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絲槓上YouTube 網紅不付重製費還被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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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創作歌手泰勒絲2016年帶頭槓上YouTube,聲討平台縱容盜版且任意使用音樂,卻沒
有支出相對應的報酬,隨後多達185名藝人與數家唱片公司跟著響應。
由於歌曲MV即使在YouTube擁有上億點擊量,收入只會分給影片權利人,以至於多年來
YouTube只於2016年,支付給音樂創作人一次相對微薄的「公開傳輸權利金」。
反觀台灣,2015年上映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主題曲〈小幸運〉,是華語流行音樂第一
首在YouTube瀏覽量破億的歌曲,僅單支官方MV在YouTube點擊率就超過1億6千萬次。
作曲人Jerry C向本刊證實,他的〈小幸運〉作曲總版稅收入約300萬元,主要來自實體專
輯銷售、公開演出、付費音樂串流平台等。今年YouTube首度支付他一筆公開傳輸權利金
,卻僅有12萬元,重製費則是零元。
但像TGOP這群人、谷阿莫等網紅,卻是靠二次創作「重製」音樂或影片走紅。知名
YouTuber囧星人曾透露,她專屬頻道影片只要被點閱一千次,就可分到一美元(約新台幣
30元),為此YouTube的母公司Google還祭出獎勵計畫,要為網紅爭取更多廣告分潤。只
是網紅得到利益,在二次創作前,卻沒支付給創作人該有的重製授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