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安] 關於 同情

作者: midorigawa (綠川)   2023-11-24 17:48:55
午安 汪踢
對!又是我!沒完沒了的菜比巴
https://i.imgur.com/nfSpjW3.jpg
被學長嗆毛長齊了沒
對不起!是我的問題
我不應該給學長丟臉難看
https://i.imgur.com/ar6zjaE.png
所以我又來騙取同情了
誰叫我是單親、單身、死心眼
想請學長再教育一下
https://i.imgur.com/lTMqIXT.png
學長,不是很厲害嗎?
教教我吧…哪怕只能跟上你1%
今天三篇要寫好寫滿已經不容易了
還得圖文並茂才能達到您的標準
我文字編輯不良、有閱讀障礙
眼睛視力不好、腦袋有洞又灌水
聊天都難以持續、持久
對方都以為我是南寮人…
沒辦法…學長千篇一律都有信
我再怎麼換、怎麼寫都沒信(哭
問安兼問問有沒有人要同情我
不然學長不來,我覺得我好口連啊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播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及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個大家斟酌著看吧
酸歸酸
該把持的分寸自己拿捏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作者: ce1337 (Shinee)   2023-11-24 18:16:00
好羨慕學長每篇複製貼上都有信QQ
作者: miacat (咪咪將)   2023-11-24 18:32:00
真假有信!?
作者: lostheaven (lost-che)   2023-11-24 19:05:00
跟淡水阿嬤一樣真的存在
作者: cobras0321 (我是娜姐)   2023-11-24 19:09:00
菜蟲 認真打內文不要罐頭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3-11-24 22:59:00
還有第311條第三項關於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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