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安] 騙砲的人真的會有報應!

作者: luckynn72 (小蘋果)   2019-08-09 00:46:06
晚安
颱風夜
晚上接到一個妹妹的電話
她小小聲點問我「有沒有空,可不可以聽她說話」
「當然沒有問題」
結果她就整個崩潰大哭了
前陣子她認識了一個在中研院的博士後研究的替代役男
聊天聊了三個多月 一直都說是要以交往為前提
結果!結果!
男生從美國參加年會回來後,就急著發生關係
隔天.........
全部的聯絡方式都封鎖
朋友看不下去寫信到內政部跟中研院
竟然出現了!
說要複合!(因為要受到懲處)
萬事都有個BUT!!!
這只是說說而已
複合.........
連真實的電話、住的地方,所有的個人資訊都不願意給
如果真的複合 應該要從男女朋友開始吧
一到女生家就打手遊,也不聽女生講話,沒有聊天
當然也沒有發生關係
可憐的是......妹妹在第一次的時候懷孕了
男生直接叫她拿掉,好像只給了5000元處理
她的朋友們氣到再投書中研院跟內政部
結果妹妹今天收到了法院傳票,男生 他「妨害名譽」
X!!!妹妹上班的地點、住家,騙砲男全部都知道
傳票寄到了租屋族跟戶籍地
現在連家人都知道了
到底是誰受傷啊?
騙砲騙不夠 還是投書中說男生太快啊
「妨害名譽」
是有散佈於眾喔!
騙砲的替代役男
報應等著你啦
妹妹哭到我都哭得更慘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9-08-09 00:48:00
天阿.......
作者: KuoChingKoo (山寨國慶爺)   2019-08-09 00:50:00
媽媽咪阿...
作者: ageempires (程)   2019-08-09 00:50:00
太扯了!!!!!誇張!!!!!!!!
作者: clement1031 (皓呆)   2019-08-09 00:52:00
希望他在地獄爛掉
作者: cocolo60 (@____@)   2019-08-09 00:54:00
在現實就可以爛掉了不用等地獄
作者: guadalcanal (GUADALCANAL)   2019-08-09 00:55:00
好可憐
作者: onewayalone (alone)   2019-08-09 00:55:00
我坦啦
作者: clement1031 (皓呆)   2019-08-09 00:57:00
可以馬上送他下地獄啊
作者: honorstar (Sam)   2019-08-09 01:01:00
那應該要轉去別板 爆料公社或蘋果那類的吧
作者: sjps30607 (台南韋禮安)   2019-08-09 01:02:00
真的母湯
作者: gg01233277 (後發而先制)   2019-08-09 01:03:00
長的帥? 那誰的問題很明顯了找肥宅 應該就不至於那麼容易被騙
作者: hydra3179 (柚木N的N)   2019-08-09 01:07:00
自己也有問題
作者: adaplant (阿達 不累)   2019-08-09 01:08:00
這種放八卦板 很快就散布得到處都是了 目標太小了
作者: maxwell21 (悶悶)   2019-08-09 01:08:00
真的是拉機
作者: jay520 (末日妻)   2019-08-09 01:14:00
夭壽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9-08-09 01:16:00
我不太懂這個是誰比較扯,私人情感鬧到別人的職場還投書到政府
作者: mysteryuu (喔)   2019-08-09 01:16:00
太過分了吧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9-08-09 01:17:00
如果你不只是要取暖 可以試著轉BG或女版看每個人的看法
作者: smartmulder (超氣質閃亮亮陽光美少龜)   2019-08-09 01:18:00
這哪叫私人情感 這是騙砲耶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囉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9-08-09 01:19:00
合意性交都可以說強姦的社會,騙砲的確是很不用負責任的說法跟指控
作者: hydra3179 (柚木N的N)   2019-08-09 01:20:00
絕對不是在檢討,我是在訕笑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9-08-09 01:22:00
不要跟念研所的糾纏太多 一再強調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9-08-09 01:39:00
找人負責很合理,但要知道男生沒有強制內射的權利,要找人負責麻煩走和解調解及訴訟,而不是鬧到別人工作的地方,直接桶過去的後果很簡單。誹謗的但書涉於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不在此限,在談判中不但少了名譽的籌碼跟加重法律上的負擔,她朋友真的是想幫他嗎?
作者: RedLover1009 (RedLover)   2019-08-09 01:45:00
只有一面之詞,誰是被害誰是加害還不清楚
作者: pureguy (純潔)   2019-08-09 01:45:00
我倒覺得這不是在檢討被害人,而是在還沒結婚前就該懂得做避孕措施......另外,法律上沒騙炮規範......所以當你指控對方騙炮時就得有心理準備被男方提告...你投書給媒體前得先想清楚是否會被男方反告ㄧ條我相信以男方個性ㄧ定會反咬ㄧ口
作者: LT26i (圖書館)   2019-08-09 01:49:00
懷孕了就生下來吧,畢竟是小生命,上法院也可拿來當籌碼
作者: pureguy (純潔)   2019-08-09 01:50:00
另外這跟外表無關,認為台灣在兩性教育上該加強....我是建議拿掉,否則苦的是女方.....
作者: RedLover1009 (RedLover)   2019-08-09 01:52:00
這是一個標準當事人被自以為正義的朋友害慘的例子
作者: pureguy (純潔)   2019-08-09 01:53:00
女方在法庭上毫無勝算.....以實例來說,有人被性侵也有證據,但卻敗訴的案子是有的,原因不外乎是男方請律師擺平,以你朋友非性侵案更難贏我只能說請女方放下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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