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作者: ICEERIC (Joe Romo)   2015-06-06 09:16:45
※ 引述《ellech05 (Elle)》之銘言:
: 很多醫院都有規定住28天就必須轉院或出院
: 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要住院,又想住在原醫院有什麼方法嘛
: 請問有人可以分享一下這方面的經驗嘛
: 原po女大生,謝謝你們
妳好,通常這種情況,要找個好ㄧ點的主治醫師,如果他願意讓病人多留幾天,就比較好
辦,不然就是以病情不穩定或需要進行其他檢查為由跟醫院溝通,最差的情況是...出現
其他病症或病情惡化...如果可以自費病房費用而不使用健保,好像也可以待久一點。
否則就得先轉其他醫院兩週,才能再回原來的醫院了!
ㄧ點經驗提供妳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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