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車禍後的索賠及心情

作者: eddie1209 (很好)   2013-12-27 23:21:18
你好
分享一下
我大概是半年前被撞,傷勢比你輕,左手腕骨折加多處擦傷而已
但因為我的工作是隨時都在用電腦,那個時間又剛好是忙季
我只休息了三天就去上班了,當然左手斷了也非常的不方便
對方一開始只願意陪1萬
我本來算了一下我爆掉的西裝至少也要兩萬以上,對方就開始裝死
後來就叫我哥(律師)處理了
也是經過這次經驗我哥教我才知道索賠多少是有技巧可以推算的
首先絕對不要輕易和解,和解就GG了
先告他刑事過失傷害再說,加上你這個案例又有肇逃
他最多只能凹到緩刑而已
刑事過失傷害看受傷的人嚴重程度
像我當初手斷掉去查了幾個判例,有上法院判出來的都是3個月以上
3個月易科罰金就大約是9萬
我再民事求償西裝、受傷期間計程車、受傷期間由家人照料所造成的時間成本等
至少再告他6萬
我的案例這傢伙根本一開始1萬擺不平就不想鳥我了,也不主動打電話和解也不想談
沒想到我真的去法院告他刑事
開庭就看他抖到不行,檢察官問我哥要不要直接起訴
我哥說給對方一個機會讓他調解
調解就乖乖聽話了
我哥跟他說 11萬 買一個大家以後不用出庭 你也不用背前科
要不要一句話,想當然爾11萬<15萬+前科
就搞定了
所以建議原PO可以先去查一下以往這樣的判例會判多少
然後換算易科罰金再加上你民事有把握告到的金額
這就是你的底限
乘以兩倍再開始跟對方喊吧
如果需要法律諮詢也有很多免費的管道可以不要吝嗇的去使用
我的心得是這樣
人渣就是要給他教訓
這次輕放
下次又會害到別人
而下一個受害者可不一定有這麼好運可以站在那邊出庭了
※ 引述《AB987 ( )》之銘言:
: 借友人帳號
: 三個月前被機車撞,對方闖紅燈撞到我肇事逃逸,
: 休息一個禮拜後
: 撐了兩個月的拐杖每天正常上下班。
: 醫生是叫我至少至少至少至少休息一個月
: 但因為我才剛找到一份很喜歡的工作,進去公司才一個月
: 而且那時候應徵我是因為有一個立即性的案子
: 所以我不敢也不想說我要在家休養
: 這樣我認為很沒有責任感
: 於是我正常上下班
: 雖然大家都說就坐計程車上下班 叫對方賠就好
: 但對方是肇事逃逸
: 我根本就不指望找得到他
: 所以每天都是我的家人輪流接送我
: 尤其是事情過去兩個月後 打給分局 發現分局還沒把案子送出去
: 根本就覺得 我那時候的決定是正確的
: 三個月過去了
: 我可以正常走路,當然還是有一些不舒服
: 不能蹲、施力會痛等等的
: 車禍的這幾個月 我開朗到朋友都覺得我超強
: 因為我是真的很嚴重
: 但是我復原能力超強 連醫生都嚇到
: 只有幾次上下樓梯 還有穿鞋的時候 發現自己都做不到
: 覺得自己很沒用 哭了出來
: 另外我的父母真的是無微不至的照顧我
: 這一點也讓我很難過
: 因為我讓他們傷心
: 就算不舒服我也絕對不說
: 我都跟他們說一天比一天好
: 那時候我就是標準的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 因為我撐著拐杖無法提東西
: 因為我左腳受傷 只能靠右腳一直跳一直跳
: 原本右腳膝蓋就磨損的我
: 現在情況更嚴重 隨便一壓都有痛的感覺
: 上上個禮拜 法院叫我出庭
: 我以為大概就是說說當時的狀況
: 我還覺得很浪費我的時間
: 因為根本就沒找到人 還要我特地請假跑一趟
: 到了現場
: 沒想到有一個陌生人
: 就是撞我的那個人
: 我很震驚
: 也憤怒到差點氣哭
: 跟法官(或是檢察官??) 說完情形後
: 他說:對方希望跟我和解,等一下可以交換連絡方式
: 我說:一定要和解? 如果我堅持告他呢
: 他說:也可以 這是你的權益
: 出去後
: 有兩個人靠近我
: 是他的爸媽
: 他爸媽和藹可親的跟我道歉 一直說不好意思
: 那個男的一句話都沒說
: 我還是不爭氣的哭了 在說到 肇事逃逸 四個字的時候
: 老實說 我真的沒關係的
: 撞到我 停下來 一切照程序來 我不會怎樣的
: 尤其是我薪水又沒多高 要賠償我受傷時間的損失 也不會高到哪去
: 但 肇事逃逸
: 我不能原諒
: 對方跟我一樣大 我們也都出社會1、2年了
: 有不負責任到這種程度?
