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推文寫貼對話會被桶,但是我認真看過板規好幾次,這一點是附加在板規第七條之下
。
也就是「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散播真實資料」(但資料經雙方同意是可以po的)。
所以我其實對這點有點疑問。
是全部都禁還是引戰、帶恩怨才有禁?
我印象中會有這一條是因當時汪踢版主群是希望此版合樂而設(與禁止噓文同理)但印象
中後來有某任版主砍的非常兇
所以想請問版主群們關於這個部分是我解讀錯誤還是原本就是全面禁止呢?
是否有像之前HD版主寫的那個禁徵異性的範例供參考
如果版主們覺得這個問題不合適的話,我可以自刪。
感謝辛苦的版主群 午安
作者:
Suzuhi (沁)
2017-09-14 12:26:00推文注音沒關係喔~
作者:
Suzuhi (沁)
2017-09-14 12:36:00用編輯文章回覆推文算內文,但如果是用推文方式回覆就可以用注音
作者:
Suzuhi (沁)
2017-09-14 12:42:00對啊,用推文推自己或別人注音可以只要用編輯文章回覆,那個就算是你文章的內文,所以不可以用注音
其實因為這邊討論不是不可以 只是要有結論鄉民知道的 不見得是版主執行的標準所以還是以寫信跟版主討論來的有效益
作者:
aka79019 (阿å¡)
2017-09-14 13:00:00還好我都只發問安文 所以不會踩龜
你說(但資料經雙方同意是可以po的) 這是不是沒看清楚啊第一點屬於個資吧 隨意散布會有問題至於你說對話那條 只有水球紀錄作成簽名黨除外對話屬於私人吧 就不要拿到板上公審
作者:
Amiaokay (Amiao)
2017-09-14 14:07:00你是不是被借錢了?!
恩跟怨都是啊 你放閃的對話 有考慮過其他單身的嗎?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17-09-14 14:13:00
寫信給版主比較快 水桶都是版主管 你在這討論也不能改變什麼某任版主有說版規有''附錄'' 電腦版才看得到貼上對話 再附註 經本人同意 應該不會被捅吧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17-09-14 14:21:00
好像是文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