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z910115 水桶 7 日,警告一支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8-02-11 01:24:41
判決主文:ez910115 水桶 7 日,警告一支
判決理由:違反板規第二章第十一條。問歌文提供之資訊嚴重不足,且完全刪除格式。
加註: 警告紀錄時間為 180 日,警告期內違反本板板規,視同多次違規。
警告時間紀錄於板規文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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