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anlun 水桶 20 日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8-05-14 01:28:20
判決主文:fanlun 水桶 20 日
判決理由:fanlun 不符買賣文資格,發表買賣類文章。
不符買賣文資格而發表買賣文違反板規第二章第十二條第一項。依板規第二
章第十二條第八項之規定,需處7日以上30日以下水桶。依照之前判例,
( #1QtTIkC3 )本次判決此項違規水桶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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