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是你會退這筆訂金嗎?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3-12-17 12:08:16
※ 引述《czaritza (霧堤)》之銘言:
: 上星期有一對年輕小夫妻來店裡跟我下訂了十萬出頭的商品
: (我們是家飾業)
: 當下夫妻倆都很喜歡,歡喜的簽訂,也預付了三成的訂金
: 結果回去之後風雲變色,打電話來說家裡長輩不允許買,對商品有疑慮
: 想要退款
: 當下我很委婉的告知如果長輩有疑慮可以帶長輩來看,我再重新介紹
: 如果真的不喜歡那型的商品,我幫妳找其他款可換款
: 也幫他們找了很多替代方案跟商品
: 但最後客人還是堅持要退訂,我們只好告知根據契約
: 如果賣方沒有延遲出貨或商品瑕疵,不予退訂
: 女方就爆發了,說長輩凍結他們的款項不讓他們買東西,交不出新屋工程費等等
: 要我們直接轉帳退款給他,我們不肯
: 對方也殺到店裡死賴著就是要訂金
: 最後我再三堅持不退
: 當場跟女方說
: “這是有簽契約的東西,你們既然簽了就要自己負責,不要推給長輩或胡扯我們商品有問題
: 女方就氣呼呼的說“我要查消保法,我要走法律途徑,我可以告你!”
: 我: “請便,但我認為理是在我這方,契約都寫很清楚”
: 老闆的態度是表明支持不退
: “說訂就訂,說退就退,那我們要不要做生意,這種人要給他一點教訓。”
: 這幾天被這件事搞的很煩 (客人一直打來歡,影響工作)
: 但也不想隨便嚥下這口氣
: 想問問如果是大家會怎麼處理?
: 1. 退給他打發走算了,當踩到狗屎
: 2. 不退,不能慣壞消費者,要耗一起耗
: 3. 其他方法
別逗了~買車都能退訂金了
不懂你家飾業是哪裡不能退?
別擺一副要給消費一個教訓的態度樣子 呵
我想大概你是賣家具的吧 看文客人也像是當天就反悔
根本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
客人真的要走法律途徑的話
你訂金大概最少也要吐一大半出來
你得到的獎金也很少啦
何不訂金還消費者 大家開開心心?
作者: sunny790615 (小太陽)   2013-02-17 12:10:00
我是覺得可以退拉 不過這樣退請問為什麼叫"訂"金?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7 12:12:00
只能說法律多可以拿多少就拿多少 一般店家如果客人很盧又自己沒有實質損失,其實都會以和為貴....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7 12:15:00
七天內可以退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16:00
鍵盤律師,好厲害壓!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7 12:16:00
對呀,訂金就還給人家吧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16:00
看行業吧.有的是有名子的客製化的商品.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17:00
我也覺得要退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17:00
不過我覺得非客製化商品 訂金要到三成蠻多的.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3-02-17 12:18:00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做,這跟"我覺得"沒關係吧?:p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19:00
合約也要看有無違法就是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3-02-17 12:19:00
雖然說不退很合理 不過我買家具會考慮避開這種店....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20:00
標題就是"如果是你..." 回我覺得有什麼不對@@?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21:00
做生意做到要靠法律拿訂金 也實在不樂觀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22:00
物品沒有瑕疵,訂金也是說好給的,喜不喜歡是動機錯誤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23:00
說到法,原PO站得住腳,說到做生意方式要不要退另當別論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23:00
感覺像釣到大魚 就算讓你逃走也要撕下塊肉來……@@"
作者: boast (Any)   2013-02-17 12:24:00
好奇怪 雖然站在消費者立場我也希望拿回訂金,但本來在簽合約同時就該考慮清楚,怎麼會一副理所當然要人家還訂金,每個人都不走規矩那別人要不要做生意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3-02-17 12:25:00
所以nothing想說"我覺得"這種合約違法嗎? XD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25:00
小夫妻現在付不起 不代表以後有錢不會光臨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26:00
我是覺得死命扣訂金撕破臉的做生意不聰明啦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3-02-17 12:26:00
什麼都我覺得那要法律做啥?:p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3-02-17 12:26:00
很難說啊 家具店都會催促客人當天下訂 只能說自己要小心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3-02-17 12:27:00
但我也了解不想讓大魚逃走的心情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28:00
你以為小夫妻會因為這次退訂金,下次還會再來才是太天真了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29:00
無論如何都和這次交易已經無關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2:29:00
一下下訂 一下又退訂 想當方堂鏡可是會被包隆星打臉的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32:00
消費者的確可能因為場地劣勢.業務團隊攻勢下,暫時性的被
作者: defent (台中,我們夏天見。)   2013-02-17 12:33:00
樓上說的是訪問買賣,那有特殊保障消費者的無條件解約規定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33:00
催眠就下訂了,一走出門就後悔了XD. 沒收訂金合法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2:34:00
唔...把原原PO講得好像是用計讓人簽訂單的一樣 不好吧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35:00
