014-02-19 17:34:00
第一行有沒有看 現金被女兒花玩了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2-19 18:43:00
妳比較偏頗,兒子有希望調解不是完全不分,是開價太高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2-19 18:44:00
老人家不希望分割賣,硬要分割只是合法但還是不孝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2-19 18:46:00
共同繼承還是有繼承權,只是有心人不能自己想亂動就動
作者: betty921 (雲 風 天空)   2014-02-19 19:09:00
共同繼承到後來就變成市價一半賣,有錢人才能全部吞下
作者: betty921 (雲 風 天空)   2014-02-19 19:10:00
等有錢人整合好,又可以用市價賣出,共同繼承其實很不好
作者: Godmyfriend (XD)   2014-02-19 22:54:00
你有匯錢給娘家我就支持你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20 15:16:00
內心充滿仇男思想的本來就只會挑她想看的看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20 15:17:00
把事實挑出來給她看只會回說那我不理你了 跟小學生沒兩樣XD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20 16:35:00
你還是不承認你腦補過多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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