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這話題太驚悚了,
但是之前落落長的串,我還沒看,
我看了一下
http://tapcpr.wordpress.com/草案全文/
裡面的伴侶制度草案
如果有不詳盡或謬誤請指教
※ 引述《SINWENYU (寶咖妙狐)》之銘言:
: 昨天我在臉書發表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述
: 我朋友留言了反對多元的理由
: 我想請教各位他有說錯嗎?
: 一、婚姻平權草案ꀊ: (一)同性婚姻972
: (二)各種多元性傾向人士都可收養小孩
第五頁
本條第一項第一款修正。因應第二章之一新增伴侶制度....
伴侶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配偶相當
所以YES!
認一情況都可以結為伴侶,不要說是收養,連繼承、離婚都OK
第八頁
不限性別之任兩名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得締結伴侶契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
所以 多元 ≠ 小三就地合法 ≠ 父子亂倫
我藉由此標題一問,因為網頁裡找不到答案
1. 表兄弟不算直系,所以可以那個那個囉,阿姨也可以?姑丈也可以?
2. 伴侶與婚姻同等法律地位,(說大致相當,但我看不出不相當)
已經有婚姻制度,幹麼搞一個伴侶制度?脫褲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