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作者: FromIpanema (C'est Moi...)   2014-11-03 00:50:43
●46570 s 411/03 s803592000 □ [問安] 睡不著
未滿二十字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如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
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作者: oaoaoaoo1212 (我是老叔)   2014-11-03 00:51:00
真快
作者: Joe1106 (跑動人生)   2014-11-03 00:52:00
安安吶
作者: sunsir (別問為什麼)   2014-11-03 00:53:00
還好我剛刪
作者: mi000731 (M。I)   2014-11-03 0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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