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7/1 edit) 板規修正草案開放討論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8-06-20 01:54:52
各位板友好,
前陣子板上一篇討論 BTS Mic drop (remixed by Aoki) 引發「到底怎樣算西洋音樂」的
爭論,且版上也陸續有數篇文章踩在板規第一章第一條的灰色地帶 (詳見 #1R8pdaTA
#1Q5hImtQ ) 。面對這種情況,有非常多的板友建議將板規定的更清楚一點。因此我日前
有發文徵詢過大家對板規修改的意見 (見 #1Q73XK8n )。
本文是整理之前大家給的意見後,擬定的板規修正草案。
板規草案會放在這邊給大家留意見 2-4 週。視情況,依照大家意見補足缺漏之處後再上
路。
綠色字為本文第一次發布後,再修改過的部分。
作者: ricky785785 (顆顆)   2018-06-20 02:09:00
推推
作者: OPPAISuki (OPPAISuki)   2018-06-20 02:13:00
那王詩安唱英文歌Home算不算?王詩安是荷蘭人吳亦凡唱英文歌Like that算不算.吳亦凡是加拿大人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0 02:27:00
照現在這個邏輯like that 跟home的確都不算但討論like that登上美區iTunes冠軍就算
作者: fobqoou (fobqoou)   2018-06-20 07:24:00
推樓上,也推版主用心整理
作者: hsukai (KAI)   2018-06-20 08:42:00
想問一下板主我那篇文為什麼算踩在灰色地帶呢?那首歌不像其他板友提到的翻唱只是表演性質的翻唱而是有重新編曲、配唱、上架數位串流平台甚至還有編舞、拍攝MV的作品文章重點也是放在歌曲本身而不是歌手我不覺得有踩在灰色地帶的地方
作者: kim1998 (金女士)   2018-06-20 10:29:00
作者: iamseanx (親愛的sana男友)   2018-06-20 10:40:00
承樓樓上所說,TWICE - I Want You Back 也是同樣道理,是一首嶄新的呈現,不是演唱會普通cover硬要放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8-06-20 10:57:00
版主的意思應該是以先前未明確定義的板規來說算灰色地帶現在修改之後應該沒有問題吧(?
作者: stanleymao (史坦利毛)   2018-06-20 11:07:00
請問「作品是否>50%」的作品母體怎麼算?以吳亦凡為例,以中文wikipedia來算他的英文歌比例為33%(6/18),但以iTunes台區+美區來算則是70%(7/10),請問要怎麼認定?而且從他的例子可以看出,wikipedia和iTunes的歌曲數量都是各有缺漏的,請問怎麼認定?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8-06-20 12:20:00
我覺得twice那首算西音範圍內呀只是沒有西音味道而已XDDD
作者: iamseanx (親愛的sana男友)   2018-06-20 13:37:00
所以一堆反韓的趁機出來噓啊
作者: jnigh (少俞)   2018-06-20 13:56:00
twice ! 滾吧
作者: LadyCaca (Caca)   2018-06-20 14:01:00
此板原地解散
作者: anjohn (安囧)   2018-06-20 15:03:00
一堆人說啥翻唱也能貼?根本不是問題,歌曲本質還是英文啊
作者: zxacoo88 (HAIJIN)   2018-06-20 15:10:00
翻唱就是二創了吧所以沒問題只是討論重點要在歌本身這樣?
作者: LadyCaca (Caca)   2018-06-20 15:52:00
只要是英文歌都開放討論會怎樣嗎,不是有兩個板主嗎?另一個板主不管板的話,那有在辦活動嗎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8-06-20 15:55:00
現在不就是開放討論的意思嗎XD (還是我理解錯音樂作品相關二創音樂,有混和西音與其他地區音樂者,可討論。
作者: LadyCaca (Caca)   2018-06-20 15:57:00
要跟上次一樣討論半年嗎XDDDDD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8-06-20 15:57:00
不是啦 我以為版主的定義就是放寬了(?
作者: LadyCaca (Caca)   2018-06-20 16:01:00
是放寬了啊,自由心證的50% 80%,笑噴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8-06-20 16:18:00
碧昂絲唱中文歌也能貼真的很其怪,這裡是西洋歌手版嗎?
