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PTT法務教唆公開站內信及個資之正式訴求

作者: b8951007 (難得糊塗)   2025-02-09 22:11:51
這兩次判決的法務人員及a3225737:
針對 PTT 法務未經授權教唆公開本人站內信及持續保留本人帳號資訊,已嚴重違反**《著作
權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本人提出以下正式訴求:
1. 依據《著作權法》,請 PTT 法務於7 日內刪除所有涉及本在Violation板本人站內信之
公開內容,避免持續侵權。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請 PTT 法務立即刪除本人帳號 b8951007 及其
所有在除此篇聲明及先前聲明外Violation相關資訊,不得再行使用。
3. 本人過去於 PTT站方發表的文章,亦受《著作權法》保護,在本人要求刪除帳號的
同時,PTT法務及站方亦不得繼續使用、公開或存留相關內容。
PTT 作為使用納稅人資金營運的平台,理應更嚴格遵守法律規範,而非公然違法。
目前,教育部相關人員已行文至台灣大學,要求督導並審視檢舉版為何能公開站內信一事
若PTT法務及站方未於期限內處理,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檢舉版的檢舉細則訂立於十年前,而這十年間著作權法及個資法已陸續修法完善。請PTT法務
勿以個人對法律的認知挑戰現行《中華民國法律》, 繼續教唆PTT使用者公開站內信
此帳號已在ID_problem申請除帳,且a3225737也知情,但假設是你們這些法務不知情所
以特此聲明
b8951007
2025/02/09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