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景美愛買 機車車位要收費了

作者: shanyaochung (shan)   2019-09-07 17:41:01
景美夜市 (1170格)
https://i.imgur.com/0UQgQo3.jpg
北市9月大變革!市府轉運站、景美夜市商圈 2072機車格納收費
https://bit.ly/2kx7LBR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停管處宣布,為有效管理機車停放需求,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市府轉運站902格
及景美夜市1,170格,共2,072格機車停車格,將自108年9月2日起納入收費。
目前台北市已有信義商圈等14個區域機車停車格納入收費,停管處指出,考量本市具有台
鐵、捷運、公車、客運等充沛大眾運輸資源,為增加路邊停車周轉率,減少長期占用,市
府轉運站及景美夜市將成為本市第15及16處納入收費之區域。
停管處表示,為改善收費區域機車停車環境,收費前除設置收費牌面並夾單宣導,設置於
道路旁之機車停車格亦將設置回復式導桿以減少機車因推擠溢出停車範圍,停管處也會進
行道路及人行道停車空間調整增繪停車格,本次收費範圍市府轉運站及景美夜市等周邊總
共新增機車停車空間109格。
此外,機車自主登錄智慧繳費享單單折5元活動持續推動中,108年12月31日前可下載「路
邊好停車」、「車P-首都方便停」APP或於LINE搜尋「國雲停車」LINE帳號登錄車號,停
妥車後掃描收費牌面下方之QR-code或直接點選路段,完成手機登錄開單後,以「歐付寶
」、「街口支付」「LINE Pay」等APP完成繳費,即可享有停車費5元折扣優惠,歡迎民眾
多加利用。
補充 新聞沒提到的部份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景美夜市周邊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08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10
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景中街(羅斯福路6段-景興路)、景文街(景中街-景文街142巷)、景
美街(景文街-景後街)、景後街(景中街-景興路)、景興路(景中街-景美街)、車前
路(羅斯福路6段-景文街)、景中街30巷(景中街-景後街)、景興路202巷(景後街-景
興路)、景興路238巷(景後街-景興路)、景文街103巷(景文街-景後街)、景後街149
巷(景後街-景興路)、景興路282巷(景文街-景興路)」路邊機車停格位、機車彎及人
行道機慢車停放區。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機器腳踏車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2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
,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8時。
四、實施日期:108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
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
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
必要之工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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