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原諒小弟離題一下 離開台灣刑罰 講講文明社會的刑罰
因為同樣是"伯母"
昨天小弟跑去google "伯母" 後來熱門搜尋跑出 "伯母 挖眼"
沒錯 就是九月中國大陸的事件
六歲男童被伯母活生生挖去眼珠
新聞畫面是男童眼睛蓋著紗布在床上手腳揮舞大叫"好痛好痛"
然後他爸爸在床邊哭 (我相信新聞短片google還是找得到)
(小魯弟當天發燒 看這則新聞當下直接昏倒.... 所以陰影頗深
小魯弟老媽眼科護理退休, 還在旁講解 挖眼珠是把眼球挖出來再把韌帶切斷..(暈) )
後續是該伯母後來跳井自殺
假設兇手沒跳井自殺, 該國司法又會如何審判??
重傷罪我忘了能不能死刑啦~~ (似乎是沒有)
就算重傷能死刑, 21世紀的極刑也就只有 "死刑" 和 "無期徒刑" 了呀
但我實在覺得... 相對於6歲男童要面對他往後的人生 (雙眼重傷我覺得根本不輸殺人罪)
死刑和無期徒刑 這種文明社會的刑罰... 都太太太便宜
古代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很糟糕, 但文明社會的刑罰又有點保護犯罪者的味道
(更不用說昨天還有 輪暴+挖眼+丟棄最後死亡的案例 在印度)
在更題外話...
小弟的伯母(我媽的妯娌)也是頗仇視小弟的母親, 是會因此而暴怒的那種
還好她沒做什麼= =
只能說親人還是要防... 真的不要賭那一點機率...
※ 引述《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之銘言:
: 每次看新聞都這麼覺得
: 葉人渣殺死三個人只判6年
: 他的時間好值錢 關2年就能抵得上一個平民一條命一個家庭
: 殺女嬰事件的伯母也是 大概也只判個幾年吧
: 小女嬰不願意吃又不得不吃的痛苦 一出生就吃海水 活活吃到死的痛苦 算什麼?
: 我很願意捐100KG的精鹽 免費1天1KG讓那個女人在堅獄裡吃鹽吃到死
: 還有坐月子中心將嬰兒活活悶死的護理師
: 大概也是關個幾年罰個幾萬元 這件事就結束了
: 她繼續可以過她幸福快樂的人生
: 都牽涉到人命了
: 為什麼還要被輕輕放過
: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總是要一直給人渣第二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