我不是說訪問耶! 在業者店裡業者當然有場地優勢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3-02-17 12:36:00
只是說有這種情況 而且很常見 不是指原原PO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37:00
沒有說用計啊,而且用優勢說服別人本來就是業務應該做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2:38:00
可顧客可以不簽單啊...今天你簽單 再來說要單方面毀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2:39:00
態度也擺低一點 畢竟理不在他身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7 12:41:00
合約真的簽了就不用考慮合理性的問題@@ 這點真的要走法院才知道哦...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42:00
實際上怎麼溝通我看不到就不予置評.如果是奧客我也不退X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7 12:44:00
合約有沒有違法,拿去法院就知道了XDXD 所以店家最怕盧小客人搞掉他太多時間,那些時間都不知道可以賺幾個客人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7 12:45:00
應該說 合理啦(不是違法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3-02-17 12:47:00
只怕原po跑法院損失的業績老闆也不會幫忙負擔.吃虧還是原po
作者: myth27 (77)   2013-02-17 12:50:00
客人態度這麼差為什麼要給退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3-02-17 12:51:00
回報一下 今天已經協商好給客人換款了,客人也只是講講要告嚇我們,我們開店那麼久怎麼不知道,請不要講的好像我們想吞訂金,一開始就告知可以換款了,三萬塊對一間店來講真的不算什麼,只是於情於理單方面毀約都是不對的,而且有一就有二,謝謝大家意見。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2-17 12:51:00
雙方跟著法律走 很難嗎?很難嗎~~~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3-02-17 12:52:00
事情處理好就好了,消費者至上的囂張態度真是不敢恭維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3-02-17 12:54:00
收訂金是買賣雙方的保障,店家收了錢也要負責出貨出到好,難道店家收了錢,過幾天說不爽出了,老闆反對賣這麽便宜,把訂金還你就沒事了嗎XD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2:54:00
不推這個態度~不是什麼都是消費者說了算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2:55:00
要告其實對店家也無所謂,反正損失最多的還是消費者別忘了告民事還得生出開庭費,這種鳥事法官還懶的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2:55:00
要講法律,給訂金就表示雙方合意,契約已成,要解約本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2:56:00
就該付出代價,沒有"一定要退"的,只是大部份商家為和客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2:56:00
大多都叫你庭外和解~別傻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2:57:00
我相信店家沒有要吞定金,而是對方太白目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2:57:00
還有本文原PO以及上面推文的很多人可能不曉得,要走法律途徑,說真的"已經拿到錢"就已經贏一半了,再加上"起訴方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2:58:00
勝率向來較低",走法律到底誰麻煩還很難說只是三成訂金確實有點多,如果是我會酌退一些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3-02-17 12:59:00
其實客人自己大概也去問了一下法條,也知道自己理虧了,所以主動打來說要換另一款,樓上有版友說的對,這種客人即使退了也不會再光顧,更不會幫你介紹,因為已經撕破臉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2:59:00
所以說態度問題囉~態度太糟糕的一毛錢拿不到活該態度好一點的斟酌退款扣點手續費或全退都很好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0:00
老實說處理這種客人也根本不削對方會再光顧或是介紹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1:00
畢竟開門做生意不可能都不會遇到傲(瘋)客(子)老實說我公司最近才在處理一個大吵大鬧還殺到現場的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2:00
協商也沒用因為對方無理所以東西退他直接跟他說
作者: boast (Any)   2013-02-17 13:02:00
那客人也太好笑了XDD 恭喜原原po解決了問題喔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3:00
要走法律途徑請便~因為已經是不能協商的地步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3:04:00
所以說台灣人還是很有人情味的 最後還是以和為貴....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4:00
老實說十個說要告的只有一個會真的跑去告...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3:05:00
那一個會不會成案其實都看狀況,就我遇過的沒成案就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3-02-17 13:05:00
但這真的不能把"單方毀約就該退款"當作是應該的....
作者: boast (Any)   2013-02-17 13:07:00
我蠻好奇這篇說走法律途徑會吐還一大半的根據是什麼
作者: Germany169 (Deutschland)   2013-02-17 13:12:00
奇文共欣賞
作者: Germany169 (Deutschland)   2013-02-17 13:14:00
也恭喜原原PO解決事情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3-02-17 13:18:00
不過我蠻驚訝的確有人會覺得店家想吞錢 三萬……即使最後沒換物品也不是我的啊XD 這真的是原則問題。生意是以和為貴 以前碰到要退款的 有客人很誠懇的表態是經濟問題貸款下不來等等 我們都讓他退,這次是我們有誠意訂製別的商品給他,客人態度惡劣我們才如此堅持。
作者: heloiselu   2013-02-17 13:28:00
幫推個原原PO!