作者: zxacoo88 (HAIJIN)   2018-06-20 16:26:00
碧昂絲唱中文歌我覺得是被歸類在討論中的西洋歌手相關而非西洋音樂相關。畢竟中文歌應該不是西洋音樂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0 18:02:00
我個人是覺得昂絲唱中文歌跟艾怡良唱英文歌 都可以算啦 這樣比較方便 而且這個版也沒有擠到要那麼限制發文
作者: DREW (曖曖內含光)   2018-06-20 18:59:00
Twice條款,get!
作者: meow83712 (喵)   2018-06-20 22:54:00
推用心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0 23:09:00
不斷有類似文章有爭議就是因為版規不明確啊!版規如歸明定西洋歌手/西洋歌滿足一條就夠了文章就不會有任何爭議了不是嗎?啊不過有人會說這樣就什麼都可以po版面會很亂 嘻嘻
作者: anjohn (安囧)   2018-06-21 00:06:00
不等於但包含啊,為何不能討論亞洲歌手唱的英文歌?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1 00:35:00
邏輯問題 一但明文規定那些都不再叫「灰色地帶」 就像海岸線往前漲那些原本濕濕黏黏的沙通通被納進海裡現在這個版規我自己覺得滿明確了 但看推文還是一樣很多灰色地帶啊滿推anjohn說法 難道twice唱I want you back不算twice唱西音?
作者: kim1998 (金女士)   2018-06-21 01:07:00
那韓國歌手唱英文歌幹嘛不去討論韓樂的版討論就好了 跑來西音討論幹嘛?不解
作者: shiwa   2018-06-21 01:45:00
推推 覺得定義的夠清楚了
作者: monoceania (唯一的海)   2018-06-21 03:45:00
我覺得部分人是怕西音充斥太多灰色地帶文章 那就參考別板 一個月4篇或兩篇之間隔25篇之類的
作者: Snowmiss   2018-06-21 08:07:00
? 1.我對西音的邏輯是歌曲>專輯>歌手本身 所以Twice所翻唱的I Want You Back 歌曲本身是西音(Jackson 5為原唱) 內容本身可以討論各種cover和翻唱; 2. 我認為國籍有些偏頗 如果孫燕姿或者JJ (新加坡人, 官方和主流語言是英文) 有發行英文單曲, 為何無法納入討論. 同理的, 如果台灣歌手創作鄉村歌手, 鄉村板可否拒絕; 3. 我無法認同Bee 唱中文就是西音而孫燕姿唱英文歌/其他西語就不是西音; 4. 在這條款下是否會連同cover artist都一同抹殺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8-06-21 08:11:00
純交流不好嗎? 為何非得一定要定得死死的?以另一板為例來說倒沒那麼嚴格只要是翻唱無論什麼語言都能夠貼(只要是該國藝人都可以)偶爾逛板我也能發現不同首好歌,像很多西音都是我聽其他藝人翻唱才進而認識的,我倒覺得沒有什麼不好。如果在西音看到,真不喜歡真不想聽,選擇忽視略過就好了,不太懂為何非得堅決反對其他藝人的作品PO上來。到底是反對這樣的做法導致板上混亂,還是純粹就是討厭特定國家的藝人呢顆顆要是真”擔心”什麼人的翻唱都能擺上來,現在不是在討論該如何拿捏了嗎?
作者: Paperwhoder (Banana)   2018-06-21 08:42:00
舉個例子:如果Zedd跟BTS合作一首原創曲,非remix,但唱的語言佔多數都是韓文,請問這算什麼類別呢?
