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之前有版友提到定存和活存的概念,
我覺得用金錢的角度去理解伴侶制度, 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以下把金錢比喻成享有某種權利或自由來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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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個國家只有一間銀行, 叫做老來富銀行,
而這間銀行提供的投資方式只有一種, 稱為<<老來富計畫>>,
他是一個定期存款的計畫, 長期的定期定額投資方案,
跟銀行簽約後, 必須被綁住數十年的時間,
如果投資期間想要毀約, 就必須要付出一筆龐大的毀約費,
但是由於這個投資的利率頗高,
如果有乖乖地長時間定期定額投資, 顧名思義, 大部分情況下,
幾十年後回收的金額將足以讓投資者在死前過著富裕的生活;
另外, 銀行還提供給簽約者高額的借款額度和優惠的房貸利率。
這國家大部分的人都簽了約。
其中一部分人過得很開心, 例如A,
A是個踏實守規矩的中產階級, 看到戶頭的錢穩定增加中, 對這項投資很滿意;
其中一部分人過得不太開心, 例如B,
B生來就有某種天賦, 但一直缺乏一個好的機緣去實現它,
跟隨眾人的腳步簽約之後的某一天, 這機緣突然來了,
B卻發現已經沒有可自由運用的資本了,
所以B一直認為這項投資扼殺了他的人生, 扼殺了他賺更多錢的機會;
A勸懊惱的B說, 這就是你選擇簽約所要付出的代價, 你沒資格抱怨,
何況你看我過得不是挺好的嗎? B聽了雖覺得A說得沒錯,
但他認為A的情形跟他不同, 心中仍然無法釋懷。
另外一方面, 有一些煩惱的少數人CDE, 因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無法簽約。
我們知道簽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