作者: fa2626 (andy_shih)   2013-02-17 13:40:00
哈哈,上法院訂金至少要退一半的依據何來
作者: fa2626 (andy_shih)   2013-02-17 13:41:00
如果合約沒有違法,我還提反訴要剩下的7萬咧
作者: azasibyl (湖水綠)   2013-02-17 13:43:00
當然不是不能退啊,是不爽也沒義務一定要給你退
作者: azasibyl (湖水綠)   2013-02-17 13:45:00
拿別的例子來說不一定適合,搞不好賣車的願意退是剛好
作者: azasibyl (湖水綠)   2013-02-17 13:46:00
有其他的客人要買,或比較好賣
作者: gn00093006 (深藍永恆)   2013-02-17 13:49:00
這篇的態度還滿奧客嘴臉的:p
作者: sunny790615 (小太陽)   2013-02-17 13:55:00
做生意以和為貴嘛...台灣人現在大家都看法律這麼重了?
作者: sunny790615 (小太陽)   2013-02-17 13:56:00
我想那客人也不是故意想退阿...給人家方便沒什麼損失也沒什麼不好...欸我家就是做生意的
作者: gn00093006 (深藍永恆)   2013-02-17 14:00:00
可以好好講啊 客人那種態度哪裡像是要以和為貴的樣子…
作者: AppleAlice   2013-02-17 14:01:00
客人還不是放話要查消保法要告,什麼看法律這麼重....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3-02-17 14:02:00
許多奇人
作者: boast (Any)   2013-02-17 14:02:00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以和為貴,只是也縱然了很多奧客認為理所當然
作者: sunny790615 (小太陽)   2013-02-17 14:05:00
那客人也不是一開始就態度很壞吧...聽到不能退大爆炸我是能理解拉...不是說這樣是對的就是了
作者: yuseika (ひまわり)   2013-02-17 14:10:00
澳客嘴臉無誤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3-02-17 14:18:00
聽到不能退,卻沒聽到可以(將已付訂金的錢)換款?訂金的用意就是避免違約不是嗎,違約後的被違約方也有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3-02-17 14:19:00
保障,訂金實則付出去表示自己同意交易,都能換款了還理直(歪)氣壯想反告被違約方,完全沒有任何立場。
作者: gdx7335 (懶懶的 不想動 )   2013-02-17 14:22:00
雖然站的住腳,不過網路一po這家店就黑了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3-02-17 14:25:00
收訂金的意思不就是怕客人亂訂又反悔嗎.....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3-02-17 14:26:00
訂金沒收很合理吧 不然退一步沒收一成可能會好一點
作者: boast (Any)   2013-02-17 14:29:00
為什麼是這間店會黑掉 我怎麼看人格會黑掉的都是那對情侶
作者: kalan (你那邊是晴天)   2013-02-17 14:40:00
怎麼看都是客人問題 店家沒錯吧 有簽契約 你情我願 我不懂店家憑什麼要退訂金?如果已經做了 不用工錢嗎 訂做的商品該怎辦??又要店家倒楣自行吸收囉?
作者: keirooo (Masa's)   2013-02-17 14:42:00
這種有吵有糖吃的消費者,不退剛好而已。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3-02-17 14:46:00
反覆無常開口就要告人的奧客,真的剛好~又沒人逼簽約付訂
作者: keirooo (Masa's)   2013-02-17 14:46:00
高單價商品訂金三成差不多吧,我是店家也會怕客人突然搞一齣“”我那天太衝動了決定不要了!”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3-02-17 14:55:00
看老闆阿 之後要耗真的頗麻煩 不怕麻煩就不退也沒差
作者: youdeserveit ( 你活該)   2013-02-17 15:01:00
鍵盤律師??? 吐一大半出來??? 有憑據嗎???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05:00
不會黑到這間店啦,倒是PO網也要小心~要是講的不好反而是客人被告就很丟臉了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3-02-17 15:06:00
那條寫說一定可以退 還有七日內可退的 = =?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06:00
因為這個很明顯就是買方的不對,理虧還要硬凹而且實體店面沒有七天內可退換的這條吧?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07:00
另外一提,消基會是民間團體好像也只能居間協調?因為要提民事告訴還要開庭費,對於這種不一定能勝訴的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08:00
說真的傻了才會真的去提告...因為敗訴了自己還得付開庭費...為了3萬元...值得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5:17:00
其實3萬元裁判費才1000而已,不過找律師寫訴狀就不止了XD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23:00
而且還得耗時間出庭等等的,還有點理性的人都知道CP值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24:00
太低不會想去玩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東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17 15:38:00
但我幹過為了一萬八去告人的(掩面),還上訴到二審,現在已經查封土地準備要拍賣了(玩真大XD)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3-02-17 15:40:00
我覺得有理還ok,沒理的話還要嗆告人就很扯畢竟店家已經說可以換別款也有誠意幫他們
作者: elanne (elanne)   2013-02-17 15:45:00
小夫妻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腦波弱又不看清楚契約要怪誰
作者: capricee (Caprice)   2013-02-17 16:25:00
不退!!!!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3-02-17 16:39:00
如果說訂就訂說退就退,那簽約幹麼??這種case一看就客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3-02-17 16:41:00
戶理虧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3-02-17 18:16:00
哪來的定金退大半?
作者: ust (應經遊俠魂)   2013-02-17 19:05:00
別逗了 簽約後沒告你毀約算不錯了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3-02-17 23:03:00
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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