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巴西吳憶樺事件的後續

作者: tesoroisa (hada)   2013-11-05 11:24:06
我曾經在中南美洲居住過一年,希望能據此佐證發言,與大家一同討論。
這件事情當時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我認為大部分的人都陷入『政府讓台灣孩子流落海外』
的迷思當中,民族情緒被鼓動的太激昂,台灣又是父系社會,自然覺得該讓人留在台灣。
然而吳憶樺的血液裡本來就是一半的巴西人,當初法院也判決讓他跟著外婆回巴西,
這邊我想提出,當年巴西外婆來台灣應該感覺到吳家強烈的敵意,大家都覺得
『妳是來搶我家(跟我姓)的小孩的!』所以她對台灣的印象應當不會太好,也沒有意願
要瞭解台灣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環境,(語言隔閡是很強烈的,對年紀愈大的人愈強)
她根本就不信任這裡能給她的孫子一個良好的生活。
而把孩子帶回去後,相信吳憶樺也受到當地社會不少關心,後來巴西外婆無力照顧,
當她發出這個訊息的時候,有德籍夫婦能夠接手收養照顧,而雙方同在巴西,
外婆一定有親身瞭解過對方的環境,也能明白溝通,因此她放心的把監護權交出。
這件事情本就該告一段落,讓大家生活回歸平靜。
事實上吳憶樺也在巴西平安成長到了十八歲,以他認養家庭的條件來看,他說不定
能擁有葡萄牙語、英語、德語等多重的語言能力,個人認為這對他來說是很好的結局。
事隔多年又上新聞版面的最大目的,應該是為了募款,
但我查過台北巴西來回機票約莫只要五~六萬,至多十萬,三個人來台探親一個月
也不至於需要一百五十萬元的數字,至於為甚何需要那麼多錢?
箇中緣由就不是我們局外人能夠明白的了。
事實上我真心覺得現在的他應該比在台灣長大好得多。
吳家的親戚根本沒人知道他要回來,沒人主動跟巴西外婆保持聯絡,
這個消息還是透過新聞和基金會得知的,大家不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總之,吳憶樺的成長過程比一般小孩曲折許多,但幸運的是有很多與他接觸的人
都關心著他,他也多少能取得需要的資源,這樣很好。
我很慶幸再次看到他上新聞是這樣的消息,而不是被『台灣啟示錄』之類的節目,
做成一個讓人心酸的結局。
※ 引述《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之銘言:
: 最近看到新聞又再把這件事拿出來說
: 不知道怎麼搞的,覺得有些........詭譎(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詞了)
: 當初吳憶樺還在台灣的時候
: 外婆跑來台灣搶人,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有照顧能力
: 最後法院依照外婆還有照顧能力,加上她是直系血親
: 判決吳憶樺須和外婆一起回巴西
: 結果回巴西後,外婆說好的返台探親,繼續學中文通通不當一回事
: 幾年後甚至說自己照顧不來,索性將吳憶樺交給別人領養了
: 看到這邊一整個傻眼@口@,這是在演哪齣?
: 當初在電視上說的自己多疼孫子,結果根本和說的不一樣啊
: 最後,看到吳憶樺的近照,真有種"男大十八變"的感覺(喂)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26:00
我也覺得 以外婆的角度來看 就算身體狀況不好無法自己照顧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27:00
應該也是希望他能留在巴西 至少能定期瞭解情況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28:00
我看到的訊息反而是外婆方斷絕吳家和孩子的聯絡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29:00
所以吳家透過新聞才知道孩子要回來而感到驚訝,倒不太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30:00
意外就是了
作者: tesoroisa (hada)   2012-01-05 11:30:00
那為何這個基金會的人能夠聯絡上呢?這其中是否有省略的部份
作者: KiroKu ( who)   2012-01-05 11:30:00
150萬這數字真的很奇妙..就算遠怎麼可能花到150萬
作者: KiroKu ( who)   2012-01-05 11:31:00
基金會是說固定有在聯絡 ..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34:00
聯合新聞網有說,基金會是要給吳家一個"驚喜"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35:00
所以你的立論:驚訝->是否沒有繼續關心孩子 可能不成立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36:00
想法同t大 歐晉仁說他一年去看兩次 外婆不主動 吳家真的有心也可以主動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37:00
我的意思是 外婆不帶孩子來探親 吳家還是可以主動去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38:00
查了資料,基金會要給吳家驚喜是歐晉仁自己說的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39:00
至於吳家平常有沒有想辦法關心孩子,和試圖透過其他渠道聯繫,就得看還有沒有相關資料佐證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5 11:43:00
跨國婚姻就是麻煩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45:00
用google查舊新聞功能發現好幾派說法,有些說歐晉仁探望時發現孩子穿著舊衣服,而且生活環境也不好,後來在基金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46:00
會協調下找到善良的德國籍夫婦收養,才改善了狀況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2-01-05 11:46:00
推這篇! 我也覺得他被德籍養父母領養比在台灣生活好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47:00
也有一派說外婆的養老金很夠用,孩子生活無虞有夠錢到上大學,是因為外婆身體狀況惡化才給人收養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1:47:00
吳他老爸老媽並沒有婚姻關係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48:00
有些新聞有說吳家有定時打聽孩子狀況,在外婆找人收養時想接手把孩子接回,但也有些新聞說吳家完全狀況外 囧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5 11:49:00
然後今日新聞蘋果和聯合新聞網雙方的描述都有出入結論:霧裡看花 OTZ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50:00
不管吳家的態度 光是看父母去世的時間點就可以發覺外婆來要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51:00
人是正常的 再怎麼說 也是從三歲帶到六歲 而且吳父去世後的
作者: bb101 (101)   2012-01-05 11:53:00
三個月她就來了 只是拖了兩年才能把孩子帶走
作者: ice0110 (ice)   2012-01-05 11:57:00
吳家沒聯絡我看新聞寫語言不通 後來連絡不到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1:57:00
拉丁美洲是母系社會,孩子監護多半給母親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1:58:00
而不像是台灣, 都判給爸爸居多
作者: ice0110 (ice)   2012-01-05 11:58:00
台灣有判給爸爸居多?
