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太多了,還是直接開一篇來說好了。
一般人定義的幫忙這種事情,通常是指你情我願。
人要有一個認知:沒有人有義務幫你做任何事情,包括你的父母。
沒有人天生就該為了誰去付出什麼。
當你這樣想的時候你就會去珍惜每件事,包括你的爸媽對你的好。
反過來說,你也沒有任何義務去幫人做什麼。你的問題點在於你價值觀的...特別。
你舉的例子很不適合,因為今天當看到有人要死了要救他,
一般人是直接打電話報警叫消防隊,或者有人會上前幫助。
但他們不是因為要得到回報,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是為了心中的那個良知。
環保局的工作人員沒有義務要幫妳搬垃圾,那也不在他們的工作範圍。
所以他們有權利拒絕。
但妳卻因為他們的拒絕而憤怒生氣,然後憤世嫉俗,認為世界是錯的我是對的。
以後任何人叫我幫忙他們都要錢。
小姐妳知道這有幾個專有名詞,一個叫中二病,一個叫公主病,或者可能是併發症吧。
妳覺得世界背叛妳,大家都在戰妳,妳的價值觀沒有扭曲,
那我問妳,妳有尊重環保局工作人員的人權嗎?
在妳內心有把他們跟妳放在平等的位置嗎?
有的話,妳不會這樣想。
不要把「幫忙」無限上綱,就跟很久以前很多人把「自由」無限上綱。
O Liberty! What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 - Madame Roland.
遠離公主,從細節做起。
※ 引述《retsuy ( 黃金左腳,阿貝)》之銘言:
: 因為要搬家 要丟大型垃圾
: 可是我一個女生 沒辦法把大型家具從五樓搬到一樓
: 所以請環保署的人 是不是可以幫我幫
: 他們說不可以
: 我好說歹說 他們就是要我搬到樓下 他們才會幫忙運送
: 可是我真的搬不動阿
: 那樣 要是我要救人 因為怕侵入民宅 我也不去救人嗎?
: 這樣會不會太不近人情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