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晚安
容我娓娓道來
今天收到了一份來自臺北地方法院的信件,信件的內容是一張有關於性騷擾案的不起訴書
。
2個月前,9/18日晚上大概9點多,我跟女友吃完晚餐要從忠孝復興捷運站搭乘捷運返家,
剛上車就發現有一個空位,於是我女友便坐了下來,而我則是站在她前面跟她聊天。
這時,坐在她右邊一位年約60歲的中年男子突然伸手撫摸她的頭髮,接著又伸手去觸摸坐
在她左側的一位女士。
我女友發現不是我在觸摸她的頭髮,第一時間受到驚嚇就站了起來,我先詢問她是否認識
這位先生,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接著為了不要冤枉無辜者我也詢問了那位女士是否認識該
名男子,得到的答案也是否定的。
我當下立即喝斥該名男子:「你為何要碰觸我女友?你認識她嗎?」,得到的答案是不太
具有邏輯性的:「認識阿,她是我嫂子」,於是我立刻要求該名男子不要離開,我要請站
務人員來處理。
接著我按下了車廂內的緊急通話按鈕並告知相關情況,站務人員便於下一站忠孝新生站上
車協助處理,站務人員要求該名男子與我們一同下車以釐清案情,但該名男子堅決不下車
,強調其目的地是善導寺站,他到了才會下車。為了不要損及其他旅客的權益,站務人員
便決定讓車開到善導寺站再行處理。
該名男子到了善導寺站便跟著站務人員一同下車,我們也一同前去釐清狀況,同時我們也
請那位被觸碰的女士幫忙作證(感謝這位不知名的女士),站務人員分別跟雙方進行談話
以了解情況。
我在跟女友溝通之後的結論是:如果對方願意道歉,我們可以不追究。沒想到對方完全不
承認他剛剛所作出的行為,甚至是揚言要告我們誣告。
既然對方不願意道歉,我們就決定循司法途徑解決,於是我們就被站務人員帶到候勤室等
待轄區員警到來,在等了約20分鐘後,轄區員警來帶我們到轄區派出所製作筆錄,在要離
開捷運站時我聽到了爭吵的聲音,似乎是該名男子不願配合而與警方發生衝突。
在我們到達派出所後不久,該名男子也被警方上銬帶了進來,接著便是做筆錄,我作為主
要證人也留下了一份筆錄,整個過程耗時頗長,我們約莫10點左右抵達派出所,做完筆錄
跟必要程序後大約12點45,該名男子因為酒醉不適合做筆錄,所以是比我們要早離開派出
所的。
在那之後就一直沒有收到任何的消息,直到今天收到不起訴書。
我清楚知道這種情況不適用跟騷法,跟性騷擾防治法的要件也不相符,不起訴的可能性非
常非常高,但我還是很不爽。
我相信這個人一定有得到一點教訓(被上銬帶進警局、花錢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但難免
會覺得我們沒得到該有的公道。
在這裡要呼籲大家,如果你/妳遭遇到類似的情況,不要害怕,只要你/妳願意求助都會有
人願意幫助你/妳,現在的社會也越來越重視性騷擾的相關問題,只有當我們都願意勇敢
站出來對抗這些事情,才能讓社會上這些性騷擾的事件越來越少。
我知道,可是沒意義,撫摸頭髮在法律上就是不符合性騷擾的要件秋香要注意安全~
可以提出申請 理由書再補上 偵查庭階段對方應該沒請律師
性騷擾要件的第一點就是惹 再議狀內容以認事用法有誤跟濫用心證的方向去寫
不要太相信你以為的司法 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會100用心
主要是我女友希望到此為止,不然我個人是不想善罷甘休的
作者:
sardine ( )
2022-11-23 00:36:00真可怕
作者:
ryo923 (Tzecheng)
2022-11-23 00:41:00真男人,你女友可以嫁了
作者:
hznws (安安你好我是安安)
2022-11-23 01:03:00辛苦了…希望大家都平安QQ 拍拍你 拍拍女友/_\
作者:
sodahaini (沒有的話我晚點再問一次)
2022-11-23 01:56:00有證人 還能不被起訴???
性騷擾防治法第24條構成要件不符,但還是違反第20條25
作者: yyc2008 (MAGA) 2022-11-23 03:00:00
這裡是不能噓,不然我第一個噓你。摸個頭髮是會死嗎?你知道頭髮沒神經嗎?就是有動不動愛告人愛報警的,才助長跟騷法還是性騷擾這種不客觀的鳥法一直被台女所濫用,如同常常在新聞中看到的。你時間是真的挺多的這樣就叫做真男人?我呸,真是笑死人,奇葩論點
作者:
kurtman (誠實豆沙包)
2022-11-23 07:01:00很棒~
哇~果然就是有這種奇葩,該不會也是會在路上亂摸別人頭髮的人吧?
作者:
panqqzhu (★ 布丁☆)
2022-11-23 09:39:00真的可怕欸 推你的勇敢
摸頭髮是不會死啊 但就要讓你摸?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身體界線和心理感受還理直氣壯(?
作者: sfonfon (小胖峰) 2022-11-23 10:00:00
支持原Po作為
作者:
svcgood (塵世中小書僮)
2022-11-23 17:26:00被不認識的人摸真的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