作者: jnigh (少俞)   2018-06-21 10:05:00
作者: Coldplayer (酷玩人)   2018-06-21 10:24:00
樓上不要這麼仇韓啦!雖然我也是 嘻嘻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8-06-21 10:32:00
說個笑話:英國研究。 XDDDDDD這是公板也不是你自己的個板,單純因為個人喜惡來判斷,本身就帶有偏頗來談這些不會覺得挺好笑的嗎wwwww
作者: JMsjams (雞米的果醬)   2018-06-21 11:08:00
欸 貼英國研究的要不要去檢查一下啊 看完我都差點以為你哈韓了真的好奇平常只會仇韓 然後要討論時又沒有什麼建樹的人到底人生還剩下什麼功能呢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1 11:59:00
完全不懂韓國有啥好仇的西音的確不等同英文歌 林俊傑寫了一首英文歌的確可以不算西音 但他如果翻唱ed然後說不算西音我覺得太牽強反正如果通通從寬這個版就會很多垃圾文很亂的話那早就亂了 歐美歌手也是一天幾十首歌在產出
作者: zxacoo88 (HAIJIN)   2018-06-21 12:52:00
想問標題打原唱(XX翻唱下收),內文放原唱然後順便放亞洲人韓團翻唱這樣版主怎麼看?
作者: jnigh (少俞)   2018-06-21 14:52:00
我只是疑問?版規都訂出來了...幾個還在那邊盧洨洨(看來證實是真的
作者: choosin (秋心)   2018-06-21 15:10:00
我只覺得西洋音樂定義第二條會搞死自己 發文討論前還要對歌手做身家調查 另外篇幅比例執行面不容易 也很容易傷害認真討論的人 為了防止鑽漏洞的人而耗費這種成本值得嗎?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1 15:33:00
標題不是就寫了開放討論??不知道是誰智商偏低
作者: jnigh (少俞)   2018-06-21 15:44:00
不滿規定就滾回你們韓版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8-06-21 15:45:00
說真的仇韓的人才是智商偏低吧XD整天在那邊把人當假想敵,說要開放討論也可以謾罵這裡也不是你的專板在叫誰滾蛋呢?規定還沒確立連版主都說要討論的狀況下也能叫人滾蛋,真是有夠奇葩I eabt you back本身就是一首符合西音板定義的西洋歌,結果只因為唱的團體國籍不是歐美就不能列,實在是不合理所以在現行規定下,是否歐美youtuber或是其他非歌手歐美知名人士的cover怎樣都可以貼,而亞洲流行藝人的cover就是不能貼?這樣單純以國籍來分類並不公平也很奇怪*want該定義的應該是怎樣的歌曲可以算是西洋月而被貼進來討論吧因為從唱的歌手來定義遠比從歌取本身下手來的困難
作者: Snowmiss   2018-06-21 17:21:00
話說紐澳歌手可否納入”西洋”的定義?
作者: smooth000 (titanium)   2018-06-21 17:24:00
我覺得可以非收錄在正式專輯的翻唱放在置底專區用推文推薦,不論是哪國人唱的
作者: herohoney (Rihanna是我女朋友)   2018-06-21 17:38:00
真的覺得有些人生病了...平常應該都活在陰暗角落沒人理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8-06-21 18:05:00
呃這是在認真討論,一個不明究理跑出仇恨論然後叫別人滾真是問號
作者: hsukai (KAI)   2018-06-21 18:05:00
TWICE的確是韓國團體沒錯但是她們翻唱了一首符合版規修正草案定義的「西洋音樂」板主卻不能明白為什麼我會想把這首歌貼上來和大家分享難道板主認為這首歌比起「西洋音樂討論板」更適合貼在「韓國流行音樂板」嗎?板主認知的西音板是「提供喜愛西音的朋友一個互相交流的空間」難道這首翻唱曲不適合拿來交流討論嗎?如果今天TWICE出了一首原創英文歌我可以理解那首歌更適合韓樂板而不是西音板但這首歌並不是TWICE原創的英文歌我前面推文也提到了我認為這首翻唱和其他板友提到的翻唱的不同之處難道同一首歌換人唱了定義也不同了?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8-06-21 18:06:00
這裡是西洋音樂公板不是你的個人小天地叫別人滾真的很好笑wwwwwww
作者: lin881102 (彩虹)   2018-06-21 18:16:00
推版主用心><個人是沒意見(但通過的話我就要來貼BLACKPINK翻唱的sure thing了)
作者: nttu94310 (咖啡)   2018-06-21 18:17:00
所以少女時代出來打美國市場的 The Boys不能貼嗎但假如她們上了某脫口秀或大獎表演就可以貼?
