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多元成家的問題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3-11-08 12:06:00
前言:我尊重你的言論,但是也請你尊重自己的言論自由,
你可以不同意別人的言論,但是請不要濫用自己的言論攻擊別人。
(我相信女版是和平的,但是最近在其他版上看到很多人在攻擊別人,
所以還是講一下好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09:00
事實上我更受不了的是某些無腦支持者言論,不管是不是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0:00
志,這三個草案立意我相信是好的,但實際上就是有些部分還有很大的瑕疵,但無腦支持者全然無視,只會一直跳針說難道你覺得現在的婚姻制度就沒問題?不試怎麼知道?為什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1:00
麼要為個案捨棄這麼良好的立法?全然不去思考法條是否還有改進的空間,實在令人無法茍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2:00
在法條充滿漏洞的情況硬上,只會讓反對者甚或中立方反感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0:00
如果只是同志婚姻 看在幾個同志朋友的份上我會支持但其他就算了吧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1:00
一堆激進份子在那跳針說反對的人大都是反對同志而不是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2:00
其他 一定都是基督徒之類的 也沒多理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4:00
推冷靜 說現行婚姻有問題的人 有幾個有婚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5:00
沒婚姻的可以批婚姻有問題 其他人也可以質疑多元的瑕疵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7:00
莽撞的要一套立意良好破綻連連的制度上路不就萬惡教改嗎@@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圓)   2012-01-08 12:27:00
怎麼外面沒數字?推一下,可是我看到的問題都有解釋了啊
作者: AQUAWATERS (EASON與我常在)   2012-01-08 12:28:00
並非是覺得現行婚姻有問題 而是某些現象不是通過法案才會存在一直都有的問題怎麼多一個選擇就好像世界末日一樣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圓)   2012-01-08 12:28:00
我倒是覺得會拿婚姻制出來說,是因為有些原本就存在的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圓)   2012-01-08 12:29:00
問題,是婚姻制本來就也無法面面俱到的,為什麼要要求
作者: AQUAWATERS (EASON與我常在)   2012-01-08 12:29:00
就像婆婆覺得兒子結婚都很少回家 明明婚前就很少回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9:00
教改就是血例 良好的立意不一定會帶來良好的效果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圓)   2012-01-08 12:30:00
原本制度就不會解決的問題,要新制度可以解決?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31:00
婚姻制度不完美 多元補3分 本身大洞達9分 變成添亂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33:00
洞先補起來 才能真的+3分
作者: AQUAWATERS (EASON與我常在)   2012-01-08 12:33:00
所以要補洞是要補什麼像多P小三問題我還真不知道可以怎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3:00
我之前提出的質疑,根本沒人解釋出什麼(事實上也不可能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4:00
釋到什麼,因為現在所謂有研究的,也不過是有去看法條而已,但很多事要實務運作了才會發現有問題)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4:00
我覺得多元成家並非是為了補婚姻的洞而存在的,甚至它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5:00
比如說家屬制度會造成親屬會議被"灌票"的情形,這很多人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5:00
主體都不是「一男一女」,為什麼一定要和婚姻比較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6:00
但你自己實際碰上了,就會知道這往往是上法院成敗的關鍵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7:00
不過配套當然要做好,草案被嚴格檢視也是好的,一切還可討論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7:00
我手上就有一件請求給付扶養費,卻因未先召開親屬會議而被駁回的案子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3:00
親屬會議是拿來陰不懂法律的人,惡法早該被消滅了,結果你立法者不想辦法淡化它的存在,還在新草案裡加了個可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4:00
票制度,這不是添亂嗎?原本制度或僅60分,可草案才50分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2-01-08 12:46:00
親屬會議蠻有古代在宗祠裡決定家族會議的感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7:00
親屬會議確是源於此,但現在人們不再有宗族概念,再加上少子化,它的存在已無必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3:00
我也不求新制度能解決既有問題,但拜託別來製造更大混亂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4:00
宗族力量不該能在法律上左右人們的行為,這才是我要講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5:00
