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補充一點,以免各被誤導說這幾篇文章是反對軍隊。
台灣有軍警經驗的人之間流傳一個玩笑,表示
「軍隊/警察就是一個國家最大的黑幫」,原本是嘲諷軍警內部的腐敗與濫用權力,
但這話倒也雖不中亦不遠矣。
近代社會學開祖之一的馬克斯.韋伯(Maximilian Emil Weber)將國家定義
為一個「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地位」的實體。
這可以解釋為,雖然軍隊跟黑幫為首的各種原始暴力組織,組織型態如此接近,
但現代軍隊則服從一個合法的權威,使用武力(暴力)受到很多制約,這才
保有其正當性。
西方古諺:
"The sword without the scales is brute force, the scales without the sword
is the impotence of law."
「無秤之劍為殘暴之力,無劍之秤為無能之法。」
正義擬人化的正義女神象徵就是寶劍跟天秤,意思就是武力與公平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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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逸脫制約,濫用暴力的軍警,就失去其正當性,與盜匪無異。
但人世間的規則是人訂的,當國家政府為一群狂熱分子把持,政策就是濫用暴力時,
軍警也就是成為其頭號打手,而且軍警慣有的保守政治傾向,
常會讓其成為大幅放寬軍警權限的政權之熱心維護者,這可就讓沒有武力的升斗小民
難以抵抗了。而這類慘劇在歷史上已經上演過很多次。
不過就像前面說的,正義需要武力才能執行,最終能夠對抗不當暴力,往往也只有
具正當性的暴力,不過這打起來還是要流很多血。不僅原本可能雙方各執一辭
都多少有點正當性,一旦僵持不下,最終往往手段變成目的,
殺紅眼後,就算原本有正當性的勢力,往往也向慘無人道的暗黑兵法出手,
這就分不清楚誰是誰非了。
而且讀歷史,後人總免不了以今非古的傾向,在古代當時可能是合適的武力基準,
到了後代就變成過度殘暴。像是古人執法,刑求跟酷刑都是很常見的,處刑甚至
是要一族殺光光。
但如果過度以當代當事人基準解讀事情,讀到後來你也會陷入一種時空錯亂,
分不清楚誰是誰非,砍腦袋斬首示眾似乎變成家常便飯,五馬分屍或兩樹分屍,
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進城搶三天,那不是常識嗎?
異民族異教徒不就是打贏了先男人殺光女人姦光,小孩洗腦改宗,未來沒有
異民族異教徒也就沒有問題,最終解決方案!
當你陷入這種思考,那你離戰場暴行的從犯幫兇大概也相差不遠了。
有個帶諷刺性的戰史俗話說,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一萬人就是英雄,
這類英雄他們也是有支持者的,可能就是你。
所以心中自己立下個底線,維持暴行就是暴行的認識,非常重要。
如果哪天各位必須道德檢視自國軍警是否濫用暴力,甚至自己就是軍警,
請維持這種認識,不要跟著一起向下沉淪。
雖然砍人頭放上網路社群的行徑,在中東極端組織跟南美黑幫之間
還是蠻流行的,耍狠立殺威在一部分地下社會中確實有市場,
知道一點門路可以輕易找到幾GB的殺人影片,不過一般社會大眾還是會
狂噓這種古典恐怖暴行。
軍警跟黑幫只是一線之隔。但這線可得掌握清楚。
或者用我說的話說吧,最可怕的可能還不是城管打人或軍警殺人,
而是你就正在幫城管打人跟軍警殺人。
舉發同僚的不義行動很可能讓你被視為組織叛徒甚至是追殺全家,
但請至少跟自己的良心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