: 當然 對方希望和解
: 因為我沒有想過找得到人
: 所以我根本就沒有想到要多少賠償
: 甚至是我願不願意和解
: 留下電話後 我就走了
: 那個男的 最後最後說了一句不好意思
: 其實我整個過程都在想:告死他
: 到現在兩個禮拜了 一通電話簡訊都沒有給我
: 受傷期間 我還在想找到他至少要他賠個50萬
: 真的找到後 我只想著要告死他
: 不過我的父母親是希望和解 
: 但我真的沒有一個頭緒
: 多數人都跟我說開20萬 (但不太可能吧?
: 對方也只是一般家庭 那個男的看起來 有工作就偷笑了
: 另外我受傷期間正常上下班 也沒有坐計程車 當然那些醫藥費一定要賠
: 但也沒有多少錢,15000左右而已
: 所以如果真的要有憑有據的算 根本就沒多少
: 所以我也不太清楚和解金額要開多少才是應該的
: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女孩有這方面的經驗或是建議給我的
: 不過雖然我爸媽是希望和解
: 但到了現場如果我看他還是沒有什麼悔意(裝都不想的話)
: 我應該還是會堅持告死他吧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3-02-27 23:23:00
大推最後一段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3-02-27 23:41:00
推推 同感最後一段 也算幫幫以後可能被他撞的人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3-02-27 23:45:00
推最後一段!!!!!!
作者: antizen (~_~)   2013-02-27 23:46:00
大推最後一句 這種人就是要告死他
作者: c288347 (小菜)   2013-02-27 23:46:00
推推~~做錯事本就該負責,看態度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3-02-27 23:47:00
推實用文+最後一段 真的不能縱容啊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3-02-27 23:50:00
最後一段神段!!!!!!!!!!!!!!!!!!
作者: atropos   2013-02-27 23:53:00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3-02-27 23:57:00
推!!!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3-02-28 00:22:00
推最後一段!
作者: koko54678 (嚮往英倫風)   2013-02-28 00:24:00
大推,人賤都要上了法庭才要裝乖。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3-02-28 00:26:00
靠...一萬就想打發,是瞧不起人嘛
作者: kuang224 (2年跑滿20個國家)   2013-02-28 00:30:00
而且賠償金要較對方簽本票,千萬不能拿支票..會跳票~
作者: oackttt (oackttt)   2013-02-28 00:35:00
推~
作者: preservative (三隻小豬)   2013-02-28 01:15:00
簽本票不付你錢一樣換債權憑證當壁紙!現金最實在
作者: liouyue (Tais(黛意絲))   2013-02-28 01:50:00
推推!!
作者: missonly07 (Makoto)   2013-02-28 02:05:00
推推推!
作者: WENEE (1979/01/01)   2013-02-28 03:11:00
法院若判六萬 你拿他十一萬會不會多了一點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28 08:55:00
這篇是最佳解,希望原原po能看進去!!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3-02-28 09:08:00
賠償本來就要連因為受傷而造成的損失算在內0.0...
作者: onebaby3 (aa)   2013-02-28 11:33:00
之前也因為開車車禍,對方求償約130W,上法院對方鳥掉7萬
作者: onebaby3 (aa)   2013-02-28 11:34:00
和解,現在大多數人遇到車禍都抱著敲竹槓的心態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3-02-28 11:41:00
不想被敲竹槓就不要撞人阿 要撞人又不要被敲竹槓什麼世界
作者: onebaby3 (aa)   2013-02-28 11:47:00
發生這種事大家都不願意,合理的賠償是不可否認
作者: onebaby3 (aa)   2013-02-28 11:49:00
但是不要太over!Ex:賠償對方父母半年薪資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28 12:47:00
太over搞到對方寧願上法院當被告也不和解,那不是找自己麻煩嗎?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28 12:48:00
所以有點頭腦的就知道索賠要有限度吧
作者: Liuko (酗咖啡&巧克力)   2013-02-28 13:07:00
e面W大,法院判賠當事人6萬,但還有一個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
作者: Liuko (酗咖啡&巧克力)   2013-02-28 13:08:00
+前科,除非對方寧願坐牢3個月+前科,所以一般會接受11萬調
作者: Liuko (酗咖啡&巧克力)   2013-02-28 13:09:00
解,不然就會變成給當事人6萬+給法院9萬+一個前科
作者: geniusturtle (小龜)   2013-02-28 13:29:00
推~
作者: shih (orz)   2013-02-28 14:08:00
下一個受害者可不一定有這麼好運可以站在那邊出庭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28 16:29:00
推!!!
作者: NEIL730220   2013-02-28 22:36:00
肇事逃逸 不可能和解 就沒前科 和解的是過失傷害的部分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0000-00-0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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