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清朝的農業稅率低的可憐(<5%),
: : 日本人均負擔約為清朝的五倍以上,
: : 但是日本人繳稅後的所得卻比清朝人稅前的收入還要高,
: : 可見兩國人均生產力的差距,
: : 這也是為何日本的民變比清朝少很多。
: : (日本的農業改革比清朝成功很多)
: 這個應該是搞錯了,或者說,因為清朝根本沒有甚麼農業改革,所以日本好像「
: 成功」了。但是這是一種甚麼樣的成功呢?1873年地稅改正以後完全收現金不收實物
: ,使得本來就已經相當沉重的實物賦稅在換取現金時又被剝一層皮,這個負擔大約是
: 農民收入的25~30%。這對佃農和自耕農影響很大,但對地主則沒有影響,因為地主可
: 以把負擔轉嫁給佃農。結果就是地稅改正後一連串的農民破產、土地拍賣並集中於地
: 主手上、原本尚有自耕地的農民越來越多佃耕地主的田、乃至於完全淪為佃農的進程
: 我們還可以從選舉人口(依繳稅多寡而定)的變化來觀察這個貧富差距拉大的情形
: 。當時繳納地稅五日元以上者擁有選舉權,十元以上者有被選舉權,這兩個資格的擁
: 有者都快速降低[3]:
如果以主要農作生產力和產值為標準,來檢視明治政府這一系列的農業改革措施的話
明治政府表現算是相當亮眼的,花了半世紀的時間成功地翻倍了農業產值
同時經濟轉型推動了工業化,在諸多未開發國家的經濟史中
近代日本不失為一個很好的典範
先從最表面的統計數據開始看,根據國際機關SCAP的天然資源部門出版的書籍
"Crop Statistics for Japan, 1878-1946",下面列出了1880~1940期間
日本六種主要作物的產量和實質農業產出,以1881~1890為基期:
期間 六種主要作物總產量 實質農業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