作者: ayuta7817 (Ayuta)   2018-06-21 18:26:00
原則1的部分 直接以歌手發展地區(即唱片label所在地)來判別應該比國籍來的單純?畢竟無論國籍要在歐美語系國家活動都是要演唱該語言翻唱曲 以"原曲"必須是西洋音樂(符合原則1)且文章討論篇幅以西音為主來納入原則2中呢?例如TWICE翻唱西音 文章都在寫TWICE方面的事則不可po 但若內文是關於原曲則可以po 例如原曲/原唱的背景故事與啟發讓她們想要翻唱
作者: fobqoou (fobqoou)   2018-06-21 20:40:00
推kim大,真的想貼twice唱I want you back其實可以去韓樂版,因為定義很明顯,她們就是韓團,貼那裡爭議也比較少啊,而且這樣他們的粉絲也比較能討論吧,貼西音,粉絲不同就很容易引起爭議,這裡平常最常討論的都是以西洋音樂跟西洋歌手為主,突然出現主流非西洋音樂的亞洲藝人就會覺得不太對勁(沒有要戰的意思,只是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1 20:41:00
叫別人滾回韓板真的是笑死 這邊有多人少人是韓板過來的?
作者: fobqoou (fobqoou)   2018-06-21 20:43:00
再不然就是,要貼可以,但貼文內放原版的歌做對比?有對照會比較不那麼突兀…吧(?)這樣討論應該也不會讓人覺得焦點模糊了,除非有心人要歪樓,那就真的避不掉
作者: jnigh (少俞)   2018-06-21 21:14:00
很多韓版過來?盧的不就你這幾個帳號而已...少這幾個帳號西音版還是可以很熱鬧(韓版不就好棒棒
作者: Paperwhoder (Banana)   2018-06-21 21:34:00
jnigh 應該已經犯2-4了吧,沒有意願認真參與討論,只因個人喜惡表達意見,這是公眾板不是個板,你的意見重要其他人意見就是垃圾,直接指示叫人滾,這個不算惡意嗎
作者: stanleymao (史坦利毛)   2018-06-21 22:18:00
推Snowmiss & choosin。建議板主暫緩這次版規修訂,現在看起來就是完全無共識。
作者: iamseanx (親愛的sana男友)   2018-06-21 22:24:00
沒有共識也先桶jnigh吧,版主開一個討論空間,你叫人滾,是多高尚?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魯魯)   2018-06-22 00:08:00
最好笑的是我根本很少聽韓樂還要被說滾回韓版XD 我駐在西音版的時間應該比你久吧jnigh 這篇文看到很多這個版常見的ID在一起討論想讓版規更完善 倒是幾個很少見的ID一直想找架吵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6-22 01:27:00
這樣江南style算不算西音阿....真的很難分還有緩緩翻唱despacito算不算?
作者: iamseanx (親愛的sana男友)   2018-06-22 08:31:00
版主抱歉,但我沒有人身攻擊啊,我只是質疑他
作者: anjohn (安囧)   2018-07-07 01:01:00
舉我自己本身的例子來說,我自己只會逛西音版,但看到日韓亞洲區的翻唱英文或是新創作英文歌都會點開看看,如果說只限於在那個區域的板才能討論的話,我根本就不會看到這類資訊,加上這類本來就是少數中的少數,完全不覺得會干擾到其他正常西音歌手的討論空間,我是這麼覺得啦。當然我也是不可能去逛日音、韓音就為了聽他們的西音歌
作者: leslilianne (SSDD)   2018-07-11 18:04:00
認同目前的草案。訂定明確一點比較不會有爭議,不然真心要亂板也是有方法製造麻煩,又或是本來文章是要分享,可推文變成謾罵吵架,這樣看了也很煩...他板可以張貼的cover或remix未必一定要來西音板。謝謝板主努力改善板規,辛苦了。
作者: me464515 (happycow0512)   2018-07-12 07:49:00
西洋歌手只要是西洋歌手就能貼嗎?假如西洋歌手翻唱韓文歌曲等等(整首<50%),我覺得不無可能,文中也表示Beyonce唱中文歌就屬西音版的討論範圍,但中文的比例不能>5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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