作者: iori9100 (呵呵)   2012-01-05 11:58:00
那如果是緬甸語 越南話 又會是怎樣的結局呢?
作者: KiroKu ( who)   2012-01-05 11:59:00
跟父系母系社會應該沒關係 祖父母的順位比叔伯高正常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1:59:00
再加上他老爸又授監護權給阿罵,所以一開始就是來亂的了
作者: KiroKu ( who)   2012-01-05 12:00:00
除非一開始能證明外婆的身體狀況已經無法扶養小孩
作者: abc06 (阿咧)   2012-01-05 12:01:00
還是亂判 外婆根本沒能力養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2-01-05 12:07:00
我只是覺得順便拿這名義募捐要錢= =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2-01-05 12:09:00
緬甸語或越南話也很好啊,給有能力養的人一定比較好,學什麼語言都行.
作者: tesoroisa (hada)   2012-01-05 12:10:00
to iori,你的想法,更讓我慶幸他沒有留在台灣成長。
作者: iori9100 (呵呵)   2012-01-05 12:14:00
to tesor 有你這種崇洋媚外的人 還真慶幸他有出國啊~~
作者: iori9100 (呵呵)   2012-01-05 12:15:00
樓上那些覺得外婆沒能力養的人 也會讓你很慶幸嗎?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2:19:00
這CASE一開始阿罵就有監護權了,因為吳老爸給出來的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2:20:00
除非阿罵主動放棄,不然是不會輪到台灣這邊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2:21:00
不覺德國人收養不好,給有能力養的人+1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2-01-05 12:24:00
不管怎樣在臺灣募款真的很詭異= =回來玩玩勒…
作者: shiaochu (眼鏡行千金5566)   2012-01-05 12:26:00
這募款很莫名奇妙且很鳥+1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2-01-05 12:41:00
外婆是比叔叔親沒錯阿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2-01-05 12:44:00
這募款也太怪了吧= =
作者: edina (席那)   2012-01-05 12:45:00
募款一塊錢都莫名其妙啊 他要回來有什麼了不起嗎
作者: pierides47 (= =)   2012-01-05 12:50:00
募款超怪的= = 都18了不會自己賺錢喔
作者: penelope (潘妮洛普)   2012-01-05 13:00:00
募款超無腦 捐錢的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34:00
.....我指正一下,吳憶樺的案子是原本是吳登樹和Marisa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35:00
夫妻有監護權,但妻Marisa死後,漁夫吳登樹工作無法兼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36:00
顧小孩,遂在2000年11月在巴西授權給祖母行使監護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39:00
後吳登樹猝死,表親擅自宣布自己有監護權並扣留護照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41:00
按我國民法1094條,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以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42:00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案例無)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吳系台籍外公婆)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43:00
再加上吳登樹早就在巴西授權給巴西祖母監護權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44:00
按民法的法理本來就是給巴西外婆才對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48:00
並可由02年,03年高雄高院將抗告駁回,裁定巴西祖母監護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13:50:00
獲得一證,吳家擅自扣留護照以血親無限上綱本就可議
作者: rici ( 飛飛 )   2012-01-05 14:03:00
我也覺得募款很怪耶 那這樣是不是大家都需要募款才能回家?!!!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2-01-05 14:09:00
募款給他們全家來台灣玩???!!!要玩不會自己賺嘛????
作者: pd3mnd (金木/琲世我兒子 +皿+)   2012-01-05 14:11:00
M大專業!
作者: yshin (心歪歪)   2012-01-05 14:42:00
推midas專業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2-01-05 17:13:00
感覺吳家把小孩當工具了 連小孩狀況都不知?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2-01-05 17:54:00
我也覺得吳憶樺在國外生活並不會比在台灣差...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2-01-05 17:55:00
況且那是她外婆,怎麼牽都還是比叔叔還有資格拿到親權不過我不會捐任何錢給他們,而且他們也沒資格募款印象中這是違法的...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2-01-05 17:56:00
需要捐助的人那麼多幹麻捐給吃的飽穿的暖的人?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2-01-05 20:29:00
我也覺得150很奇怪 很像在炒作 而且對方親 人根本不知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2-01-05 20:31:00
回來當然歡迎 但某單位獅子大開口要150萬就很怪啊 需要好好解釋一下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2-01-05 21:04:00
募款中部分經費是要添購卅部電腦送給他社區學校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273971.shtml
作者: nbmrockon (Galaxie 500)   2012-01-05 21:24:00
淪為工具令人同情,但憑什麼募款我看不懂。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2-01-05 21:30:00
SC-55-070421-18 您可以幫他一點教育及衣服治裝費用
作者: 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   2012-01-06 00:33:00
但他不是已經滿18了?而且這次募款是為了交通費和那個專案內容感覺沒有關係啊?
作者: LiuShine (( ′-`)y▂▂▂ξ)   2012-01-06 08:50:00
阿不就跨國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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