你能接受不認識的親戚,來決定你該怎麼奉養你父母嗎?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2:56:00
我知道的蠻多所謂"重視宗族"的其實也只是要宗祠背後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7:00
然後現在草案又要讓你父母在外面認的家屬,也可以一起來決定你該怎麼養父母...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2:57:00
土地帶來的經濟利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9:00
要是你那父母從沒養過你,離婚失蹤2X年後忽然跑出來,說他已經跟你沒見過的親戚/新認的家屬們,決定好你該如何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00:00
他,而且會議召開時間已逾三個月,你根本沒辦法反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01:00
宗族力量當然不可能是0,但我不希望在法條上看到它,就降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3:00
伴侶制和家屬制有「家屬會議」嗎?沒有「姻親」啊。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6:00
如果沒有姻親的話,不管伴侶制有無出現,都有「親屬會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16:00
樓上可自行參閱草案,這跟姻親沒有關係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8:00
不好意思,請問是什麼草案?我研究一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5:00
民法§1131第一項新增的第四款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8:00
親屬會議是就當事人(EX被扶養人、被監護宣告人等等)的親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9:00
屬召開會議為之,所以當事人(被扶養人)自己認的家屬也可以是成員。然後"親屬會議"依現行法又有決定這位當事人應該如何被扶養等,所以會造成我前面說的情形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33:00
了解,謝謝分享。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2-01-08 13:35:00
法國伴侶制主要還是一男一女拉 別說不是主體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08 13:35:00
推冷靜和解釋,對護家盟很感冒的原因就是他們故意把全部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08 13:36:00
的法案混合,誤導大眾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3:39:00
這不止護家盟這方這樣,多元成家那邊也是沒有分開連署的,說真的要不是版上討論我也不知道他們草案是分開推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3:40:00
所以我還是支持三個草案都送立院討論,但就沒參加連署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17:00
推 很明顯得這法條制度和現實實務脫節太嚴重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18:00
簡言之 太理想化的制度法條擺在現實面前就是漏洞百出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19:00
教改也是說得好聽 國外多實施的多好 但在國內差多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20:00
不是在外國好的制度 直接搬過來就是好 環境背景人文素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21:00
養都差那麼多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23:00
就像外國會有婆媳問題嗎?相對而言少很多 但在國內這是每個國內家庭都會考慮的重點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31:00
教改立意是好的 多元入學立意是好的 伴侶立意是好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2-01-08 14:32:00
但隨意的囫圇吞棗只會變得更亂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4:00
會造成三個綁在一起 是因為伴侶盟把這三個放在一起聯署吧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5:00
但還是有人是僅支持其中一兩個法案(EX同性婚姻),現在卻搞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6:00
得不支持多元成家就等於不支持同性婚姻 甚麼跟甚麼阿...
作者: inking (酒窩攻擊──!)   2012-01-08 15:33:00
就已經是分別送案了還講得好像是伴侶盟讓人誤會...
作者: ba3932 (貓膩號:)   2012-01-08 18:17:00
這草案本身漏洞很多,我支持同性婚姻,但是也跟原po一樣對於草案本身存疑
作者: ba3932 (貓膩號:)   2012-01-08 18:19:00
許多人會受宗族影響可能是家庭問題,但是受到法律牽制就是不
作者: ba3932 (貓膩號:)   2012-01-08 18:20:00
得不遵守的事情了,一個或許還有可能抵抗一個不行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34:00
分別送案 但當初是一起聯署不是嗎= =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39:00
我不覺得會造成這種誤會是當初伴侶盟沒想到的 他們把同性婚姻放在多元成家的草案裡面 很多回應也是針對同性婚姻做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41:00
解釋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47:00
其實我覺得很有要由同性婚姻領軍去衝撞制度的態勢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21:22:00
聽起來就是把同志團體推到火線前面當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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