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被主管約談,說沒看到我的認真,都叫交出一些 6 70分的東西,他希望我做到90
分,他覺得我做得到。
可是我其實現在工作都是用利他能在撐,藥效一過會有極度想睡沒精神的過渡期,下午1
點到5點左右我大概只能應付一些不太用腦的事情,要生企劃和稿子我就是用一些小技巧
,或憑著自己的經驗做出勉強合格的東西而已,但就上次出了有點嚴重的錯,所以被約談
了。
我知道自己的確態度應該改,但也有一些先天上的不足(精神狀況),這點我該跟主管說
嗎?有人說過嗎?後果如何?
雖然主管一直有說自己脾氣不好,但約談時我可以看出他雖然不悅,但還是溫和點出我的
問題,我該跟他坦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