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晚安,汪踢晚安
昨天真是一場誤會
16-24下班之後,回家玩耍了一陣子,怕我同事一個人大夜太無聊,去店裡走走
3點多到了店裡...
「欸欸,妹妹(她都習慣叫我妹妹),妳如果一個人待到早上會不會怕?」
「人我是不怕,我比較怕早上交接打開抽屜,鈔票變成冥紙...」
「我覺得妳應該是沒有問題,四點我回去,妳就待到八點吧...」
於是我就莫名其妙上了四個小時,吃了早餐回家睡覺,下午三點起來再上班到十二點...
可是現在我很有精神,怎麼辦啊!?
我喜歡上班沒有錯,可是我這樣是不是有點過頭了...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